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装软件泛滥成灾 三星华为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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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15 15:27
随着近年APP运营商预装需求要大于刷机商预装能力,装机成本也一路水涨船高,由最初的每个软件0.5元提到每个软件1.5元以上。而在手机销售渠道,见缝插针的“刷机商”们成了最关键的枢纽。被刷过的手机无论激活与否,渠道商都可以获得每部约3到10元的利润。
作为消费者,我们往往都有这样的经历:从电商、营业厅、手机门店或其他渠道买的新手机,一开始使用就会发现很多自带的预装软件。更要命的是,这些软件即使用不上,也不能被卸载。
2014年“315”前夕,某互联网公司发布的《手机预装软件调查报告》指出不合理预装软件的三大隐患:占据大量手机内存、自动联网消耗流量,预置木马病毒引起个人隐私泄露。
三星预装率达97.5%
“第三方公司刷机肯定会有不安全因素存在,有的会破坏系统稳定性,就像预装PC系统一样。”南京易讯通CEO于斌告诉记者。虽然如此,但在竞争激烈的手机软件市场里,APP运营商为了提高自有产品在移动互联网的市场占有率,往往会“抢占先机”,在手机到达目标用户前即预装入自己的软件。
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法律部靳部长则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消费者的集中投诉点主要反映在手机预装软件会在后台消耗流量、耗电,占据手机内存。这些预装软件只有在获取root权限后才能被卸载“。但让消费者无奈的是,经过root处理的手机,品牌返修点通常不再遵守保修义务。
艾瑞咨询《2013年中国智能手机预装软件用户调查报告》显示,中国市场流通领域的国内外主流品牌手机“纷纷中招”,高居榜首的三星更是有97.5%的手机都存在第三方预装软件情况。南京易讯通CEO于斌告诉记者,“安卓系统的行货手机都会有不同程度的预装,少则一两种,多则几十种。水货手机原装原封少,被预装的情况才会比较轻微。”
奇怪的是,无法享受国内的“三包”政策的水货手机被预装情况反而较少。现为一家影视公司运营总监的丁译文向记者的解释是,“水货手机从境外走私,整机组装再到门店销售,流通环节太少了,一般只有门店环节才可能被预装。”
可以无限预装的手机
在影视公司当运营总监之前,丁译文在APP渠道分发领域“经营多年”。他告诉记者:“手机销售渠道多,每条渠道经历的环节更多,因此就给APP运营商提供了更多的切入机会。可以说,出厂手机能被无限预装,再无限卸载。”
丁译文干过最多的一次是“至少把同一部手机刷了四次,每次都植入新的预装软件。”地点则是北京通州的一家移动营业厅,“刷机前给老板或营业员一些钱就行了”。
据了解,行货手机出厂后,预装途径大致有三个:一是手机出厂时,手机厂商直接在手机系统内置预装软件,这些软件可以是厂商自己开发的软件,也有和第三方APP合作的软件。随着厂商操作的规范化,恶意预装软件基本被逐出品牌市场。二是与通讯运营商合作,将手机软件绑定在定制机或合约机上。第三种则是刷机商直接在手机销售渠道中下游切入进行预装。
不过,一家专门帮APP运营商预装软件的掌星立意王姓经理则告诉记者,“其实流到销售渠道下游的手机大多已经被上游刷机商切入,即便如此,下游渠道商也不见得可以发现手机被拆包的痕迹。”为了不被别的刷机商反刷,另一家刷机公司——鼎开互联公司则会优选手机销售渠道下游进行预装。“这样可以减少手机被其他刷机商反刷的几率,并缩短预装软件到达消费者的时间。”其商务总监白哲学告诉记者。
甚至由于反复刷机在预装产业链上很常见,鼎开、掌星这样的刷机商更是“顺应时势”,推出了“到达”和“激活”两种计费方式。手机卖到消费者手中预装的软件还在,只是“到达”,软件被点入使用,才算“激活”。随着近年APP运营商预装需求要大于刷机商预装能力,装机成本也一路水涨船高,由最初的每个软件0.5元提到每个软件1.5元以上。
至于刷机对象,两家刷机商都表示,他们目前预装的“触手”都已经伸向三星、华为、小米等主流品牌手机。
预装软件的门道
在手机销售渠道,见缝插针的“刷机商”们成了最关键的枢纽。事实上,被刷过的手机无论激活与否,渠道商都可以获得每部约3到10元的利润。
曾在今年央视315上因预装恶意软件而被曝光的鼎开互联公司商务总监白哲学告诉《消费者报道》记者,每款软件视其门类,是否可卸载需求,收取每部“到达”手机至少1.5元的预装费用。
另一家刷机商掌星立意公司王姓经理,则向记者透露了“包机”和“刷机”两种合作模式。包机适合中小型渠道商,即会有两个软件主推入系统层,并且不能直接卸载。工作量则按照激活软件的手机数量计算,同时以达到激活手机总数的18%起算。按照这种合作模式,渠道商每部可以获得3元利润。
而刷机一般适合有经验且出货量在每月十万部手机级别的大型渠道商,新手渠道商需要公司的协助指导。刷机会置换整个原有手机系统,新系统和原先的系统区别在于前者植入了自己的推荐软件;这种模式下,可以做到一半的预装软件都留在系统层。手机无论激活与否,渠道商都可以获得每部约10元的利润。
卸载权应还给消费者
目前而言,面对无孔不入的刷机商,消费者通常毫无办法。
早在2013年4月,国家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移动智能终端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从同年11月起手机生产商不得预置五大类恶意软件。同年11月,《通知》正式实施,到现在已过去一年。
而中国公益法援平台创始人张兴彬律师,则显得有些无奈。他告诉记者,“工信部的《通知》更多为倡议性质,缺乏相应的约束力。”
不过,在白哲学看来,即使《通知》不是倡议性质,也不构成威胁。“目前,刷机商依据的是工信部对于手机预装的授权许可。只要APP拿到工信部的预装许可,预装就没有法律风险。”他告诉记者。
虽然《通知》并没有规定如何执行的问题,但在2013年10月底的工信部发布会上,工信部通信发展司副司长祝军曾作过补充解释,即“要求生产厂家将申请进网的智能终端中预装的应用软件相关信息”。
据此,记者调查发现十三家主流手机厂商中,仅有五家在手机参数栏里注明了内置的软件应用,分别是小米、苹果、vivo、魅族和锤子。其中,小米和苹果的应用均为自己研发;锤子则将内置应用和预装第三方软件分开标识清楚。
“手机预装软件类似一种搭售行为,根据买卖合同权利,商家有义务要将搭售的产品告知消费者,同时不应该强行要消费者接受搭售产品。”广州金轮律师事务所朱少波律师告诉记者,建议法规中要明确预装软件的卸载权利应归还消费者。
就在2014年10月23日,由广东省消委会牵头,携手全省23家消委会联名上书工信部,要求手机预装应用软件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
实习记者 李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