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酝酿负面清单

  • 来源:公司金融
  • 关键字:证监会,财经
  • 发布时间:2014-09-25 13:04

  近日,证监会给券商发文,就放开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权方面征求各方意见。此前,据媒体报道,银监会拟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与此同时,银监会近日也发文就保险资管作为托管人的最新监管口径,将信贷资产列入保险资管可以接受的支持资产范围。

  至此,“三会”基本上都已就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进行了明确的部署,相信一旦上述各项监管文件正式推出,2014年下半年将迎来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小井喷。

  ● 证监会拟推出负面清单讨论稿

  据悉,在资产证券化方面,证监会正在试图推出负面管理清单,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审批执行负面清单,即只要支持资产不属于负面清单之列,均可以通过备案发行,而不再需要经过繁杂的审批过程。

  讨论稿所列出的支持资产负面清单包括10类支持资产,主要排除了政府税收和部分政府融资平台类标的资产,以及不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或者现金流不确定的不动产或者资产凭证,另外,证监会的讨论稿还明确禁止支持资产种类超过一种标的资产的情况。

  有分析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对于这份讨论稿,其一,禁止任何隐性担保,禁止资产证券化成为地方政府新的融资平台;其二,禁止资产证券化成为新的非标融资通道。

  据知情人士透露,证监会不仅在之后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中采用负面清单管理的备案制,在管理部门方面也进行了调整,就是为了推进资产证券化发行审批的效率。

  有券商人士表示,券商资产证券化业务基本上已经从试点业务转向常规业务,一旦监管层面放开,将迅速迎来一个快速发展的阶段。

  ● “三会”合力助推下半年井喷

  而除了证监会,保监会也推出了“197号文”,明令规定保监会对保险资管作为资产证券化发行人(SPV)新的监管口径。

  “197号文”明确规定,资产种类限于信贷资产、金融租赁应收款和每年获得固定分配的收益且对本金回收和上述收益分配设置信用增级的股权资产。其中,股权资产的信用增级方式包括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

  有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新的监管口径的最大亮点在于将信贷资产拉入保险资管可以受让的支持资产类别,对有动机发起信贷资产证券化的金融机构是利好,目前已经有银行在通过保险资管进行资产证券化发行,银监会也已经批准。”

  早在今年6月份,银监会已经就改审批制为备案制向相关机构发布征求意见稿,据知情人士透露,有可能将于近日推出。

  上述知情人士还对本报记者表示,与证监会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不同,银监会的备案是根据发行人资格和入池资产是否符合政策导向来执行备案。

  截至2014年7月30日,我国已发行的资产证券化规模约为2500亿元,其中,今年以来发行的资产证券化总额为971亿元,已接近100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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