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正制定收费清单

  • 来源:公司金融
  • 关键字:收费,法律
  • 发布时间:2014-09-25 13:02

  近日,财政部综合司副巡视员孙燕透露,财政部正会同发改委按年度来公布全国性的,以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尽管国家规定二级(含二级)以下公路不得收费,但是在一些西部省份的二级公路,仍和高速公路一样在实施收费。但是未来新修建的二级公路,地方再想收费,可能不能自己做主了。

  今后,凡是在目录和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均为违规设立,一律不得执行,从而达到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目的。

  孙燕表示,近期财政部将会同发改委就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公示制度印发专门的通知。同时,今后地方政府无权设立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 收费项目常态化更新

  孙燕还透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也会按年度公布本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

  “在目前执行这项制度的过程中,我们已经考虑了社会和企业了解涉企收费情况方面的需求,在公布的收费项目目录当中,对涉企收费项目都进行了专门的标识。”她说。这意味着,今后所有涉企收费目录清单都要实时对外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涉企收费,一律不得执行。

  考虑到过去收费项目目录按年度公布的,而一些收费项目可能在年度当中发生变化,财政部今后将收费项目实施常态化更新。

  ● 地方无权新设收费项目

  上述《通知》同时还明确表示,地方以后将无权设立新的收费项目。

  孙燕指出,今后地方性的法规和其他的政策文件都不能作为涉企收费基金的设立依据。

  对于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但按国际惯例或对等原则确需设立的收费项目,一定要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后报国务院批准,审批的权限上收到中央一级,地方政府无权设立新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

  对此,发改委价格司巡视员张满英指出,目前企业对一些中介机构依托行政审批权力强制或变相强制企业接受技术审查、评估论证等服务,支付高额费用的问题,反映较大。

  这些问题表面上看是属于收费不规范,实质根源是政府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不到位所致,因为审批的项目多,所以相应地就会有一些收费。

  同时,收费项目要公开,并且还要推进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市场调节价格。重点要规范行业协会、中介组织的收费行为,严禁其利用行政资源强制收取费用。

  他透露,近日发改委等多个部门发出《关于整顿规范进出口环节经营性服务和收费的通知》,提出要全面整顿规范直接涉及进出口环节管理服务的经营性服务和收费,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进出口环节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依法治理借行政权力垄断经营、强制服务、强行收费行为。

  据悉,下一步国家在进一步清理和整合规范现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同时,一些具有税收性质的收费基金项目并入相应税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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