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贫困人口共6.8万人,涉及8个镇,124个村,扶贫工作范围较大。同时,城乡、区域、不同社会群体之间的发展差距扩大趋势尚未得到有效控制,相对贫困问题日益凸显,扶贫开发任务十分艰巨。
2012年,颍泉区被安徽省委、省政府确定为全省扶贫开发重点县区。三年来,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抓扶贫就是抓民生,抓扶贫就是抓项目,抓扶贫就是抓发展”理念,建立健全“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精准扶贫工作机制,把扶贫开发与产业发展、镇村建设、社会事业相结合,形成整村推进的工作机制,努力构建大扶贫格局,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一定成就,成为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颍泉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级各部门,明确责任,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实行“区抓协调、部门配合、镇负总责、村抓落实”管理机制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各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副职协同抓,扶贫部门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各级各部门职责明确,相互协同,步调一致,确保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有效实施。
目前,通过整村推进项目的实施,全区镇村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农民收入大幅增加,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明显加强,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人居环境大为改观,镇村经济社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截至2014年10月,全区农业总产值24.1亿元,同比增长4.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982元,同比增长13.1%。
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在深入调查摸底并与有关行业部门充分衔接的基础上,颍泉区委、区政府组织镇(街道)党委、政府和项目所在村共同编制扶贫村整体开发项目规划,规划编制按照“科学合理、操作性强、体现特色、群众满意、先户后村”的要求,立足村情,全面摸底,排查户、自然村、村委会,并具体落实措施和限定时限,认真编制“整村推进扶贫开发”实施方案。“十二五”期间,选择该区行流镇牛寨村等56个基础薄弱、发展滞后、贫困人口相对集中的村分批启动实施整村推进工作,目前已实施42个村。通过整村推进,达到“六通”、“十二有”标准,做到推进一个村、脱贫一个村、长远致富一个村。
根据各贫困村不同实际,2012年以来,颍泉区委、区政府共安排专项扶贫资金4414.48万元,用于每年14个贫困村的整村推进工程,不断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共新建通村、通庄道路134条102.4公里,解决贫困村“出行难”问题,建设4个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及附属设施1400平方米,为周边群众提供文化活动场所,通过村通广播、电力设备、便民交易市场等项目建设,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为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整合资源,齐抓共建
2012年以来,颍泉区整村推进项目累计投入扶贫资金5639.38万元,其中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403万元,区级财政配套资金105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42.48万元。在项目资金安排上,继续加大资金整合投入力度,按照“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随着项目走,效益带着贫困户走”的要求,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部门行业扶贫资金、定点扶贫单位帮扶资金、社会捐赠资金和群众自筹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整村推进贫困村,确保达到综合开发、全面发展、整村推进目标。
通过开展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稳妥地推进土地流转,集中连片、成规模地发展优势产业,优化调整农业农村经济结构,颍泉区形成了跨区域、上规模的“一村一品”、“一镇一业”的特色优势产业。
在项目申报上,一是确保每个整体推进村至少有1个产业扶持项目,2012年以来,颍泉区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在贫困村建设蔬菜、草莓、花卉等特色农产品温室大棚1671亩,配套节水灌溉设施1450亩,推广养牛新品种100头,发展水产养殖350亩,新建农产品便民交易市场1处。二是建立健全“扶贫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建立基地带动、农户参与的联动机制,投入专项扶贫资金124万元,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项目12个,项目带动周边900多户农户从事规模种植和畜禽养殖,人均增收近千元。投入资金99万元,用于对12家企业、合作社的贴息贷款项目,项目企业与农户签订保护价收购协议,并免费提供技术指导,优先解决贫困户就业问题。
挖掘内因,发动群众
宣传扶贫典型。充分利用“颍泉区政府网”、“颍泉新闻网”和《颍泉扶贫开发》简报,将其作为主要宣传平台,宣传扶贫开发工作的新精神、新部署、新要求,宣传“整村推进”、“产业扶贫”、“雨露计划”三项着力打造的扶贫品牌,宣传扶贫项目给群众带来的具体实惠,宣传扶贫工作中的典型事例等,以点带面,不断扩大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社会影响。
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基层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发动群众,特别是做好《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文件精神及其贯彻落实情况的宣传。在扶贫项目建设过程中,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激发贫困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发挥其主体作用,加快脱贫致富步伐。
大力实施“雨露计划”。“扶贫先扶志,治穷先治愚”,扶贫对象自我发展能力决定着脱贫致富的进程。“十二五”以来,颍泉区大力实施“雨露计划”项目,投入专项扶贫资金397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1170人,举办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40期,培训人员3500人次。
(作者单位: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人民政府)
□李大春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