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回的出国旅游保证金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出国旅游保证金,旅游,旅行社
  • 发布时间:2016-01-12 09:54

  目前我国没有哪项条例允许旅行社收取出境保证金,也没有哪项法规禁止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只不过中国出境游业务发展至今,收取保证金已经成了旅游业内不成文的行规

  2015年12月9日,《方圆》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附近的民生国际旅行社(以下简称民生旅游),发现这家号称“京城首家大规模旅游体验店”的公司已然大门紧闭,数次拨打旅行社客服电话也未有回应,只剩广告招牌赫然在目,上面写着“如银行一样坚实可靠”。

  民生旅游所在大楼的保安告诉记者,公司这段时间都没有营业,早前还有不少旅客上门来讨债,现在冷冷清清,也不知道是搬走还是彻底倒闭了。

  保安说的“讨债”是指旅客向旅行社要求返还的出国旅游保证金。记者联系到多位被民生旅游拖欠保证金的旅客,他们均表示,为了参加民生旅游推出的出境游,他们每人缴纳了5万元至25万元不等的保证金,但在回国后的几个月,对方以“签证还没消”“还在排队”等各种理由拖欠。截至11月,仅通过网上自发联络的受害者就有150余人,拖欠保证金近千万元。其中只有极少数闹得特别凶的旅客拿到了钱,其他人还在苦苦地等待。

  “在今年中国旅游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出境旅游发展年度报告2015》中提到,2014年中国出境旅游人次首次过亿,达到1.07亿人次,与2013年相比,同比增长19.49%。从总量上来看,已经连续两年成为世界排名第一的世界客源地。”中国旅游研究院国际研究所所长蒋依依告诉《方圆》记者。但伴随着出国旅游热度上升,也出现了一些旅行社及其工作人员对旅客交纳的保证金逾期不还、挪作他用的现象。由于目前旅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对出国旅游保证金作出规定,旅游业对于如何收取、保存和退还也没有制定明确规则,这也使得保证金乱象时有发生。

  千万保证金要不回

  杨德民夫妻二人可能怎么也不会想到,在经历了一场愉快的欧洲游之后,会走上一条讨债的漫漫之路。和他们一起在这条路上的,有数百名与他们有着同样遭遇的游客。这群人希望追回被旅行社扣下的高达数千万元的旅游保证金,不过从目前的情形来看,他们仍然不清楚何时能拿回这笔钱。

  事情的起因是2015年8月一条来自民生银行的旅游推销短信:“民生旅游推出荷德法瑞奥5国11日古典艺术之旅,售价18888,刷民生信用卡,享两人同行一人免单。”杨德民是民生银行白金信用卡、民生银行·民生旅游卡等类银行卡的老客户,而且正好有出行计划,见到这条短信后不疑有他,便在民生银行的网上商城购买了这款旅游产品。

  付款成功后,正准备享受美好假期的夫妻二人,却被民生旅游的工作人员要求向旅行社缴纳5万元的出国保证金。这让不是第一次出国旅游的夫妻两人心生疑窦,因为按照过往的经验,出境游只需提供资产存款等证明,或者冻结银行资产即可,从来也没向旅行社交过保证金。

  于是夫妻二人权衡之下决定放弃旅行计划,便要求民生旅游退还已支付的款项,不料对方表示,旅游费用已经缴纳,如果不交保证金,导致办不了签证属于客户违约,旅游费用不予退还。并且民生旅游还言之凿凿称,缴纳保证金的事项在网上已经写明。杨德民得知后才恍然,可能是一不小心掉“坑”里了。杨德民随后重新查看网上商城关于该旅游产品的描述时,在极其不显眼的位置发现“签证保证金”的字样。最终,杨德民只能妥协,支付了共计10万元的保证金。

  但旅行结束后的几个月,民生旅游并未按照约定及时返还保证金。杨德民夫妻只好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国家旅游局等部门投诉,结果在维权的过程中,发现和他们一样被欠保证金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建立了讨债QQ群、微信群,每天互相告知维权的进展,共商解决的对策。这群未获得退款的旅客中,不乏借钱交保证金出国的。比如来自福州的陈女士等四人,共缴纳20万保证金,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向亲戚借款,由于民生旅游未退款,亲戚频频向陈女士父亲发难,老人家年过七旬还被逼写下欠条。柳州刘先生和女儿交了10万元,好心的朋友们帮他凑齐10万元。本想着回来就能还朋友钱,可是如今一拖再拖,最近朋友的母亲糖尿病并发症住院,朋友天天追着要钱,刘先生又心急、内疚而且无奈。

  11月29日,民生国际旅行社委托北京市兰台律师事务所发布了一份告知函,文件中称:“受其委托,告知民生国际旅行社的游客,民生国旅、股东个人和股东的家人正通过质押股权、抵押资产等方式向融资机构获得融资,承诺等融资资本进入监管账户后,对所欠全部游客保证金分三期退还,2016年2月29日前退还全部金额。”

  对此,多位游客向记者表示,民生旅游正在统计信息准备退款,但截至目前尚未还款。

  无许可无禁止的不成文行规

  所谓的“出境游保证金”,指的是国内出境旅游组团社在组织旅游者出境旅游时,为了防止旅游者滞留不归行为,要求旅游者在出团前向组团旅行社缴纳一定数量的现金作为担保。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岳屾山告诉《方圆》记者,目前我国没有哪项条例允许旅行社收取出境保证金,也没有哪项法规禁止旅行社收取保证金,只不过中国出境游业务发展至今,收取保证金已经成了旅游业内不成文的行规。

  究竟旅行社为何要收取保证金?“这是为了防止游客出境后在当地滞留而收取的一种保证金,”蒋依依告诉记者,在旅行社常规的国内游、入境游和出境游这三大块业务中,出境游是利润最高但也是操作难度最大、风险最大的一块儿。由于从事出境游业务的旅行社一直都面临游客滞留的压力,所以对旅行社而言,如果一再出现游客逃团的现象,等于“板子”是打在旅行社身上的,这对旅行社来讲不仅有直接的经济损失,还有更重要的声誉损失。

  在岳屾山看来,旅行社收取一定数额保证金的原因在于,为遭受的损失做出一定的补偿,也为了防范被处罚的风险。有的旅客出境之后脱团,然后在当地非法务工,“黑”在那边了,之后当地移民局或者签证中心就可能对旅行社进行处罚,包括对旅行社发出的旅行团拒签或直接不接受他们的送签,这显然会对旅行社业务产生不良影响。如果经常出现游客滞留外国等严重情形,旅行社还有可能被国家旅游局取消经营资格。

  那么,旅客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交保证金,金额又该如何确定?《方圆》记者致电同程旅游、携程旅游等多家旅游网站,询问出境旅游是否需要缴纳保证金,对方均表示,是否缴纳保证金要看旅客提交的资产证明是否足够,比如房产证、银行流水单等,但最后还需要旅行社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后确定,具体收取标准则未予透露。

  江西一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李云向记者透露,这种保证金主要是针对低收入、无稳定工作的人群,在具体操作中对于单身男性、女性只身出国旅游的会特别注意,价格通常是5万到20万元不等。但至于会向游客收取多少保证金,目前,各家旅行社也都没有统一的收费标准,通常都是游客和旅行社之间协商。出国保证金的收取,一般只收取现金或者是银行卡,不收取房产抵押等证件。

  “收取保证金虽然不能绝对保证游客不逃团,但能拿得出这笔钱的人在国内的生活境遇应该是不错的,没必要非法滞留在国外。”李云说,比如一家三口去欧洲,每人1万多元的团费,加上一人5万元的保证金,总共近20万元,拿得出20万元用于旅游的人一般在国内都有不错的经济基础和生活境遇,外逃的可能性很小,再看其个人工作和经济收入状况,就可以基本确定其是不是真的游客了。

  北京春秋旅行社总经理杨洋曾公开表示,现在像欧美、澳洲、日本等发达国家,滞留的可能性大,收取的保证金就高;而发展中国家,游客滞留的概率低,收取的保证金就少。然后就是看个人资料,如果一名游客已经有不止一次的出境游经历,保证金肯定就会少收甚至不收;如果是初次出境,或是个人资料可疑,就会酌情多收。有的个人资料十分可疑的,就是多缴保证金旅行社一般也不敢接纳。

  只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出于无奈”征收的处境旅游保证金,近年来屡屡出现扣留不还,挪为他用等丑闻,让不少消费者蒙受损失。

  旅行社可能涉嫌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在李云看来,办理出境游时,他们会要求游客冻结其在银行的部分资产,在合同约定时间内,旅行社不得对担保冻结的款项进行支取、划转。不过,这种方式涉及协调游客个人、旅行社和银行,实际操作比较复杂,还是有很多旅行社自行收取保证金。

  “每个旅行社保存保证金的方式不同,有的是放在公司账户,但不能排除有的违法犯罪放在个人账户,也不排除有的旅行社将钱从事其他金融活动和进行短期投资,能获得较大回报。”岳屾山表示。

  就在2014年11月中旬,南京便发生了一起挪用保证金中饱私囊的案件。当地一家旅行社接到10多位游客投诉,称他们参加该旅行社的出境游时,每个人缴纳了5万-20万元不等的归国保证金,而回国后这些钱却迟迟拿不回来。随后警方介入该案,经过调查,发现该旅行社一分店店长袁某收取保证金后并非进入公司账目,而是用于归还其个人高利贷,涉案金额高达110余万元。

  袁某的案例或为个案,但是旅游市场中保证金收取不规范的情况并不少见。比如,某旅游产品新马泰10日游,仅需3500元,但前提是必需缴纳5万元的保证金,行程结束后一个月归还。根据购买过这一产品的游客介绍,虽然旅行过程中安排过多次购物,但是并没有强制消费的现象,而且旅行回来之后,旅行社也如期归还了保证金。这看似皆大欢喜的局面背后,却隐藏着滥用保证金的乱象。

  旅游业资深人士王鹏飞向记者介绍,有些“低价团”,“特惠团”表面上是旅游的生意,暗地里却靠着投资理财获利,将收取的高额保证金用于风险投资,如果操作得当,利润十分可观,不过一旦遭遇风险投资失败,不仅旅行社的资金链会面临断裂的危机,并且最终的损失还是落在了消费者的头上。

  岳屾山对此表示,由于旅游保证金属于种类物而非特定物,钱到了公司账上后很难区分是旅客个人的还是公司所有,所以这笔款项被挪用,则可能涉嫌挪用公款罪或职务侵占罪,如果挪用这笔款项用于投资买股票或者非法经营活动,无法如期归还消费者,则可能涉嫌诈骗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还有的“低价团”甚至“免费团”直接以诈骗为目的收取保证金。2015年下半年,黑龙江省大庆市便发生了一起“自掏腰包请人出国旅游”的合同诈骗案,涉案人鲍捷是当地一旅游公司的经理,于2013年向身边的好友谎称,由于自己的旅游业务表现上佳,公司奖励给她几个到澳洲和新西兰免费旅游的名额,可自己太忙没时间去,这几个名额可以免费赠送给朋友们,只不过出国旅游需要按公司规定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

  出于信任,鲍捷的朋友们很快“上钩”,纷纷向其缴纳了数万元的旅游保证金,直至案发,鲍捷一共为11位友人办理出境游,骗取保证金155万元。最终,鲍捷被当地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此外,王鹏飞还透露,有一些旅行社以预存有优惠的方式“留住”一部分保证金,规定游客可以在约定的时间内任意以折扣价选择多条线路游玩,直到预存金额花完为止。

  引入第三方监管是关键

  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检察院检察官宋磊看来,一旦出现出国旅游保证金的纠纷,首先要看旅客和旅行社的协议中对保证金的收取与退还规定,如果旅行社不按协议约定退还,则要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是在民事诉讼中,旅行社无故违约扣押保证金不还的行为,可以适用民法中的不当得利条款,返还不当得利不仅要付清本金,还要支付相应的利息。”宋磊建议,消费者可以利用四条途径维权:其一,双方协商;其二,向消费者协会、旅游投诉受理机构或者有关调解组织申请调解;其三,根据与旅游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其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如果旅行社涉嫌诈骗等犯罪的,消费者应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让司法机关及时介入,以便很好地保证自己的权益。

  北京市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靖怡认为,随着我国消费者的生活水平提高,出境游的热度空前高涨,这为旅行社收取保证金提供了现实基础,而在保证金乱象的背后,不能忽略我国当前短期投资理财热的现状,这也让不少旅游业的不法分子盯上保证金这块蛋糕。“我接触过不少苦主,他们都向我抱怨,既然保证金隐藏着如此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风险,为什么国家不干脆将其取消,用别的方式来代替?”

  “收取旅游保证金是市场行为,是旅行社和消费者之间的契约行为,不能依靠政府或者立法手段直接予以取消。”岳屾山表示,不过鉴于旅游保证金目前仍然处于规定不明的状态,建议相关的行业部门、行政机关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法规,对保证金如何缴纳、何时收取、退还,不退还承担何种后果等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规范。此外,旅行社自身管理要更加严格,防止工作人员监守自盗。

  在蒋依依看来,尽管出国旅游保证金退出市场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对于保证金的管理,还是应当引入银行等第三方进行监管,由银行对游客进行担保。比如有旅行社会与第三方银行合作,冻结客户在其借记卡中的一部分金额,等到行程结束自动解冻,其间还能收到一定的利息收入,或者经客户同意后将这笔资金买作理财产品,等客户回国后不仅能收回资金,还能获取收益。而据记者了解,这一建议也正在被一些地方实践,今年9月份,由南京市旅游委牵头,共有30多家具有出境游资质的旅行社引入保证金第三方监管制度。

  宋磊向记者表示,出境游消费者在选择旅行社时,要查看其是否具有《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还要查看旅行社是否具备相关出境游资质。消费者在缴纳现金保证金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保证金协议”,对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事项进行约定,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以便日后出现纠纷时,作为维权的证据。(文中杨德民、李云为化名)

  文|方圆记者 刘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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