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配套的细则出台之前,不应过分炒作“农地入市”的集聚效应
作为全国土地改革试点城市,深圳“土改”已进入快车道。
深圳市规土委日前公布《关于促进安居型商品房用地供应的暂行规定》及《深圳市机构养老设施用地供应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允许农村集体用地(以下简称农地)以公开招拍挂方式入市,用于盖安居房、办养老机构。
而深圳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两份征求意见稿是2013年政策的延续。2013年初,深圳出台“1+6文件”,首次确定原农村集体拥有的工业用地可申请入市流通。据悉,深圳正在探索在医院和学校等民生用地领域也让“农地”准入。
通过对深圳“农地入市”政策相关关键词检索后发现,8月4日之前的相关新闻话题并未引起舆论过多关注;直至8月4日,纸质媒体《深圳商报》刊登文章《深圳新规鼓励“农地”入市建安居房》之后,相关话题开始受到关注。
而其相应的政策解读文章《深圳探索农地入市建安居房》在新华网发表后,得到新浪、网易、新华网、中新网等多个大型门户网站转载,从而促使本次舆情讨论的上升。
目前,在监测时段内相关新闻发布还在继续发酵,但传播规模明显趋缓,传统媒体新闻报道约200余篇,主要微博平台转载评论量仅为100多条。考虑到该话题讨论时间较长,舆论吸引力不足,预计此后不会出现太大规模传播。
因报道时间持续过长,媒体呈现的观点较为分散。
有评论指出,对广大农村地区来说,“农地入市”利好能否显现尚需具体分析。十八届三中全会的改革指向很明确,即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等农村集体经营土地进行有限制地操作。这对城市建设用地缺乏地区,尤其是一、二线城市利好相对明显。但对没有城市建设用地需求的纯农业地区来说,几乎沾不到“蛋糕”的边。
还有人担心,出让宅基地的农民进城后会出现城乡两头“无处落脚、没有认同”的现象。在土地收益没有得到切实保障和户籍、医疗等配套政策未完备的情况下,农民自然心中有数,会反复权衡自己的利害得失。
在没有配套的细则出台之前,不应过分炒作“农地入市”的集聚效应。这是因为,从可持续发展角度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城市建设用地的性质不同,能入市的总量有待进一步测算。可以预见,在政府合力规划和筹措下,并不会有大量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集中涌入二级交易市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农地入市”当有序进行。今后大中城市要扩大土地供给,要靠多挖掘城市自身存量土地,对“农地入市”利好当理性看待。
文/陈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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