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悲情的维权:拿什么证明我爸是我爸?

  热恋中,激情后,天降“惊喜”,多次催婚,却被告知已有家室;单亲妈妈,独自抚养,怎奈命途多舛,独木难支。虎毒尚不食子,但为何他一再拒绝与亲儿相认?当谎言遇上现实,私心遇上法律,谁来守护那失落的亲情?

  案件回放:

  “母凭子贵”的代价

  都说爱情会让人变傻,这句话对于张池池来说却有着切肤一般的体会。

  1982年,张池池出生在淮南市怀远县的一个农村家庭,贫穷的家境带给她的是过早的成熟和一颗不安现状的心。草草读完高中后,她和村里很多年轻人一样,背起行囊踏上了进城打工的道路。

  2003年3月,经老乡介绍,张池池来到合肥一家连锁酒店做服务员。微薄的薪水扣除了房租和生活费后,根本剩不了什么钱。独在异乡,年轻的她既孤独又迷茫。

  这天晚上,张池池像往常一样正在工作,突然发现大厅沙发上坐着一个中年男子,一看就是喝多了,已经不省人事。秉着对顾客负责的态度,张池池赶紧找到当天在酒店办酒宴的人,对方认出醉酒的人正是自己的朋友,于是在张池池的帮助下叫了辆车送其回家了。

  第二天晚上,结束了一天工作的张池池正要下班,却被一个男子拦住了去路。她定睛一看,这不是昨天醉酒的那位客人吗,于是便笑道:“请问您有什么事?”男子热情地送上一束鲜花,说道:“昨天要不是你发现了我,我现在还不知道睡在哪儿呢。作为报答,赏脸让我请你吃顿饭吧。”其实,昨天事后张池池压根没放在心上。尽管她一再说不必了,却还是没能抵住对方的盛情邀请。

  席间,这个名叫王春雷的男人介绍说自己今天36岁,是一家工程公司的业务经理,昨天原本是参加朋友婚礼的,没想到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那段因为前妻出轨而失败的婚姻,于是就喝多了,还差点出了洋相。听完王春雷的诉说,善良的张池池由衷为他感到难过,同时也为他的坦诚而感动,不知不觉间向他倾诉了自己独在异乡的不易和艰辛,二人就这样一直聊着,都有种相见恨晚的感觉。

  从那以后,王春雷就经常来酒店吃饭,不久就对张池池展开了热烈的追求。说实话,面对比自己大了15岁又结过一次婚的男人,说不在意是假的。可想想自己无亲无故地在这个城市打拼,她又抗拒不了王春雷的温柔。更何况,王春雷一向出手大方,他还告诉张池池,自己有一套房子在闲置,不久准备卖掉换一套新房。一番斟酌下,张池池答应了王春雷的追求,没过多久,二人便在各自工作单位中间租了一套房子,同居了。

  2005年9月6日,张池池一辈子都不会忘记看到化验单上“已怀孕”三个字时,内心的狂喜。之前无论她怎么催促,王春雷都以“工作忙”为由不愿意结婚,如今,自己终于可以“母凭子贵”了。然而,当她欣喜地把化验单拍在王春雷面前时,等来的,却是长久的沉默和紧锁的眉头。在扔了一堆烟头后,王春雷终于开了口:“我们现在不适合要孩子,今年几个工程款出了问题,我实在挤不出精力办婚礼。”

  此时的张池池渐渐察觉到了一丝不安,可爱情是盲目的,她不愿也不敢多想。催婚无果之下,她决定准备破釜沉舟,不顾王春雷的阻拦,坚持要把孩子生下来。她盘算着,王春雷年纪也不小了,到时候还能不要孩子?2006年6月7日晚上9点,张池池顺利产下一个男婴。

  然而,在张池池住院期间,除了生产当晚王春雷签了手术同意书外,其他时间很少露面,全由张池池的母亲看护。孩子百天之后,张池池找来王春雷,要求他去给孩子办理落户手续,没想到他又支支吾吾地推脱了。

  回想这几年的点点滴滴,张池池越想越不对劲,趁着王春雷不注意,拿走了他的身份证跑到了当地派出所查证。这一查可不得了,派出所工作人员告诉张池池:“王春雷的确有过婚史,但离婚后又再婚了,目前仍处在婚姻关系中,且已有三个子女,你的孩子属于非婚生子,不能在合肥上户口。”短短一席话犹如惊天霹雳震得张池池头脑发懵,难道自己一直以来竟然生活在一个骗局之中?!

  当晚,张池池以孩子生病为由把王春雷骗了过来,当面与他对峙。刚开始王春雷还试图以信息错误为由想蒙混过关。但是当张池池把从派出所拿回的证明摔在他面前时,他瞬间怂了下来,不停说自己有不得已的苦衷,早有离婚念头,怎奈妻子一直纠缠不放。此时的张池池再也不愿意相信他的鬼话,发了疯似的将他赶出了家门。

  后来,张池池通过四处打听,得知王春雷根本不是什么工程公司经理,只是个打杂的,之前因为外遇离婚了,后来又娶了一个老婆。而且他已是3个孩子的父亲,最大的儿子,已经成年。之前自称有一套房产以及一笔存款,也都是谎言,他带着老婆孩子至今还挤在父母住的老筒子楼里。

  万念俱灰之下,张池池抱着出生不久的孩子回了老家。起初几个月王春雷还给她们母子汇过几百块钱的生活费,但渐渐地也就不了了之了。尽管生活艰难,可要强的张池池不想再与他有丝毫瓜葛,于是一咬牙,决定自己抚养孩子。

  合肥的户口上不了,张池池只能将孩子的户口上到自己老家。但由于当年非婚生子和超生的指标已经用完了,情急之下的张家人想到借用上一年度的指标,于是便托人到当地医院重新开了一个出生证,把孩子出生日期由2006年6月7日改成了2005年12月,孩子的名字也改为了“张”姓。可谁知就是这样一个自以为聪明的举动,日后却给维权之路带来巨大的阻碍。

  转眼间到了2015年,当初嗷嗷待哺的小婴孩长成了一个三年级的小学生。这些年,为了抚养儿子,张池池不知吃了多少苦,尽管她省吃俭用,孩子成长所需的花费却是越来越大。10月的一天,由于放学路上的一次意外滑倒,儿子不慎将左手肘摔断了,需要赶紧动手术,而近一万元的治疗费却让这个坚强了许久的女人急得直掉泪。好在,在同事和朋友们的帮助下手术费总算是凑齐了,但因为要照顾孩子,张池池只能请假在家,生活来源也因此中断了。

  深夜,看着病床上熟睡的儿子,一个模糊的脸庞渐渐在张池池眼前浮现。自己如今这番局面都要拜那个骗子所赐,凭什么他可以逍遥自在而自己却在这里受罪?她越想越不甘心,决定找到王春雷,要他为自己的罪孽负责。

  法律援助:

  拿什么证明我爸是我爸?

  若不是接到张池池索要抚养费的电话,王春雷几乎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多年未见的儿子。当年,与张池池分手后不久他就离了婚,后来又找了一个女人再婚。张池池赌气一个人抚养孩子,王春雷非但没有丝毫愧疚,反而乐得自在。如今,冷不丁蹦出来一个孩子要他抚养,他说什么也不情愿。

  为了逃避责任,王春雷找到律师咨询,了解到如果张池池想要起诉他重婚罪,就必须在他当年那段婚姻存续期间才可以,但现在王春雷早已离婚再娶,重婚罪是没法起诉了。同时,他发现儿子户口上的出生日期与实际年龄并不相符,这又让他抓住了把柄,一口咬定这不是自己的孩子,并且拒绝做亲子鉴定。

  看到王春雷如此无赖,多年积蓄在张池池心中的委屈与愤恨一下子迸发了出来,她对着电话声嘶力竭地哭喊着,“你还是人吗?你害我害得还不够,现在连孩子你也不认了,你不怕遭报应吗!”

  就在张池池近乎绝望之际,一位朋友介绍她去安徽省妇联去寻求法律援助。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她找到了长期在妇联做法律维权援助的吴雪狂律师,向他讲述了自己的遭遇。

  “律师,本来这事并不难解决,孩子是他的,只要做个亲子鉴定就能真相大白,可为啥他说不做就不做,法院不能强制执行吗?”张池池无奈地问。

  “从法律上讲,如果没有有力证据证明孩子和被告之间是父子关系,被告是有权拒绝做亲子鉴定的。这其中最关键的原因在于孩子错误的户口记录。”律师耐心地向张池池解释。

  的确,尽管王春雷非常清楚孩子就是自己的,可如今孩子户口和出生证明对不上号,无疑让他钻了一个漏洞。

  针对案件特殊性,当务之急就是要证明王春雷与孩子确实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时隔多年,当年登记户籍的工作人员早已换了好几拨,而且刻意修改出生日期本就属于违规操作,到哪去找人来证明?为此,吴律师几番奔波于合肥、怀远两地,经过多方查证,终于从当年张池池生产的医院里调出了她入院和出院的证明,而在家属签字栏上正清晰地写着“丈夫:王春雷”五个大字。正是这几个字,成了王春雷再也狡辩不了的铁证。不久之后,亲子鉴定中心传来消息,通过DNA比对证实:王春雷与孩子的亲权概率大于99.9999999%,这场证明“我爸是我爸”的闹剧终于落下了帷幕。

  最终,法院根据律师提供的材料,并结合张池池自身的情况,依据《婚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判决父亲王春雷自2015年10月起每月支付抚养费900元,强制执行支付一次性医疗费5043.25元,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在法律的威慑下,王春雷终于不再狡辩,表示服从审判结果。

  如今,判决结果已经生效,母子二人也回归了平静的生活。“不管未来多么艰辛,我都会尽自己最大努力给孩子幸福,希望他将来能成为一个正直、诚实的人。”张池池微笑着说。

  维权提示:

  安徽伟易律师事务所吴雪狂律师

  (安徽省妇联志愿维权律师2015年合肥市司法局优秀共产党员)

  爱情虽美,切勿盲目

  未婚生子一直以来都是女性维权的难题之一,很多女性在受到情感伤害后,往往处于弱势的一面,或被迫或赌气一个人抚养孩子,其中的艰辛可想而知。本案中,原告在未婚生子后得知对方已婚的事实,由于法律意识淡薄,且有诸多顾虑,错过了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最佳时机。而后又擅自更改了孩子户口上的年龄信息,直接导致后期的维权举步维艰。

  以本案为例,案件后期的关键症结就在于如何进行被告与孩子的亲子关系鉴定。包括本案原告在内的很多人,都对如何进行亲子鉴定这一程序感到困惑:“明明一个鉴定就能解开的谜团,为什么对方说不做就可以不做?难道血浓于水的事实还抵不过一个错误的出生时间?”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根据上述原则,被告通过孩子户口上出生日期与出生证明上出生日期的冲突,证明了自己与他并没有必然的联系。这时,如果原告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这一亲子关系存在的可能,那么这个亲子鉴定就真的无法顺利进行。

  而后来,原告通过调取孩子出生时相关材料中家属的签字,证明了被告和孩子存在亲子关系的可能,所以法庭最终裁决被告配合原告做好亲子鉴定工作,由此有了案件最终的公正结局。

  律师在此也提醒广大女性朋友,爱情无疑是神圣且美好的,但身处爱情中的女性应该保持清醒的头脑,洁身自好,不应轻易为对方的谎言和物质所诱惑。当发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时,切不可一味纵容,或是赌气冲动,这样只会让自己的处境更加被动,也会给日后的生活留下更多的隐患。这个时候,必须学会拿起法律武器坚定地抵御对方的伤害,并尽可能地挽回所遭受的损失。

  文/曹文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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