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消费维权新生态

  • 来源:消费者报道
  • 关键字:消费,维权
  • 发布时间:2015-08-05 13:50

  一直以来,“职业打假人”都是消费维权领域的一支力量,特别是新消法实施之后,他们又重新活跃起来。但比较强烈的趋利性,也使得他们饱受争议。

  应该说,“职业打假人”的存在乃至成为一种现象是有一定制度原因的,即是在目前消费维权组织化资源有限。“公共渠道”缺乏的情况下才成行成市。如果“公共性”足够,这些单纯依靠个人力量,由个人利益驱动的维权数量不会那么多。

  而“职业打假人”这一群体,不仅和企业,也和相关的政府部门或半官方消费维权组织之间存在一定紧张关系。有人支持,有人反对。这其中也隐含着“正统性”与“非正统性”之间的某种认同关系。

  实事求是地说,中国目前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得远远不足,这与具有真正意义上的民间代表性的消费维权组织缺失有着直接关联。新消法中提及“其他维权组织”有名无实,目前依然是消协(委)这一具有半官方半民间性质的组织是唯一“合法”的维权组织,其他最多只能以学会或研究会的性质存在。

  对照国外,消费维权组织的专业性和细分程度是很强的,更能体现其民间代表性和专业化程度,数量之多也使其能够摊薄整个社会维权的成本。

  而且,这些维权组织大部分是公益性质的,维权支持资金来源上的多样化,实际上有利于改变现时各地消协(委)资金不足的情况:目前这些消协(委)面临的一个问题即是工作经费的捉襟见肘,这也导致其身份与地位的尴尬,从经费到人事安排上“行政序列”模糊不清。

  如果放开民间维权组织的成立,实际上可以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形成政府、有政府支助的民间组织,以及纯民间社团组织这样的消费维权生态架构,可以互相协作和共治。也只有这些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组织的生长,消费者拥有更多的组织化资源,才能缩小以个人自利性为导向的“职业打假人”或者“职业打假公司”的空间,让维权道路更加地宽广、透明。当然,这么说并非是否认“职业打假人”存在的必要性,基于个人“自我权利”实现的消费维权是需要鼓励的。

  基于对这样一种消费维权新生态的理解,《消费者报道》有意在消费维权的道路上进行更多的尝试,我们目前已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志愿者联盟”,已有200多名志愿者加入。这是一个公益性的联盟,主要由热心帮助他人,具有维权意识觉醒和一定专业知识的人士组成,意在通过联合个体消费者的力量,进行消费宣传教育和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变维权成本大,个人力量弱小的情况。

  与此同时,《消费者报道》也将推出一个主要针对消费投诉的内容产品,除了消费知识普及,也为维权消费者提供一定的法律援助,并结合大数据对消费投诉的分析,供消费者进行消费品和服务购买与选择时参考;同时也希望能够从媒体的角度对企业形成一定的约束和监督,并促进消费纠纷的实际解决。

  希望我们能够通过这一联盟和消费投诉产品,给消费者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服务,也同时为构建中国消费维权的新生态做出一些探索和促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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