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与福利边界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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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0-27 13:38
中纪委网站公布的9月1日至7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177件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有20人是因为违规发放月饼、福利、补贴等行为遭到处分。9月8日,《人民日报》客户端发表评论《反腐不应反职工福利》。文章说,中央八项规定反的绝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人们坚决支持中央反腐倡廉,但反对一些执行者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应有福利的做法。该文引发广泛热议,有人说党报替底层员工发声,也有人说福利的界定不好把握,让基层单位负责人很难做。
薪酬制度改革需要法治
杨燕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钻国家福利政策和法律的空子,给企业高管甚至以各种名义挂在企业的高官谋“福利”,这属违规福利,是跟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撞车的。但借治理腐败之名反掉职工合理、合法的福利,比如取消基层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年终福利,或者不再安排基层职工的体检等,就有故意混淆是非之嫌了。事实上,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都有占全体职工工资总额2%的工会费用,完全可以满足职工体检、过三八节等合理福利,这跟腐败没有任何关系。
一方面,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的合法福利,这种行为是恶劣的;另一方面,我国公务员薪酬呈现出“低工资、高补贴、滥福利”特征,具有消极的“标杆”作用。因此改革公务员薪酬制度是当务之急。
实现公务员薪酬的补偿、保障、激励、约束相结合的功能,需要法治。
第一,依法治理、形成共识与秩序。公务员薪酬法律是政府及其公务员与社会各界就公务员劳务价值、补偿方式和水平达成的社会共识。现行《公务员法》过于粗放,命令、禁止和授权的范围不明确,且缺乏制裁措施和社会监督机制,尚未形成公务员薪酬的法律规范。
第二,调结构、建机制。比如,按照基本生活成本夯实基础工资,按照职务要求、责任和风险程度设定级别工资,夯实由职级定量的基本工资;严格规范津贴补贴和福利,全国统一规范计量标准,在为公务员创造较好的工作条件之时,严格禁止各类各地公共机构滥发滥用。
建立公务员正常增资机制
任进(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博士生导师)
所谓“八项规定是反腐,不是反福利”是个伪命题,曲解或误解了公务员现行工资福利待遇制度和中央取缔非法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的精神。
反腐与反福利没有根本的利害关系,不能说反腐会反掉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当然,也要切实防止有些单位以执行“八项规定”之名,扣减、拖欠公务员工资,减少合法、合规的福利待遇。
如果违反工资、福利政策,该发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发,那就既不是反福利、也不是反腐的问题,而是违反国家劳动法律规定的问题。
过去,有些地方或某些部门违法利用预算外资金或私设小金库发放福利待遇,搞灰色收入或隐性收入,现在按照“八项规定”和中央有关规定进行清理,这完全正确。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保护合法收入、调节过高收入、清理规范隐性收入,取缔非法收入。要遵照《决定》精神,解决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低特别是基层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低的问题。
要加大《公务员法》的实施力度,建立公务员正常增资机制,使公务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能与企业相当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水平的增长相比较。
腐败与福利以何为界?
张爱军(辽宁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教授)
在权力未得到有效制约、法治没有明文设限的情况下,腐败往往披上福利的外衣畅通无阻。腐败与福利以何为界?
一是制度。中央提出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禁令表面上切割的是某种公务员“福利”,实则是切除腐败毒瘤。而只有制度性地彻底去除与腐败相伴相生的灰色福利,才能还公务员待遇和福利以本来面目。
二是法治。制约滥用公权的同时,保障公务员的正当福利,防止非法得利,是法治应有之义。切实可行的是把“八项规定”和“六项禁令”在制度化的同时法治化,使公务员不敢、不能、不想通过各种形式把腐败特权福利化。这有利于公务员福利的正当化、稳定化、合法化。
三是福利工资化。这样可以避免各种隐性福利,有效清除腐败福利,从而有利于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有利于社会监督,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
四是财产公示。事实上,有关财产公示的呼声在20多年前就已开始,应在三五年内明确财产公示的时间表,财产不公示者即可视为腐败嫌疑。
在这四条界限中,财产公示是核心,没有财产公示,福利的制度界限就会流于形式,福利的法治界限就成为无源之水。
反腐或改革不可能零成本
廖保平(时事评论员)
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参公人员的节日福利发不发,由谁说了算?现在的说法是,一些把经念歪的官员借反腐之名拿掉职工福利,或求心理平衡,或想以此举诱发人们的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
在权力没被关进制度笼子的社会里,官员有一定条件随意支配公帑。没有反腐压力的时候,就慷国家之慨大发“福利”,反腐就停发“福利”,但无论发或不发,都不能证明这些“福利”的正当性。
在我看来,很多人牵念那些不清不白的节日福利,其实是一种官员吃肉、我们喝汤的心态。说到底,公务员和参公职工也是体制的一部分,当反腐反到自己那点小利益时,就站出来反对和抱怨。
反腐或改革不可能“零成本”,如果腐败全面浸淫社会,每个人都可能是反腐或改革的受损害者,区别只是多少。
比起一两盒月饼,坚决反腐、推进全面改革所带来的公平正义、自由平等,才是最大的福利。只是,这个大福利不是天上掉馅饼,需要每个人主动与腐败切割,不做改革的拦路石。仍然指望依附在腐败的肌体上吮吸两口,改革就永无指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