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是中国微商元年:随着各方神圣从远方而来,天地必翻覆!

  最初起于微信朋友圈的“微商”,是由大多在国外读书或者工作的有闲暇时间的人群做目的地代购发展而来的。他们通过“熟人经济”来获得一份额外收入,并依靠自己慢慢积累的口碑逐渐把代购做成了生意,可以说是微商的鼻祖。但是代购成风,以及很多不知名品牌的“面膜微商”,刷屏式营销、炫富式的推广之后,熟人变路人,友情变成生意情,而其发展业务的模式,也似乎走站在了传销的边缘,这让很多人闻微商而避之唯恐不及。而另一方面,如京东、淘宝、1号店等大型综合电商平台纷纷入局开设微店,微盟、微信海、点点客等做微信营销的公司也先后完成了数千万的A轮融资,而这也证明依托于社交平台的扩散效应建立起来的全民分销的商业模式拥有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发展空间。

  具体原因有如下两点:第一,微商推荐式营销方式立竿见影,更何况是占据了非常大规模的商家基础;第二,开店门槛的降低,这让很多想做个体经商的人的思路灵活了起来,互联网平台可以大大降低投入成本实现收入的增长和收入组成的多元化,这就更加促进了消费市场的活跃程度。所以无论是于大到整个市场经济,于小到你我生活,微商平台都是有益的。而能否获得这个有益的结果,重点在于,我们如何将早期微商这棵恣意生长的树,修剪得更利于它的生长。

  我们可以这样来定义早期微商:即微商是依托于早期建立起来的信用基础(熟人社交)上在web3.0平台发展起来的电子商务。尽管依托于微信等社交平台发展起来的“野生微商”通过比较激进的刷屏式营销让很多用户不堪其扰,但不得不说,微商这种模式在某种程度上,满足了我们的一些个性化需求,并且帮助我们节省了寻找店铺而花费的时间成本。但是因为“野生微商”在营销、售后、维权以及发展方式等方面的缺陷,早期微商势必路会越走越窄。央视在近期的调查节目当中,甚至已经明确将微商定义为“传销”,这也是央视罕见地对一种有一定商业价值的模式进行如此严厉的抨击。可见早期发展起来的微商已经成为众矢之的,失去了市场信任。

  然而目前正处于幼苗阶段的微商平台也就是我们所讲的微店(广义上的微店)是对早期微商进行“去除糟粕取精华”的结果,可以说是微商的未来。目前市场出现的微店平台的发展模式与传统的C2C业务如淘宝等的区别在于准入门槛的降低,提供跨平台的推广方式以及分销模式的建立。关于准入门槛,目前在微店平台当中开设自己的店铺基本上只需手机号注册即可拥有一个店铺账号,上传身份证号即可完成认证,并且可以提供在朋友圈、微博、QQ空间等社交平台上进行推广。而分销模式的建立,则形成了采销一体化的产业生态,在某种程度上规范了商品来源渠道。在这种模式下,涉及商品供应商、技术服务提供商、卖家、买家的微商生态链条逐渐建立起来了。但为了避免以后商家数量达到一定程度后造成的质量安全、资金安全等问题的出现,微商平台们还需早作打算。

  以如下的十家为例,依据的是各家平台在产业链条中的深入程度、平台卖家的活跃程度以及商品品类的丰富程度等指标来对各家平台进行的综合分析。

  这10家平台可以分为4类:第一类就是如口袋购物、淘宝小铺、京东微店、微店全球购等这种脱胎于传统电商平台的微商平台,拥有一定的商家基础,这一类微商平台,前期搭建并不费力,但是与传统的电商移动端平台存在一定的同质化,所以能否留住用户和商家还有待考量;第二类是如拍拍微店、有赞微小店、1号V店等分销式微店平台,这也是目前来看比较主流微商发展模式,产业链深入程度高;第三类垂直类微商平台,像美甲帮,早期主打上门服务的O2O业务,随后增加了微店以及商城,这种模式对于美甲帮的O2O业务能够形成有效促进,并且可以增加用户的使用黏性;第四类就是我淘淘这种主打社区的微商平台,这种基于位置服务的微商平台在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上有一定优势,发展的难点就是在产品品类的丰富上面。

  微店的市场有很大挖掘空间,这种买卖双方直接对接的交易方式最古老也最为有效,但是由于早期所谓的“面膜微商”们的野蛮生长已经影响到整个行业的市场信任,所以目前对于微店的发展来说是一个比较艰难的阶段,基于诚信体系的创新挑战也很大。但微商不微,随着圣贤腾云驾雾远道而来,天地必翻覆!

  文/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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