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搬出旅游致富路

  • 来源:中国扶贫
  • 关键字:南江,旅游,风景
  • 发布时间:2014-08-23 10:10

  四川南江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与陕西汉中接壤,辖48个乡镇、522个村、97个社区,幅员3383平方公里,总人口70.9万人。2014年精准扶贫调查显示,全县尚有贫困人口10.31万人,其中,5万多贫困人口因生存条件十分恶劣需移民搬迁。

  南江县光雾山镇位于光雾山国家AAAA级风景名胜区腹心,辖8个行政村,29个村民小组,4个国有林场,总人口3428人,幅员面积579平方公里。近几年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省以工代赈办的关心、支持下,光雾山镇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引导下,通过多种组合式的工作举措,共计投入各类资金3680万元,其中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资金700万元,整合其他项目资金800万元,农户自筹、贷款和投劳折资2180万元,建成以旅游服务为主的铁炉坝、桃园寺、普陀、龙王4个集中安置点,安置农户205户。

  工作三到位

  光雾山镇在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工作中,首先就要求工作人员将基础工作到位,变“要我搬”为“我要搬”。规划前,按照群众自愿的原则,工作人员对该镇符合易地扶贫搬迁政策的农户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锁定了搬迁户和总人口,对搬迁农户的家庭、耕地山林、亲友分布、从业意向、建房类型等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登记造册,并与农户签订搬迁协议书,为规划编制、土地调整、户口迁移等提供了可靠的依据。随后在规划编制上实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根据需搬迁户的经济条件、人员素质,进行分类排队。将有意愿、有积极性、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经营能力的村民划为第一梯次;将有一定经济基础、持等待观望态度的划为第二梯次;将经济基础相对困难、有意愿搬迁的划为第三梯次。在安置点的选择上,依托光雾山、米仓山两个国字景区和G244国道的旅游和区位优势,确定了安置方式以集中安置为主,选定了4个集中安置点统一全镇搬迁农户。在规划内容上,突出基础设施建设和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旅游服务等产业项目。

  为了保证搬迁工作有序进行,全县先后组织各级干部60余人次,采取进村入户,召开坝坝会等方式,借助电视、广播、宣传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使之家喻户晓,并加强接收地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积极争取所在地干部群众对梯次搬迁工作的配合、理解、支持,消除了搬迁群众“故土难离”的情结和安置区群众的“排外”思想。

  按照《南江县易地扶贫搬迁优惠政策》,该县先后将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130户搬迁农户优先列入参保对象,动员和组织他们100%参加了农村合作医疗;县国土、公安、农业等部门统一免费为205户搬迁户办理了宅基地、户籍、耕地等流转手续,消除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根据实施方案,由县委、政府将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任务、时间节点,以文件形式明确到各部门,确保了安置点路通、电通、水通,村小、卫生室、农民体育场所、阅览室一应俱全。全县与该镇搬迁相关的各项保障措施到位,逐步使搬迁户思想由“要我留”变为了“我要留”。

  在实际工作中,工作组充分利用四个安置点紧邻光雾山和大坝景区的独特地理优势,将搬迁地的后续产业培育定位为旅游服务,并聘请旅游方面的专家,对205户搬迁群众进行了住宿、餐饮等方面的技能、接待礼仪培训,提高了他们自主创业和就业能力。同时,积极发动乡村干部,对搬迁农户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扶,围绕旅游服务和核桃、蜂蜜、南江黄羊、中药材等特色产业进行了全面规划,搬迁农户创业致富的愿望空前高涨。

  民生项目透细心

  为了保证搬迁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三个到位”工作不打折扣,南江县逐步强化责任机制,实行了“六个一”的责任机制和项目三级承诺制。即“一个项目,一名县级领导,一个帮扶部门,一套工作班子,一个实施主体,一抓到底”,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责任落实到县级领导、部门领导和乡镇领导身上,形成班子抓、专人抓、主管部门协调抓的工作机制;对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内容、建设质量、建设期限、后期管护等方面实行逐级承诺,即农户向项目村社承诺保证自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项目村向镇承诺、镇向县承诺规范实施项目、保证建设质量、按期完成项目建设等。

  南江县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纳入了全县年度综合目标考核,由县以工代赈办与项目乡镇签定易地扶贫搬迁《目标责任书》,县目标督查办牵头,县以工代赈办、扶贫移民局等部门配合,实行月度检查、季度分析、年终逗硬(四川方言,意为动真格,来真的)考核奖惩,确保了项目有序实施。

  搬迁工作开展以来,南江县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为整合平台,按照“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计其功”的原则,几年来,先后整合各类项目资金800多万元,集中用于乡村路桥、人畜饮水、社会事业及后续产业发展等项目。在土地调整上采取“一户让一点”的方式,调整部分土地给搬迁群众,对安置点土地调整有难度的,则积极组织搬迁群众进行荒山荒地开垦,以保证搬迁群众赖以生存的土地之需。先后调整土地926亩,安置了201户809人,改造低产田土28亩,安置8户37人,基本解决了搬迁群众生产用地的困难。

  在实际工作中,南江始终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成不赞成,答应不答应”作为易地搬迁的决策依据,在编制规划时,从选址、征地、规划,到户型设计、后期配套工程建设等环节,都由广大村民参与、讨论、决定。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南江县严格执行计划,对下达计划中的搬迁对象、安置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分县、镇、村进行了三级公示。按照“建设内容不走样,建设规模不走样,建设地点不走样”组织实施,维护计划的严肃性。

  在项目施工前,由搬迁农户代表择优选择施工队伍,并在乡、村两级的监督下与施工企业签订《易地扶贫搬迁建房和基础设施工程合同》,将工程的质量标准、工程数量、建设工期和经费全部落实到各责任主体身上。工程结束后,经县内初验合格后,移交给搬迁户,并报市以工代赈办正式验收。在项目区树立永久性公示牌,将工程建设的主要信息情况进行建后公示,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在日常施工过程中,南江县实行质量全程监督、追踪、备查制。以工代赈办全程管理搬迁工程,抽调住建等有关部门的技术人员进驻工地,现场指导技术、监管质量。建立了建筑材料准入制,凡进入工地的建筑材料,必须经行业部门的技术员和群众代表抽检把关,各阶段工程必须由工程监管人员验收、签字认可,确保工程质量。工程建设的技术文件、合同文件、招投标文件、农户管理卡、搬迁人口资格审查表、安置区土地调配和确权情况登记表以及工程规划、施工资料、工程检验验收鉴定记录、变更记录、资金审批资料及建设图片资料都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规范运行。

  在项目实施中,南江成立了项目实施监督小组,通过“一事一议”,最大限度地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使贫困群众真正成为项目规划、实施和管理的主体。同时,积极动员搬迁农户参加水利建设、修路建房、植树造林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既使搬迁户就地务工增加收入,又起到了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的作用。

  除此之外,南江还在搬迁项目中严格资金管理。在账务管理上,实行“三专四统一”,即专户存储、专人管理、专款专用;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方法、统一会计账薄、统一会计报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严格按照补助标准兑现农户。在资金拨付上,始终坚持“进度拨款制”,对前期工作到位,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经以工代赈办和财政局审核同意,可先拨付30%的启动资金,再按项目建设进度拨款。几年来,该县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没有发生一起违法、违规使用资金现象。

  搬迁之地面貌新

  通过上述措施,光雾山镇易地扶贫搬迁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全镇新改建农村公路15公里,桥梁3座120延米;建人畜饮水工程5处;新建校舍1200m2,村卫生2所100m2;架设高低压线路24公里,解决了搬迁群众交通难、吃水难、用电难、上学难、看病难问题。新建205幢砖混结构房,搬迁群众人均住房面积由原来的不足6平方米增长为30平方米,真正实现了祖祖辈辈梦寐以求的“进屋不见土、出门不沾泥”、“不见炊烟起、但闻米饭香”的新生活。

  第二,搬迁群众创业意识不断增强。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善,安置区人流、物流、信息流增多,群众市场意识、劳动技能、文化素质逐步强化,促进了原有习惯和思想观念根本转变,群众通过自筹或贷款筹集资金2000万元,将安置房改造成农家酒店69家、农家乐32家,20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8000元以上。

  第三,全镇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通过搬迁,有效减轻或者杜绝了人畜对当地生态的破坏,对搬迁后的废弃建设用地,通过营造生态林或土地开发整理,有效地恢复和保护了旅游景区的生态环境。

  第四,搬迁地城乡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4个安置点的建成,使得光雾山集镇骨架,铁炉坝、桃园寺等集中安置点已成为光雾山旅游镇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当地旅游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第五,全镇基层组织建设得到明显加强。一是极大地改善了村级办公条件,完善村委会职能,促进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也为搬迁群众学政策、学技术、学科学提供了固定场所,为脱贫致富打下了丰厚的文化基础。二是融洽了党群干群关系。易地扶贫搬迁为贫困地区群众办成了多年想搬而搬不动、当地政府想干而干不了的事情,成为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纽带,成为造福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民心工程”。

  (四川南江县发展改革局、以工代赈办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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