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路军扩军带来武器紧缺 苏联提供“公路线秘密援助”

  • 来源:广东电视周报
  • 关键字:八路军,武器,苏联
  • 发布时间:2015-06-01 13:48

  八路军从全面抗战初期开始的迅速扩军,给它带来了严重的武器紧缺问题。整个抗战期间,中共部队武器的主要来源则包括了自产、缴获、收编与拨付四种途径。八路军曾在一次收编中获得两万多支好枪,而在拨付方面,苏联的秘密援助是非常重要的来源。八路军驻新疆和兰州的办事处,当时就顺利承担了秘密接收、转运苏联武器的重任。

  自产:

  1941年军工部只生产步枪1736支

  概括而言,抗战期间,中共部队武器的主要来源有四:自产、缴获、收编与拨付。至于何者所占比例最高,目前尚无法判断。

  这四种来源中,数据统计较为确切的是自产,但因其大小兵工厂繁多——八路军总部设有军工部,各部队、各根据地也大都设有兵工厂,如120师在1942年有7个兵工厂,太行区有兵工厂4个,晋察冀边区有兵工厂12个——要统计出所有兵工厂在抗战期间的武器生产数量,存在极大的困难。不过,从部分的统计数据中,仍不难管窥当时中共部队的整体武器自产能力。

  军工部所直辖的兵工厂,是八路军最大的武器自产基地。据其年度总结报告,1940年全年,军工部共生产步枪3360支,另有手榴弹7.4万余枚,子弹12万余颗,燃烧弹200个,地雷95个。1941年,因为日军的扫荡,生产能力骤降,全年只生产步枪1736支,另有炮800门,子弹41万颗,炸弹6万枚,刺刀1.2万把,炮弹4万发,地雷2358颗。1943年,全年共生产步枪400支,掷弹筒350支,屈枪1432支,掷弹筒弹4883个,迫击炮弹4253个,子弹68万余颗,手榴弹4万余颗。

  另据刘鼎的统计,截至1943年7月,军工部的生产成绩如下:“五年来,数量上:近万数的步枪和掷弹筒,足够十万发炮弹、几十万发地雷和炸弹,将近百万发步枪子弹和很多匹马力的机器。……质量上:a、步枪、迫击炮弹、无烟药和炸药一般的可与现代大工厂出品一样。B、掷弹筒及掷弹筒弹、步枪子弹经过最后的改进,能够为我们所用。C、其他如手榴弹、地雷和机器等,还是很勉强的。”

  缴获:

  弹药损耗多于缴获

  一些数据显示,八年抗战期间,八路军(新四军)在武器弹药的缴获方面,似乎确实相当可观。譬如,有统计称,在山东抗日根据地,八年间,八路军共缴获步骑手枪20.7万余支,炮955门,机枪1106挺,炮弹1.68万发,步枪手榴弹369.77万余颗。如果承认该数据具有一定的客观性,那么,这些缴获,很可能更多地是来自于对伪军的打击,以及与国民党“顽军”的摩擦。

  此外,前引中央军委的指示,反对集中力量制造步枪、机枪、炮等武器,相反,要求各根据地和主力部队的兵工建设,以翻造子弹、生产手榴弹为主要工作。何以如此?129师的一份抗战前四年战斗损耗比较统计表,部分提供了答案。据该统计表:在枪支方面,自1937年至1940年,缴获与损失比,依次是:3/1、8/1、5/1、1/1(强)。而在弹药方面,其缴获与损失比,则依次是:1/3、4/1、1/8、1/4。除1940年因日军扫荡而导致枪支缴获与损失入不敷出外,其余三年,枪支的缴获,一直远大于损失;而弹药则恰恰相反,除1938年外,其余年份,弹药的缴获,远远跟不上消耗。这大约也正是中央军委在1941年前后,要求各兵工厂将主要精力用于翻造子弹的缘故之一。

  收编:

  山西新军起义带来好枪上万

  在抗战初期,收编曾一度是八路军扩军的主要方式之一,也是其相当重要的武器来源。最初是收编民间武装,如在冀鲁豫边区,“首先争取与动员有武装的农民或土匪,改变为脱离生产不脱离地方的游击队。……此种发展方式,尚带勉强性质,所以发展容易巩固难。不过由于他们来时带枪,洗刷或逃亡时‘人走枪在’,‘退人不退枪’,于我武器扩大无损失。”再如“平西抗日游击队”,最初乃是青年党人赵侗所领导,地下党组织打进去后,“党员和青年学生基本上抓住营连两级”,最终使得赵侗不得不放弃前往太原投靠国军的念头,而将部队带至八路军根据地进行改编。

  不过,民间武装及枪支终究有限。八路军所收编的最大一笔枪支,是在1940年,来自阎锡山所部“新军”——据徐永昌日记,“黄树芬来(山西省党委),述牺盟会此次叛变,去精锐部队约三四万,好枪约二万五千支。”当时,“八路军自言有官兵二十二万、枪九万五千支、轻重机枪一千五百挺、山炮三十六门(山西造)、平射及迫击炮一百五十门。”这两万多支枪,所占的比重和重要性,可见一斑。

  拨付:

  苏联的秘密援助数量仍是谜团

  所谓拨付,一是指国民政府的发给;二是指苏联的秘密援助。前者,1938年曾由中央拨发了120挺轻机枪和6门机关炮;其余枪支弹药,主要由阎锡山所主持的第二战区拨发,具体数目不详,但不会超出国民政府规定的八路军员额;余者,如军费、军衣裤、军帽等用品,1937-1940年间,也都是按既定员额发放,显然不能满足迅速扩军的需要。

  至于苏联提供的秘密援助,限于档案,目前尚难窥全豹。抗战初期,苏联通过新疆到兰州的公路援助国民政府。这条公路线,1937-1939年间,几乎完全掌控在苏联手中,所以,这段时期,八路军驻新疆和兰州的办事处,就顺利承担了秘密接收、转运苏联武器的重任。

  1938年下半年,国民政府开始强化监视苏联军运车队,并管制对延安的公路交通,秘密武器援助的记录开始变少,但仍未断绝。国民政府的情报部门报告,曾发现苏俄通过蒙古边境“用汽车密送物资至延安”;苏联红军驾驶员依·戈·明卡也回忆称:“1939年或者是1940年,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我们接受了运送武器到内蒙古的任务。这些武器是送给中国红军的,有机关枪、步枪、子弹、手榴弹以及飞机油。”略言之,零星的档案资料显示,这种秘密的武器弹药援助,一直持续到抗战胜利,至于其具体数量及流向,则迄今仍是谜团。

  (来源:腾讯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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