台湾强化陆资管制不利两岸经济合作

  • 来源:今日中国
  • 关键字:台湾,经济合作,陆资
  • 发布时间:2014-08-19 09:45

  前不久,台湾当局接连加大对陆资的防范与管制措施,与年初倡导松绑陆资的开放态度背道而驰,这是太阳花学运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负面影响与后遗症的集中表现。台当局这种强化陆资防范与管制的做法与政策取向,令人费解,也令人担忧。

  2014年1月初,时任“经建会”主委的管中闵表示,开放新创资本,将不特别对陆资设限,还会持续推进第四波陆资松绑,将启动“陆资投资新元年”。然而,反服贸的太阳花学运的爆发,在反对两岸服贸协议的同时,也出现诸如“我不要中国百货,我不要中国移动,我不要中国银行,我不要中国房产”等反对两岸经贸关系发展的主张与口号。受太阳花学运“反黑箱”与要求两岸经贸往来透明化等影响,4月11月,台“经济部”负责人表示,为强化陆资赴台的投资审查功能和代表性,修改相关规定,让负责台湾安全的机关参与投资审查,并增列“国安局副局长”为委员会委员,台“国安局”主要负责人首次成为投资审查小组的成员。果不其然,在5月底,台对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审查过程中,以“国家安全”为由,封杀了大陆一家资讯企业赴台投资案,预示着台湾进一步加大了对陆资的防范与审查,也将进一步遏制陆企对台投资的积极性。事实上,2014年以来,受太阳花学运与两岸服贸协议审查受阻等因素影响,大陆企业赴台投资大幅衰退,上半年台批准大陆企业对台投资1.59亿美元,年衰退26.6%(其中第一季度只有1276万美元,年衰退90.8%),显示陆资入岛陷入困境。

  不仅如此,台在继续封杀台湾企业采购华为设备的同时及对大陆优质企业在台上市的“T股”计划叫停之后,又于6月初决定,为防堵所谓的“陆资插旗”,将严查外资企业在台上市的F股,即陆资持股超过30%的企业一概不允许在台挂牌上市。台湾证期局还提出认定F股是否有陆资的三大原则:第一,F股企业的陆资大股东在2008年(F股成立第1年)后更改“国籍”,仍视为陆资;第二,该“国籍”的更改没有时限的问题,即无论何时更改“国籍”,只要是2008年以后更改,主管机关一律认定是陆资;第三,陆资企业的实际业务实施范围在大陆。台主管官员还表示,设立F股市场,主要用意是鼓励海外台资企业回台挂牌,若是陆资刻意循法规漏洞赴台插旗,将会严格把关,绝不允许陆资大股东通过更改“国籍”等手法进入台湾市场。F股企业一旦涉及陆资,且台商不具实质控制力,其审查过关的可能性相当低。在此政策思维下,台湾有关部门否决了“F-中晶”在台上市的审查案,可能影响F股在台上市挂牌与资本市场的发展。

  本来,不论是已开放多年的F股还是计划开放的T股,均是台湾当局为活跃与壮大台湾资本市场、提升台湾亚太金融中心地位采取的重要开放与改革举措,而且F股在台湾资本市场表现优异,如今,台主管部门竟然不断地向陆资开刀,严格禁止陆资持股超过30%的企业在台挂牌上市,将会遏制大量含有陆资的海外企业在台上市机会,非常不合时宜,不仅不符合两岸经贸关系广泛发展的历史潮流,而且与台致力于活跃台湾资本市场的目标背道而驰。

  目前台湾当局的陆资政策,不仅收紧F股,而且最近规划修法,将对陆企在台设办事处设置新的障碍。台湾有关部门计划对2009年制订的《大陆地区之营利事业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不是为陆资在台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反而是加强管制,设置新的限制措施,包括:办事处之本公司应设立超过3年、最低实收资本额新台币达600万元、营业项目得有一项符合陆资来台规定;在台业务影响“国家安全”等,主管机关应不予许可;未依规定送文件报主管机关备查,应撤销或废止其许可;陆企在台设立分公司或办事处许可,应委托会计师或律师办理。可以说为陆资在台设立办事处设置了新的障碍,将进一步阻止陆资在台发展,影响两岸经济合作,也不利台湾经济发展。

  台湾当局紧缩陆资,一方面显示了马当局在两岸经贸关系问题尤其是陆资入岛问题上的保守性;另一方面与绿营势力的反对与施压有密切关系。以民进党为代表的绿营势力极力反对大陆企业对台投资,将陆资泛政治化与污名化,而且上纲上线,不断上升到“国安”层次,不断质疑两岸经济往来与合作的“国安”问题。不久前,绿营的台联党“立委”又质疑,台湾银行将人民币存款愈六成转存中银台北分化“造成国安问题”,未来建立人民币回流机构,开放人民币业务如同“引清兵入关”,台湾经济恐遭大陆箝制。正是类似如此的污名化两岸经济合作与陆资,甚至让台当局不敢大胆开放陆资,不敢为陆资在台投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让陆企对台投资停滞不前,效果不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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