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办案资源向预防资源成功转化

  • 来源:方圆
  • 关键字:受贿,企业管理,犯罪预防
  • 发布时间:2016-01-12 10:18

  近日,河南省义马市检察院在立案侦查义煤集团耿村煤矿王某受贿案中,预防部门及时介入,不仅查处了该矿对外接用电电费征收管理混乱、导致数百万元电费流失的直接责任人,同时针对企业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果断发出检察建议,促使该企业建章立制,强化内部管理,堵住了国有资产流失的漏洞。这是该院实现办案资源向预防资源成功转化的一个缩影。

  实践中,他们坚持案前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对控申部门受理的举报线索,经检察长批准,预防部门可与自侦部门共享,共享的内容为举报信息的总体情况,如举报的主要领域、犯罪环节、作案手段等,改变了以往举报信息仅为侦查服务的传统做法,有利于预防部门探索案前预防的方式和途径,使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具前瞻性和针对性。

  坚持案中信息共享,确保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更为直接和有效。在案件查办过程中,自侦部门适时将犯罪嫌疑人犯罪动机、作案手段等方面信息通报预防部门。在案件查办过程中,经检察长批准,预防部门适时介入侦查讯问,充分利用多数职务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受外界干扰少、自我剖析深刻、悔罪态度较好等有利条件,深入挖掘案发单位管理漏洞,对案件中涉及的制度及专业领域等进行细致的预防调查,进而了解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心理、犯罪轨迹,为预防工作有效开展提供信息支持,达到了“惩中有防、以防促惩”的效果。

  坚持案后信息共享,进一步提升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层次和广度。案件查处后,每季度对案件进行分析,针对窝案、串案、涉及民生的案件、暴露出机制和监督管理方面重大漏洞的职务犯罪案件,组织自侦部门、预防部门等部门共同开展职务犯罪典型个案剖析和类案分析,从侦查、公诉角度、预防等角度分析犯罪特点、规律,研究防范对策,及时有效地推进打击和案后预防工作,有效地巩固办案成果,达到了查办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方的目的。

  截止目前,该院借助自侦办案,先后向三门峡市第一高级中学、义马市地税局、义煤集团等17个单位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各有关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使预防工作更接地气,成效明显。

  文/王飞 徐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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