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思维治理食品安全乱象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食品安全,民生,法律
  • 发布时间:2016-01-12 10:17

  据报载,在3年时间里,山东省博兴县湖滨镇畜牧兽医站原站长朱某一次次将权力变现,不仅把10万余元公款纳入私囊,更导致520余吨“问题鸡肉”流入市场。朱某最终东窗事发,身陷囵圄,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问题站长”虽然已经被绳之以法了,但此事件留给人们的深思却是长久的。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一直是党和国家加强社会治理的重点和难点,更是老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病死猪肉”、“问题鸡肉”、“毒豆芽”、“毒大米”等食品安全事件为何层出不穷?笔者认为必须坚持法治思维,才能对食品安全事件釜底抽薪。

  一是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力促依法行政。在这个案例中,朱某不是把老百姓的利益放在心里,让人们在每一个行政执法案件中体会到公平正义,而是让手中的行政权力褪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那些黑心老板只要送钱,他就发检疫合格证,将检疫部门的行政执法异化为“交钱就合格”、“交钱就过关”的形式主义执法。“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这在朱某身上体现得淋漓尽致。可见,依法行政在现实行政执法领域特别是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的现状还很不容乐观,“制度的笼子”形同虚设,依法行政还在一定程度还停留在口头上,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还任重道远。

  二是强化行政执法的程序性,努力实现程序正义。“正义不仅要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到见的方式得以实现。”朱某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不仅不亲自实地检疫,而且还将盖有检疫专用章的空白检疫合格证“送”给问题企业,以便他们随需随用。更让人义愤填膺的是,在很多必须由执法人员签名的程序,朱某也让他人代劳,就连全省统一执法信息台平的个人账户和操作密码,朱某都要与那些问题企业“共享”。

  三是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问题企业为了拉拢朱某,千方百计与他套近乎,各种“红包”和礼品都是问题企业以“人情往来”为晃子,披着温情脉脉的面纱被送进了朱某的家。糖衣炮弹“投其所好”,最终朱某将各种禁令、纪律抛到九宵云外。可见,要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必须尽力减少各种形式主义的思想教育,在搞好内部纪检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同时,必须扎紧制度的笼子,强化审计监督、财会监督和司法监督。

  四是强化法律监督,切实增强打击力度。要切实减少空洞的说教,坚持“查处就是最好的教育”的理念,加大法律监督力度,不断探索公诉引导侦查机制,检察机关对于大要案要及时引导侦查机关收集、固定证据,确保影响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大要案的办案质量,形成打击犯罪的高压态势;同时,坚持“打防并重、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理念,在打击犯罪的同时,整合纪检、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的力度,以案释法,有针对性地搞好犯罪预防,并充分运用“检察建设”帮助行政执法机关堵塞制度漏洞,重新建章立制,力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形成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理性执法的长效机制。

  文/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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