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对外传播需要把握的十对关系

  • 来源:对外传播
  • 关键字:一带一路,对外传播
  • 发布时间:2015-05-04 13:51

  “一带一路”建设是一项宏大系统工程,内涵丰富、外延广泛、体系博大,这决定了“一带一路”的对外传播工作必然千头万绪。随着顶层设计清晰化,“一带一路”正在开局起步。对外传播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如何发挥好先行保障、全阶段全系统支撑的作用已成为必须面向实践予以运筹的问题。“一带一路”对外传播所涉时空和领域十分宽广,始终需要在统筹兼顾中推进,其中有些范畴尤其需要在初始阶段理清思路,予以辩证分析。现举出十对关系作概要梳理:

  一、民心相通与其他“四通”的关系

  “一带一路”要推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五大领域齐头并进。这“五通”中,民心相通具有独特的“三位一体”意义:民心相通既是其他“四通”的基础,又始终是其他“四通”的保障,而其本身还是“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成果。没有民心相通,其他“四通”就不易做成,或者不带有可持续性,在相关国家政治、经济、安全、环境等领域出现变化时容易发生民情变化,继而导致务实合作的“滑坡”和“阻断”。其他“四通”也在不同程度上有促进民心相通的作用,如设施、贸易、金融的相通可以使相关国家民众在切实感到便利、实惠之后产生对“一带一路”的认可。但这些是需要付出物质和时间成本的,比如建设时需要民众转让土地、改变生活习惯等去适应,建成后其总体和长远好处如何被认识也需要舆论引导。可见,它们的作用是间接的,而最直接作用于民心的是传播工作。传播工作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既需先行打基础,又需全程伴随进行舆论保障,乃至硬件到位仍需后续长期发力。因此,“一带一路”的“五通并进”必须充分发挥对外传播的战略作用和基础作用,从而以民心相通保障其他“四通”,以其他“四通”带动民心相通,促进“五通”协调发展。

  二、内宣与外宣的关系

  当前内外宣两个舆论场、两个工作领域日益一体化,很多传播工作已经完全可以融合起来做。但“一带一路”的解读和传播工作仍需要在内宣与外宣方面有所区分。“一带一路”从提出那天起,就是在国际场合提出的合作倡议,这一点与以往的区域发展规划如“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等截然不同。国际社会主权国家间合作与国内中央对地方领导、指导是两种不同的关系。这就决定了“一带一路”的传播对国人更具有统一思想、推动工作等指向,而在国际社会则带有讲清目的、传达善意、宣介合作机遇等指向。不同指向决定了两种传播在节奏、方式、手段上都会带有“统筹协调、分类指导”的客观要求,也需要具体落实的部门、媒体和人员时刻有区别国内外传播对象的意识。“一带一路”的解读与宣传在国内可以遵循区域发展规划的某些既有方式方法,而在国际社会只能以合作共赢理念去阐释。对外传播要传递出“人不知而不愠”和“买卖不成仁义在”的君子之风,充分尊重相关国家的自主选择。

  三、沿线与非沿线的关系

  联合国现有193个成员,“一带一路”目前有60多个国家参与。世界近三分之一的国家因“一带一路”而走到一起,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就。但必须看到另外三分之二仍然是世界的多数,且从“一带一路”历史和现实发展看,欧美、拉美、非洲等很多国际社会的“主角”都不可能加入沿线国家行列。沿线与非沿线的分野是客观现实,无论怎样努力推动,总会有“加入”和“没加入”的区别。但在传播上必须力避对这种分野的强化。“一带一路”对外传播不是为了形成以是否沿线为门槛的“我们”与“他们”之别。舆论上强化差别必然导致国际政治领域的阵营意识出现,这是违背“一带一路”构想初衷的,也根本不符合当今的国际发展大势。不仅如此,对外传播还必须考虑到“一带一路”虽不直接与非沿线国合作,但它种种“外溢效应”涉及非沿线国。“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会很大程度上改变相关地区的能源、资源、货物、货币流向,会通过丝路基金、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影响国际和地区机制。因此,“一带一路”的对外传播工作绝不能自限于沿线,而要有更大视野和统筹,实现“一带一路”的全球传播。

  四、“一带”与“一路”的关系

  从地缘角度看,“一带”与“一路”虽然大方向有汇合,但出发指向确实不同,最根本与最大的不同是一陆一海之别。这种不同在自然地理层面表现出巨大的反差。高山莽原与浩瀚海洋对交通形成不同的阻隔形式,对沿线国家的主权边界形成不同划分,对各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基础设施条件形成不同支撑,并对各国的历史、文化、社会心理及对外交往交流习惯等等,都产生着深远影响。诚然,互联网、电波信号可以不分海陆同样传播,但陆地文明与海洋文明千百年来塑造的不同受众和不同话语基础是传播者必须要分类考虑的。我们的传播者一般不会出现“向群岛国家宣介漫长道路工程”、“向内陆国家宣介造船和船运前景”的笑话,但如果不了解内陆国家对国家主产资源的敏感和临海国家对航行、贸易自由的高度重视,就容易在具体传播中出现偏差。海陆不同的文明特征、接受条件、接受习惯还会导致接纳程度差别。随着时间发展,同等付出但传播效果却迥异的情况必然出现。传播工作者对此也需早有心理准备和工作应对。

  五、点与线的关系

  “一带一路”是一个个国家串连而成,可谓由点成线。但无论“五通”,还是对外传播工作,都未必非要逐个国家突破。“蛙跳式”前进、突破重点带动沿线是可行策略。简言之,有时需要搁置难点以待条件,有时需要尽快突破要点以促全局。关键是要在“一带一路”沿线有所侧重地培育传播支点国家和地区。选取支点大体上可遵循几个标准:一是人口多、经济强,能在国际社会发挥较大带动作用;二是民族、宗教、语言等文化代表性和辐射力强;三是处于“一带一路”及相关经济走廊(如孟中印缅经济走廊、中巴经济走廊)、支线(如“草原之路”)的交汇点和枢纽;四是对中国友好、对中国有较客观认知和一定民意基础。这些标准在某些国家可能兼而有之,在有些国家则可能只具一条。选取支点不必拘泥,而且还要看到有些条件会随着“一带一路”的推进而发生变化。但无论如何,培养传播支点,以点带线的工作理念必须恒常在侧。

  六、对外传播与务实合作的关系

  “一带一路”的对外传播与务实合作之间是“说”与“做”的关系。中国人最讲言行一致、重信守诺,国际社会的合作规则也是如此。因此必须防止出现对外传播与务实合作“两张皮”的现象。从以往情况看,传播工作者在这方面最易出现的感叹,是务实合作者只把对外传播当成“吹鼓手”、“灭火队”式的工作。在重大项目有成绩时把媒体请来宣传一下,在出现问题导致舆论危机时,要求宣传单位想办法引导舆论基调扭转被动形势。事实上传播工作并非完全被动。例如,在先期合作的协调阶段,传播者可以进行舆论预判,在项目论证阶段,传播者可以及时提供相关国家社会当前舆论,作为决策参考;在舆论危机干预后,则可通过反思研讨等形式总结舆论教训,从而防止相关单位今后重复错误。当然,传播工作者还可以努力争取更具一点理想色彩的前景:通过上级协调和本级不断推动,促使参与务实合作的企业等日益具有传播意识,在开展项目时同期考虑社会与环境影响,不仅自觉规范建设、生产和经营行为,而且积极开展代表中国企业的宣传和舆论公关活动。如果从这个大视野看,所有参与“一带一路”的人都可以成为传播者。关键在使务实合作者意识到传播不是额外任务,传播最终有利于合作的开展和可持续运行。总体看,“一带一路”对外传播需要秉持大传播而非项目宣传的战略定位,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作风。如果工作到位,对外传播工作完全可能成为“一带一路”务实合作的社会预警器和舆论保险栓,以自己的主动工作发挥既促进务实合作,又校正和保障务实合作的功能。

  七、对外传播与对外交往的关系

  对外传播与对外交往近年来正在融合中发展。在“一带一路”推进过程中,这两项工作更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密不可分。一方面,对外交往本质上是人的交往,交往形式本质上是人际沟通。另一方面,对外传播是面向人、作用于人的。因此两者的统一性非常突出:从传播看对外交往,发现它经常表现为人际传播;从交往看对外传播,发现它经常表现为公共外交。传播与交往具体融合于“一带一路”实践之中,沿线国家媒体交流合作、公共外交、民间外交等工作目标一致、载体相近、成效互助,有必要进一步加强资源共享和联合行动。

  八、交锋与交流的关系

  “一带一路”得到沿线许多国家的积极回应,有些非沿线国家甚至遗憾没有得到这个发展机遇。但这并不代表国际社会就没有质疑。对外传播领域需要对国际社会某些针对“一带一路”的质疑、诋毁有充分估计,对舆论交锋有充分准备。这次交锋是中国近年来一直面临的国际舆论博弈的延续。国际上有些声音臆断“一带一路”带有抗衡西方的战略图谋,宣扬中国要借机向沿线国家输出商品、劳动力、资本,掠夺资源、市场,破坏,甚至泯灭当地文化。对这种恶意曲解的舆论,需要坚定而巧妙地回应批驳。但另一方面,还要看到沿线国家在积极合作的同时,具体部门、企业与民间会出现种种防范与排斥意识。在某些国家,不同意见和抵触情绪在各个层面都可能出现,从饮食起居、工程开展到对外政策立场等等,从特别微观到特别宏观的层面都会有交锋。对外传播必须保持极大的耐心去宣介,同时更要保持极大的耐心去倾听。听懂了对方,才好对症下药进行有效的沟通。尤其在文化冲突领域,无论问题多么琐碎、表现得多么荒诞,都需要以交流化解交锋,尽最大可能争取相关国家和民众对“一带一路”的理解与支持。

  九、分工与协作的关系

  “一带一路”的对外传播在国内有机关、院所、媒体、公司企业之分,在国外则又有分众传播的不同侧重。分工带来专业化与效率,但当各方在“一带一路”上走出国门时都代表着中国,由此必须加强协作。“一带一路”要与沿线各国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责任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这种“共同体意识”不仅是对外宣介重点,也需要在实际工作中由对外传播者身体力行。如果我们对外时常以不同声音、不同利益主体的方式出现,不仅令国际合作对象莫衷一是,更无助于共同体意识的形成。加强协作需要突出指挥系统的统领作用,如国内的主管机关、国外的驻外使领馆需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但仅有对单位的协调还不够,还需要有专项协调与日常沟通相配合。专项协调目前常见的“两种协调会”,即重大事项前各相关单位一起到牵头单位开协调会,有问题出现时主管单位紧急召集协调会。它们着眼于“有事协调”,在两种会议之余,各单位往往专注于本身业务,缺乏经常性协作。因此“一带一路”对外传播还需要“无事协调”。例如可以引入类似“中期评估”的做法,在某些工作开展到一定阶段后,及时总结传播效果和分析舆论走势,适时提前微调和协同行动。此外还需建立相关单位经常性信息通报和行动预报机制,避免相互踩脚或无衔接的情况。

  十、当前与长远的关系

  “一带一路”对外传播需要有先声夺人的氛围,这既有利于务实合作产生早期收获,也符合先入为主的舆论引导规律。但必须看到“一带一路”是长期要做下去的事业,三五年乃至十几年都要有持续的对外传播跟进。这要求对外传播宏观工作规划要有长远打算,微观工作落实要有长远准备。在早期传播阶段,固然可以把当前的相关传播活动与“一带一路”挂钩,迅速出一批报道、策划一批活动、签一批合作项目,这是大型工作启动阶段的某种必要,但更需留意长期对外传播还带有细水长流、润物无声的一面。“一带一路”对外传播不能搞得眼前热热闹闹,转身冷冷清清,要兼顾长远。一方面需要拓宽传播领域:新闻传播带有关注热点、新鲜信息的属性,而“一带一路”的对外传播绝不仅限于新闻传播。另一方面需要深入挖掘传播内容:即使在新闻领域,“一带一路”细化到每个阶段、每个国家、每个项目和事件,也都不断涌现着新信息、新人物、新故事。因此,“一带一路”的对外传播必须着眼于常做常新来开展工作。

  如果我们回归民心相通这一出发点,“一带一路”对外传播绝非一朝一夕之间就可完成使命。对外传播工作者要做更长远的思想准备,把“一带一路”作为未来多年牵引工作、提升能力的重要抓手。回顾历史,古代丝绸之路由汉至明,由陆到海,既有贸易的有形交流,也有文化的无形交融。今天的“一带一路”同样既有有形的物质建设与交流,也有无形的精神建设与交融。有形的工程有完成点,无形的传播始终伴随着人类。“一带一路”对外传播因而带有开放性,不封闭、不固化、始终处于进行时。这其间需要把握的重点关系在不同观察视角下必然有异,但大方向是一致的,都共同面向长期而持续的实践。

  寇立研 中联部研究室

  周冠宇 中央电视台发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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