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给涨工资的企业减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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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06-17 10:53
日前,人保部专家也对媒体表示,中国已基本具备条件,实现“年均工资增长15%以上,五年左右就可以翻一番”的“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看来官员们的逻辑是,实现“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关键,在于责令企业给员工加薪。对于违反最低工资标准、破坏“收入倍增计划”的企业,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制裁措施”。
给低收入者涨工资是一件好事,这能适当缩小贫富差距,提高老百姓的生活水平,进而拉动内需、调整经济结构。但是,此举并未触及收入分配不公的本质,这种舍本逐末的做法,只会让问题变得更糟糕。
贫富差距过大的本质是什么?首先是政府在社会财富分配中占比过大,其次是权力阶层、垄断行业攫取的利益过多,再次是城乡间收入差距过大,这大多是“体制”所致。而普通企业与雇员间的分配,却是“市场”的选择。
劳动力作为经济循环中最基础的要素,其价格主要受供求关系影响。如果就业人口充分而劳动岗位有限,劳动者会通过价格竞争来获得就业机会,只要雇主没有用暴力手段强迫雇员接受过低的薪酬水平,现实中的最低工资就有它的合理一面。
事实上我们可以看到,制造业企业也并不能通过低薪酬获得暴利。以富士康旗下以手机业务为主的富士康国际为例,其雇用了12万名员工,2009年销售收入高达72亿美元,但仅实现净利润0.39亿美元,净利率只有0.54%。富士康尚且如此,其他的制造业企业可想而知。
富士康的尴尬折射出中国制造业的困局。这些制造业公司,产品附加值低(这一点已经在净利润水平中体现),技术含量有限,只能通过“劳动力成本优势”获得微薄的利润,一旦连这个优势都没有了,其生存能力势必会受到威胁。
对于低收入的雇员而言,接受微薄的薪水进入富士康这样的企业工作,也是你情我愿。他们文化程度不高、劳动技能较低,而且人数众多。对于用工单位而言,如果一个工作岗位有好几个应聘者,那为什么不雇用接受低工资的人呢?
在企业和雇员都缺乏竞争力的局面下,用行政手段强行提高工资水平,就能实现富民计划吗?不妨假设一下全社会统一提高工资水平的结果。
如果上涨的工资能通过提高产品价格转移给消费者,那么社会的整体物价水平将会上涨,这也是有人担忧提高薪水会带来通胀的缘由。如果企业不能将增加的工资成本转移出去,则企业盈利水平下降,企业得不到适当的利润激励,社会中的就业机会将会减少,由此造成的局面是:劳动力供应依然充分,新增就业机会却不足,失业率攀升。因此,不论是通胀还是失业率上升,不仅难以“富民”,还会让人民变得更贫穷。
给劳动者加薪是件好事,但把劳动者收入过低归咎于企业发的工资过少,是在逃避矛盾,这无益于解决问题。从某种程度而言,企业和雇员都是社会财富分配中的弱势群体,上面提到的政府和权力阶层,才是拿走社会财富大头的人。解决问题的唯一道路,是请他们把“利”让出来。特别是政府部门,应该缩减开支、还富于民,以最少的税收、最低的社会负担,来实现高效的运营。
政府先让利给企业,企业才能让利给雇员。既然要求企业提高雇员薪酬水平,政府就应该利用手中税收、财政等“调节工具”,对提高雇员薪酬水平的企业进行激励和支持。比如给加薪的企业减免部分税收,或者直接对企业进行财政补贴(比如补贴部分企业社保),减少对这些企业的摊派、募捐和吃拿卡要,从而提高企业为员工涨薪的积极性。
如果真能这样,企业就有充分的动力给员工涨薪,获得加薪的员工劳动积极性也将提高,在企业和雇员双赢的局面下,企业经营效率和社会就业机会都势必增加,整体经济也容易走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而政府在这个循环中,是至关重要的第一步。
最近的欧洲债务危机中,西班牙、意大利等国政府的做法很值得借鉴,面对危机时他们首先的决策是缩减政府预算,对公共部门实施裁员、降薪、减福利等措施,虽然引发了公务员们的不满甚至罢工,但想必能得到大多数民众的支持。
一个管理者只有先管好自己,才有资格来要求别人。政府在要求企业加薪得时候,也该想想自己应该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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