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空中概股

  •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 关键字:中概股,阿里巴巴
  • 发布时间:2015-02-06 13:25

  阿里巴巴事件再次为中概股拉响警报,中概股遭遇美国律所调查已司空见惯,其背后甚至已经形成一条成熟的利益产业链。

  近日,淘宝“小二”与国家工商总局“口水仗”引发各界的强烈关注。国家工商总局指责阿里巴巴(NYSE:BABA)旗下网络交易平台把关不严,销售行为管理混乱,淘宝随即发布声明称,“刘红亮司长在监管过程中的程序失当、情绪执法的行为”,淘宝决定向工商总局正式投诉。

  1月28日上午,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关于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行政指导工作情况的白皮书》(下称“《白皮书》”),指出阿里巴巴存在的5大突出问题。

  《白皮书》发布后,阿里巴巴股价在北京时间1月28日夜间(美国东部时间28日)跌破100美元,短短四个交易日,阿里巴巴总市值已蒸发约367亿美元。

  1月30日上午,美国律所Pomerantz LLP宣布以涉嫌违反证券法为由将阿里巴巴及其部分高管告上纽约联邦法院。截至目前,已有七家美国律师事务所先后宣称,将对阿里巴巴发起调查,查证该公司是否违反美国联邦证券法规,误导投资者,并呼吁投资者联系律所以发起集体诉讼。

  有业内人士表示,中概股遭遇美国律所调查已司空见惯,其背后甚至已经形成一条成熟的利益产业链,如果有投资者因诉讼获得赔偿,这些起诉的美国律所也会获得相应的费用。美国法律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有着严格的要求,一旦触犯相关法律,就会面临严苛的处罚。

  缘于一本白皮书

  1月28日,工商总局发布的《白皮书》称,阿里巴巴旗下的网络交易平台存在主体准入把关不严、对商品信息审查不力、销售行为管理混乱、信用评价存有缺陷、内部工作人员管控不严等五大突出问题,并对阿里巴巴集团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由于这份内部文件的《白皮书》日期是2014年7月16日,因此外国媒体的关注焦点是阿里巴巴涉嫌在美国上市前信息披露不到位。阿里巴巴在IPO招股书中称,假货问题是其面临的“风险因素”之一,公司可能遭遇“指控和诉讼,说我们市场出售的产品是盗版、假冒或非法的”,但并未提及曾与工商总局开闭门会议以及被警告其经营管理存在严重的问题,也没有提及工商总局的此份报告。

  阿里上市前与监管部门的闭门会议,形成了何种“共识”?目前从媒体的报道看,阿里在2014年7月的会议上相当于承认了假货的监管问题,但阿里没有披露,投资人质疑是否有人帮忙隐瞒阿里巴巴存在的问题。

  《白皮书》于1月28日发布当晚从工商总局网站撤下并于次日删除。1月30日,工商总局称,上述“白皮书”实质是行政指导座谈会会议记录,不具有法律效力。同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会见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马云,马云表示,阿里巴巴将配合政府打假,加强日常线上巡查和抽检。

  虽然,阿里巴巴在马云出面后,迅速与国家工商总局握手言和,但是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却以《白皮书》中列出的假货问题,对阿里巴巴进行了诉讼。

  美国律所围攻阿里

  1月30日,美国股东权益律师事务所Pomerantz LLP率先发难,宣布对阿里巴巴涉嫌信息披露不充分展开调查,并称该项调查将针对阿里巴巴及其部分管理人员或董事,考察其是否存在违反美国证券法的行为。Pomerantz LLP质疑阿里巴巴是否和某些官员或董事违反了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的10(b)和20(a)部分。

  美国1934年证券交易法Section 10(b)规定条款指出,任何人在买卖证券时不得就任何与交易有关的重大信息作虚假陈述或隐瞒该信息,或从事其他与交易有关的欺骗行为,否则即构成证券欺诈,将承担民事乃至刑事法律责任;20(a)规定,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人对于在内幕交易的行为发生时所购买或卖出证券的相对方负有赔偿责任。

  该律所认为阿里巴巴上市前,公司高管曾与中国国家工商总局官员举行会议,监管方提出该公司可能存在非法商业行为,但阿里巴巴并未披露相关信息。在工商总局的会议记录中,提到阿里巴巴允许商户无照经营、仿冒名牌以及销售假冒酒类和手袋,阿里巴巴员工接受贿赂等。而阿里巴巴的美国投资人委托律所调查的就是白皮书中的内容,阿里在IPO之前是否知道监管机构提出的问题但没有进行披露。

  紧随Pomerantz LLP之后,另外四家,Rosen Law Firm等律所也相继发表声明,跟风调查阿里巴巴公司以及高管涉嫌违规行为。上述五家律所是围攻“中概股”的“常客”,在2014年遭遇做空的中概股公司中,比如网秦、澜起科技、500彩票、世纪互联、聚美优品等,几乎每一次针对中概股公司发起“集体诉讼”的律所中都有Pomerantz LLP等上述律所的身影。

  据了解,在美国法律中,所谓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是指在众多投资者的利益受到侵害时,通过一定的组织形式,代表多数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公司或者其他涉案机构及其主要违规高管人员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的法律机制。

  其实在国内,针对上市公司违规等进行集体诉讼的案例也已屡见不鲜,此前,绿大地、万福生科都曾遭到投资者的集体诉讼。

  从目前中概股在美国遭遇的集体诉讼看,诉讼理由大都与披露不实信息有关。在美国,证券集体诉讼的原因主要包括: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往往与并购有关)、短线交易、诱买诱卖等。其中大部分集体诉讼,起因是信息披露不当。

  遇到这样的集体诉讼,如果没有必胜的把握,许多美国大公司通常选择庭外和解,通过赔款息事宁人,既避免了诉讼可能对公司形象造成的损害,也避免了败诉后可能遭遇的更大赔偿。

  做空中概股

  华尔街确实存在做空上市公司的利益链条,它是由所有市场参与的主体所组成,如律师、审计师、基金公司分析师、媒体记者和股市散户。他们在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督和规范、防止上市公司造假等方面做出了非常大的贡献,他们弥补了政府监管机构由于人员或者精力不足的弱点。这个利益链条不如说是监管机构之外的对上市公司行为进行监督的链条。

  这个链条不是专门针对中国在美国上市的中概股,而是针对所有在美上市的公司。为什么中国人感觉华尔街的做空机构专门针对中国企业,原因很简单,这几年很多的中概股公司被发现造假,很多中概股造假的公司触发了这个链条而已。

  这条利益链条中,往往冲在最前面的是律师、基金公司和媒体记者。原因在于一般的监督具体表现形式就是通过法律诉讼。基金公司和律师因为资金和法律资源的天然优势,往往是冲锋陷阵在第一线。律师由于自己是起诉的主体,不需要太多的现金成本,如果一旦发现上市公司的违规违法行为并且诉讼成功,他们反而可以从上市公司支付的赔偿当中分到相当丰厚的一部分赔偿金,所以律师的起诉动力是最强的。这就是为什么在对上市公司的不当行为或者违法行为进行法律诉讼的时候,律师事务所往往冲在最前面。

  安然事件正是这个利益链条发生作用的结果。这几年也有不少美国人自己的企业遭遇看空和做空。只不过没有中国媒体进行关注而已。

  其实,没有任何机构用真金白银去意气用事,或者是看上市公司不顺眼就卖空其股票。往往主要原因在于上市公司本身,如果上市公司没有问题,发展前景很好,没有任何的基金公司敢独自和市场对抗。除非整个市场大部分机构不看好该上市公司,质疑其发展前景,大部分市场参与者才会卖空其股票。

  看空和看多是市场参与者对于上市公司股票价值自由判断的结果。上市公司应该做的是如何加强和市场的沟通,回答投资人关注的问题,消除投资人的疑虑。

  美国证券监管机构鼓励通过经济手段刺激市场的参与者对上市公司进行监督和揭露。譬如美国实行的“吹哨者计划”,对举报者不仅仅进行严密保护,而且将处罚所得的近30%奖励给举报者。所以美国证券市场的问题是用市场规则来解决的。

  在美国资本市场,上市公司遭遇诉讼和吃饭睡觉一样平常。如果不是涉及重大问题,一般的诉讼费用都会有保险公司支付费用。所以请投资者不要觉得上市公司一旦遭遇诉讼就如同面临了灭顶之灾,或者认为一旦被外国机构做空就是“阴谋”论。

  近年来,多只中概股遭到以浑水为代表的美国对冲基金做空,其中一些甚至以退市告终,而另一些则在多轮交锋后涉险过关,但中概股整体信誉受损,市场遇冷。随着更多的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在交付各种惨痛“学费”的历练下,相信未来,越来越多的中概股在国内投资人集体智慧觉醒下,将傲然于国际做空机构。

  本刊记者 赵静/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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