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印发2010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 来源:中国品牌
  • 关键字:国家质检总局 全国产品质量监督 工作要点
  • 发布时间:2010-06-01 10:06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国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各项部署要求,扎实做好2010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家质检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日前制定印发了《2010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

  《2010年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要点》如下:

  2010年是构建大质量工作机制和推进大质检文化建设的一年。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质检工作会议有关精神,今年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和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这一条主线,以全系统开展质量提升活动为重要抓手,夯实基础,创新机制,狠抓统筹协调和规范管理,加快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有效性,切实提高监管工作水平,为质检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为此,要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夯实基础,完善制度,努力构建适应新形势的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

  (一)加快完善法规规章,加强质量监督法制建设。深入研究梳理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完善相关制度,形成科学机制,发挥整体效能。推进《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制(修)订工作,研究制定监督抽查后处理规定等有关配套文件。研究修订生产许可证管理有关规定和产品实施细则。组织开展对产品质量仲裁检验、鉴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为修订《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产品质量鉴定管理办法》做好前期研究准备工作。

  (二)推进整合业务职能,逐步形成质量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以履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职能为主线,围绕各项业务管理活动,建立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计划指导、源头监管、事后监督、技术保障、风险监控各监管环节相互衔接、有机联系的闭环管理工作机制。通过制订国家重点监督产品目录,指导全国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通过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开展源头监管;通过组织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事后监督;通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特别是承担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规范检验机构行为,提升检验能力,提供监管技术保障;通过主动监测和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实施有效监控和科学处置,并及时反馈指导调整工作计划。

  (三)构建基础保障体系,为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撑。研究建立产品质量监督基础保障体系,建立四个技术保障库。一是覆盖重点监管产品的技术规范库,包括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二是满足监管工作技术支持需求的专家库,根据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机构监管、风险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需要,聘请系统内外的技术和管理专家,发挥技术咨询和决策参谋的作用;三是符合承担政府委托任务要求的检验机构库,围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工作需要,确定相应的承检机构,并实施动态管理;四是监督抽查信息库,统一管理国家、行业和地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

  二.规范管理,改革创新,

  不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的有效性

  (四)创新监督抽查模式,进一步提高监督抽查工作有效性。在总结2009年化肥、电热毯产品全国联动监督抽查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国家和地方的统筹协调,加大联动监督抽查力度,切实完成好2010年的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工作。加强与进出口检验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对国内外共同关注的产品质量问题开展联合调研与处置工作。选择部分产品开展一定覆盖面的监督抽查,进一步探索如何利用抽查合格率等因素,科学反映产品质量状况。建立和完善抽样检验环节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抽查全过程管理。完善后处理措施及工作要求,加大不合格产品及生产企业的查处力度,提高执行力。

  建立监督抽查与生产许可的信息沟通和互动机制,促进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督。加强对全国监督抽查工作的统筹管理,实行监督抽查计划审核备案、抽查结果和后处理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建立省际抽查结果通报和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动监督抽查结果、后处理情况、抽样检验机构信息统一公开工作,加大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行业通报抽查情况的力度。加强全国监督抽查结果信息的统计分析和研究,以监督司的工作联系点为重点,选择部分产品或地区,探索开展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分析,指导监管工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行业组织加强质量管理提供决策参考。

  (五)深化生产许可改革,强化市场准入制度的源头监管作用。深化行政审批改革,研究做好取消和下放生产许可证产品目录的规划工作,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推进生产许可证工作重心下移,加大省级发证工作力度。按照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调整部分发证产品。在对14类产品省级发证及证后监管情况总结评估的基础上,进一步下放部分产品实行省级发证。改革完善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和审查部的管理,明确省级发证产品审查部的定位,清理已没有实质工作的审查部。加强审查员队伍建设,建立审查员派出责任制,实行审查员承诺书制度,完善实地核查人员评价机制,健全实地核查观察员制度和审查员年度考核机制。

  (六)探索完善监管措施,切实落实检验机构监管职责。改革完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加大检验机构监管力度,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以珠宝玉石首饰类产品检验机构监管工作为试点,不断探索检验机构监管工作新模式。组织做好新颁布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其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培训,对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促各地结合实际深入贯彻落实。结合《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贯彻实施,深入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的立法调研工作,研究探索科学有效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监管工作机制。

  (七)探索监管关口前移,逐步推进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积极推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关键技术研究,研究建立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体系,出台有关指导性文件,积极推动各地开展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工作,提高科学应对和处置风险的能力,逐步实现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的主动预防。选择部分社会关注度高的日用消费品,以专项监督抽查为抓手,组织有关单位开展风险监测工作,逐步建立质量安全风险信息报送和风险处置工作机制。加强与进出口检验监管工作的合作,对有关问题联合开展风险监控。

  三.转变观念,扎实工作,切实发挥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

  (八)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工作职能作用。围绕发展低碳经济、产业振兴规划、“家电下乡”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贴近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突出健康、安全、节能、环保等重点项目,加大抽查力度,切实发挥产品质量监督的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在监督产品质量符合性方面的作用,指导和服务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标准和有关规定;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在发现和遏制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方面的作用,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指导和服务企业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监督抽查在发布产品质量信息方面的作用,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引导百姓安全消费、放心消费。

  (九)贯彻落实产业政策,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把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根据调整产业结构、抑制产能过剩、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等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规定,及时修订涉及产业政策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制定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的具体措施,严格生产许可审查把关。对产业政策规定不得新上、重复建设和扩大规模,以及存在国家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和生产工艺的企业,坚决不予许可。指导各省做好获证企业的后续监管工作,依法严肃处理各类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违法行为。

  (十)提升检验机构能力,发挥国家质检中心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功能。开展帮促检验机构提升检验能力活动,抓出实效,切实发挥服务企业、社会和政府的技术保障作用。大力支持国家质检中心的发展,特别是产业集中度较高的地区,通过委托国家、地方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工作,促进国家质检中心检验能力不断提升,增强区域产业吸引力,服务优化区域投资环境。指导国家质检中心为企业开展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培训等多种形式的服务,提高企业质量效益,增强产品和品牌竞争力,服务区域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加强监管,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把关能力

  (十一)探索建立有效机制,推进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推进以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品为主要内容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建设,以“促进质量提升,维护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行业协会共同推动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探索制定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意见,举办“落实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论坛”。选择部分产品研究编制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及监督工作示范,指导各级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十二)坚持突出工作重点,不断增强监督抽查工作的针对性。加强与相关部门、行业组织、检验机构以及社会公众的联系沟通,紧密围绕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影响国计民生的重点产品,针对反复出现问题的产品和企业,加大定期监督抽查力度,跟踪企业整改效果,切实促进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的提升。强化监督抽查的针对性,以消费者关注的节日热销产品和时令性产品为重点,开展以保障消费安全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以日常监管、申诉、投诉、信访、媒体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开展以整治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通过风险信息筛选,以可能存在潜在风险隐患的产品为重点,开展以风险监控为目的的专项监督抽查。认真组织质量分析会,分析产品质量状况,帮助企业查找问题,开展标准、检验技术培训,帮助企业不断改进提高。

  (十三)加大证后监管力度,开展部分发证产品专项整治。完善证后监管措施,加强对获证企业的日常检查和年度自查报告的抽查,重点检查获证企业不能保持生产条件和检验能力问题,一经发现,一律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注销程序管理规定》规定,撤销生产许可证。结合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查处获证企业生产不合格产品,省以上监督抽查不合格,整改复查仍不合格的,坚决吊销生产许可证。要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今年以细木工板、燃气灶具、铅酸蓄电池等重点产品,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通过全国联动监督抽查,全面掌握部分产品所有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产品质量状况,对需要整改的企业,要逐个落实到位。

  (十四)严格许可审查把关,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资格管理。严格对机动车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把关,保证资格许可工作质量。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制定获证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督规定,加强机动车安检机构监管。加强对机动车安检机构执行标准和依法开展检验工作情况的监督,对违反国家相关规定开展机动车安检工作的,依法严肃处理。

  (十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质量申诉、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的指导。大力开展质量申诉、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的调查研究,摸清底数,加强指导,积极推进工作信息统计、分析和研究利用工作,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申诉处理、仲裁检验和鉴定工作质量和水平,为服务社会需求、增强政府的产品质量监管能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五.加强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提供有力保障

  (十六)广泛开展岗位培训,切实提高履行监管职责的能力。组织对一线工作人员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质量监督法律法规、质量、标准等知识培训,特别是要加强基层检验人员的检验技术培训,对生产许可审查员、安检机构资格许可审查员和监督抽查抽样检验人员开展业务知识定期培训,对业务骨干开展政策法规和管理知识培训,增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队伍大局意识、发展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十七)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试行产品质量监督工作评估制度。加强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生产许可证管理、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建立健全各项工作规范,督促落实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工作质量考核评估机制,对考核评估情况予以公布。加强检验机构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能力比对实验,对承担国家监督抽查、生产许可证发证检验等工作任务的检验机构实行动态管理,签署承诺书。探索开展监督抽查和生产许可的绩效评估工作,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有效性。

  (十八)着力加强行风建设,确保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健康发展。深入贯彻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高度重视行风建设,树立廉洁自律意识,积极研究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要求。对监督抽查、生产许可、机构监管等工作中的行政权力,要通过严格管理,严明纪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进一步把预防腐败的具体措施落实到各个环节,确保产品质量监督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