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16项举措为贸易便利化清除障碍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7月份,我国进出口总值为2.12万亿元,同比下降8.8%。其中,出口为1.19万亿元,同比下降8.9%。7月份,出口、进口总值同比双双下降,低于预期。

  从上述数据中可以看出,我国当前外贸形势复杂。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发出通知,从4个方面提出了16项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支持外贸稳定增长。

  事实上,关于稳外贸,促增长方面的政策,国家层面从去年开始就出台了一揽子政策。采访中记者注意到,今年年初,为加快出口退税进度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挂钩企业信誉,实行出口退税分类管理。

  可以说,为了促进外贸增长,税务总局从年初就开始发布政策。而政策的不断发布及具体化和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状况密切相关。

  “中国外贸发展当前面临外部需求不振、传统竞争力有所弱化、外部限制措施增多等诸多挑战。”华商书院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郑学浩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在中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美元强势、大宗商品低迷使得未来外贸情况不容乐观的情况下,人民币主动贬值和此次税务总局及时从4个方面提出16项具体措施,都将促进外贸稳定增长。

  据海关总署公布的数据显示,2015年6月,中国出口情况一度好转,同比增速4个月来首次转正,但这种局面并未持续多久。

  郑学浩对记者说:“国际贸易是国家间通过分工合作,达到双赢的主要手段,国际贸易,通过互通有无,优势互补,分工合作,使贸易双方充分发挥各自特长,量化有限资源。在这个分工合作与量化的过程中,经济得到长足发展。通过贸易,我们可以得到本土缺乏的资源和商品,同样,我们可以输出本土剩余产品给有需要的国家。国际贸易可以提高生产力,提高人民的收入、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近期,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对外经济研究部发布的一份调查分析报告显示,运用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存在通关手续繁琐、成本较高占受访企业20.1%的比重;虚假宣传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现象较多占受访企业19.7%的比重;办理出口退税难度较大占受访企业12.9%的比重。

  该报告还建议,政府应采取积极措施稳定人民币汇率、出台新政、加快出口退税、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

  对于此次税务总局从4个方面发布的16项有针对性的具体措施,业内人士认为,对于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来说意义重大。

  郑学浩认为,从宏观的角度来看,税务总局的多项措施,进一步提高出口退税效率,推动对外贸易便利化,增加出口贸易量,促进外贸经济的发展。从微观的角度来看,及时足额地出口退税能刺激出口型企业的积极性,提高了企业出口货物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也提高了企业的利润率和资金周转率。

  当然,促进外贸增长,出口退税政策只是其中一个重要方面。有业内观察者提出,稳外贸不仅要靠出台优惠措施和有针对性的政策,还要靠加大改革力度。

  郑学浩同时也表示,除了在出口退税方面做文章,还需要进一步推动全国一体化通关,在沿海各口岸开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大力支持外贸新型商业模式发展,扩大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积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发展等,都将会促进外贸经济的增长。

  虽然外贸形势今年异常严峻,但是,随着外贸稳增长政策的不断加码、政策红利的不断释放,相信今年全年我国外贸情况有望好转。

  (来源:中国产经新闻报)

  国家税务总局16项措施

  一、进一步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及时足额退税

  (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的通知》(税总发〔2014〕155号,以下简称《退税规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号,以下简称《分类管理办法》),严格按照《退税规范》和《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审核、审批出口退(免)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准确、及时办理出口退税。

  (二)严格按照《退税规范》规定的要求和时限开展函调工作,所有的发函、复函及结果处理,必须通过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系统网上处理,不允许“机外运行”。要进一步提高发函的针对性。回函地国税机关收到函调后,要及时核查,对能够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核查的,不得随意延期复函,复函须明确无歧义。

  (三)按照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电子退库、更正、免抵调业务推广上线工作,进一步提高退库的效率,缩短税款退付在途时间。

  (四)当出现出口退税计划不足时,要及时向上级税务机关反映,申请追加计划。不得以计划不足等原因拖延办理出口退税。

  (五)税务总局将于下半年对各地落实《退税规范》和《分类管理办法》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各地可结合工作实际开展自查。

  二、进一步抓好出口退税政策及管理规定的落实

  (一)及时、准确地落实服务出口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二)积极配合地方政府部门落实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进一步扩大旅游购物消费,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

  (三)认真落实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税收政策,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提供出口服务的优势,支持中小企业有效开拓国际市场。及时跟踪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出口退(免)税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四)积极落实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税收政策,密切关注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出口退税情况,根据电子商务特点,探索创新出口退税管理机制,为跨境电子商务贸易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五)落实好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免于提供纸质出口货物报关单、逾期未申报的出口退(免)税可延期申报等便民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的办税负担,提高退税效率。

  三、持续优化出口退税服务

  (一)结合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要求,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渠道和方式,及时做好出口退税政策宣传、解释、辅导工作,使企业能够及时了解、掌握政策变动信息,确保把出口退税政策落到实处。积极探索“互联网+出口退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进一步拓展出口退税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二)持续做好出口退税业务提醒服务,及时将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生成的出口退税业务提醒信息通知出口企业,方便企业及时掌握本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的剩余期限、审核和退库进度等情况,使企业能够及时根据税务机关管理要求收取有关单证申报退(免)税,并统筹安排生产经营活动和退税业务办理。

  四、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工作,严格审核,严密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

  (一)在认真落实各项出口退税政策,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的同时,持续保持对骗取出口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打击骗取出口退税工作力度。切实将国家出口退税资金用于鼓励真实出口,支持守法企业健康发展,构建竞争公平、秩序规范的出口退税管理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核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要按照税务总局有关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贯彻办法,完善预警指标体系,设置合理预警指标,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并组织开展相应的评估核查工作。要加大出口退税预警评估核查力度,将风险排除由“事后核查”逐步向“事前预警”、“事中监管”转变,提高防范骗税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严格按照《退税规范》规定的岗位监督制约机制,科学设置退税管理岗位,合理配备人员。要按照规定流程和要求进行出口退税审核、审批。要按照《分类管理办法》规定的差别化管理措施,对管理类别为三类、四类的出口企业重点审核。

  (四)规范和加强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应用管理,保证出口退税审核系统的数据完整、准确、规范。

  文/张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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