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争夺战(二)

  • 来源:小康
  • 关键字:IP,网文,知识产权,互联网+
  • 发布时间:2016-12-02 11:17

  网文IP化,谁是大赢家?

  文|《小康》记者 袁帅

  近年来由网文IP影视化后呈现出的电影、电视剧不断冲进收视率Top10榜单,打破了传统观念对网络小说“不入流”的偏见。根据网文《盗墓笔记》改编的同名电影票房突破9亿元,由小说《微微一笑很倾城》改编的电视剧收视率也名副其实的“很倾城”;最有此路数赚钱佐证的应该是《甄嬛传》、《芈月传》、《花千骨》等等,不胜枚举。

  而卖座剧情的背后却是网络作家身价的水涨船高以及网络文学价值获得重构。早在几年前,唐家三少、月关、猫腻签约成立剧本工作室,“网络大神”们率先牵手影视业。

  作者:签还是不签?

  纵然出现了网络作家签约影视公司的潮流,但是也不由得让这些“非主流”作家们纠结。曾入围磨铁网网文评选,并被影视公司选中的网文作者郑东霓就是如此。“虽然签约影视公司可以拿到更高酬劳,但是他们对作者的创作速度要求很高。此前我接到过一个需要两个月内写完30万字的合约,圈里的朋友还有碰到过更短时间内要求更多字数的合约。如果是全职写手还可以考虑下,但对于我这种兼职和学生党,恐怕就只能忍痛割爱了。”郑东霓如是说。

  不仅如此,网络作家们对于签约影视公司还有着更深层次的疑虑。网文新奇的故事和脑洞大开的想象力是传统编剧的短板,而网文的这种特质恰恰是影视公司最为看重的。不过,现实情况是,网文距离剧本还有一大步需要跨越。对此,不止一位网络作家表示过担心,对接影视剧的网文创作是不是会束缚住作家本人的创作自由度?会不会扼杀想象力?会不会损害故事原有的魅力?

  对于签约出版图书,签与不签同样是个问题。郑东霓告诉记者,通常来讲,为了不影响发行量,不让连载的网文基本上是要出纸质书,书刊出版后才可以继续连载。既然已经完结,读者肯定希望能一睹为快,因此这种情况下,读者都会去买纸质书,一般网文断更就没有人关注、阅读了。二者的时间差,有微妙的玄机。

  抢资源:网文平台各显神通

  “捧IP不如直接买IP,前者成本太高。影视公司一般无法阻止网站继续连载它选定要影视化的网文,因为影视公司想要改编网文,不光要付给作者费用,还要从网站购买此IP,除非作者的这篇文章没与网站签约。”拥有6年网文作者经验的夏雨道出了影视公司与网站争夺IP资源的根源。

  随着越来越多的资本力量纷纷将目光投向了潜力巨大的网络文学市场,在加大对作者、作品资源争夺的同时,也提升了行业的市场化和专业化程度。另一方面,为了留住作为网站核心竞争力的作者资源,各大网络文学平台不断出招。

  近水楼台先得月,起点中文网、红袖添香、晋江原创网、榕树下等多家网文平台在去年就已嗅到了危机的气息,纷纷制定增加稿酬的制度。盛大文学设定的鼓励稳定月更字数的“全勤奖励”和“完本奖励”目前已逐渐成为行业内的普遍做法。另外,网站通常都是签书不签人,因此作者本身比较自由的同时,也缺少了一定保障。针对这一问题,不少文学网站推出了与部分作者签订含有最低月保障收入、商业意外保险和大病保险等福利的合同,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起点中文网的作品也由以往的多种渠道多次分成转变为如今的一次性分成,即起点与作者分成。同时,作者的分成比例也增加到了50%。作为占据移动阅读市场份额最大的应用之一,掌阅科技自去年起将签约入驻客户端的作者获得的分成比例由50%提高到70%。

  除了增加分成比例以求吸引作者外,这些文学网站还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挖掘潜力作者的签约机制。“相比于影视化公司,网文平台可以对纯文字做出更及时有效的市场反馈。对于阅读量较好的网文,作者创作到1万字时网站就会主动要求签约,小说更新到3万字时上架,签约后作者需要日更3至6千字。如果作者在圈内小有名气,网站也会走‘签未来’,即签约作者即将要创作的作品。”郑东霓补充道。

  此外,更有网文平台另起炉灶,自行投资将网络IP进行影视化。2012年底,磨铁中文网总公司北京磨铁图书有限公司开始进军影视领域,成立天津磨铁星亚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积极延伸IP产业链,实现产品互动营销,以求扩大产品市场空间。

  签作者:平台“重女轻男”

  根据此前从网站走出的成名IP题材,网文平台逐渐形成了自己的风格。以电视剧《裸婚时代》原著《裸婚》而众所周知的红袖添香成了情感文学的伊甸园,走出《甄嬛传》的磨铁中文网自然成为宫斗小说的孵化器……写手们根据网站风格选择平台,那么文学网站在选择签约作者时又有什么喜好呢?

  “男作家的创作大都是玄幻、升级打怪类的,拍成影视剧有一定难度,还会受审查约束。但女性作家的作品多走情感路线,无论是改编还是拍摄都相对容易,和电视剧的收视人群又符合。”阅文集团总经理杨晨表示,就IP影视化来说,女写手的作品通常比男写手更炙手可热。

  据影视策划人谢晓虎透露,一般的IP包括改编、立项报批、拍摄等,至少得花两年时间,玄幻作品耗时则会更久。“一方面,改编时间比言情小说至少多出五个月,既要保持小说自身魅力,琢磨特效如何实现,还要紧跟时下热点,谨慎对待政策。另一方面,这样的大IP斥资都将近一亿,所以筹措资金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搞定的。”谢晓虎称,相比之下,性价比更高的女写手作品简直是一本万利。

  这一观点随后在擅长武侠小说的写手左冷禅那里得到了佐证。“其实古风武侠,金庸古龙那种传统的类型才是我的心头好,喜欢这种题材的读者都有点情怀,但是相对来说受众市场小。我最近一部作品的男女主角设定的都是上班族,人物名字没什么特殊含义,都是随手取的,我当真是取名苦手。灵感来源都是身边的人或者事,不一定真的认识,有些只是听说过,算是朋友的朋友吧,在这个基础上加入了一些理想化的内容。我是那种更愿意最后以一点浪漫主义结尾,相信所有用力生活的人都会有一个美好结局的作者吧。”

  谈到暂时放弃古风题材的原因,左冷禅直言不讳:“当然是因为现在流行的言情,可以说是我比较现实的选择。其实还有很多作者同我一样,而且近期这种题材的收益和潜力都不错,这种类型的创作难度也比较低。”

  究竟谁在IP买卖中挣钱?对此,左冷禅认为,网文平台通常会根据电影、电视剧、网剧等不同影视化模式,将改编权分别卖给不同公司,而且所出售的改编权往往有时间限制,例如2年内或5年内的改编权。通过此举,一篇网文的IP可以被多次售卖。据了解,一两年前,一部小说三四十万的价格是常态;2014年被卖出影视版权的114部网文IP平均价格在百万元左右;如今,红得还未发紫的小火IP张嘴叫价也要200万以上。然而,其中大部分收入还是被网文平台收入囊中,相比之下,作者的分成并不十分可观。其次,网文作者的稿酬与其他文字工作者不同,前者是按流量计费,而非字数。换而言之,文章上架后,作者是根据文章的点击量获得分成。

  最让左冷禅感到无奈的是,原著作者一般并没有影视化的改编权,“许多网文原作不过10万字,却被改编成了四五十集的电视剧,除了故事大纲不变外,其中绝大多数细节都是靠编剧改编而成。作品犹如作者的孩子,虽说改编时多少要得到原作者同意,但是其中的退让也可想而知”。

  IP新时代下的创新力保护

  ——专访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 张志成

  文|《小康》记者 靳晶 吴洁

  近两年,随着互联网巨头对IP投资力度的加大,IP的价格水涨船高。在优质IP火热的背后映射出的是越来越多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

  2015年12月,国务院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意见明确,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实行更加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促进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提升产业国际化发展水平,保障和激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我们国家已经成为了知识产权的大国,面对产业发展日益多样化和国际化,如何来解决知识产权现阶段遇到的突出问题,又如何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实现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带着这些问题,《小康》杂志记者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护协调司副司长张志成进行了专访。

  《小康》:近一两年来,伴随着市场对IP的狂热追捧,文化、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的知识产权纠纷屡见不鲜,对于上述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您有什么建议?

  张志成:知识产权,特别是著作权,是文化、影视、游戏、出版等产业发展的根本。这些领域知识产权纠纷频频发生,一方面说明相关产业竞争激烈,企业知识产权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地把知识产权作为竞争工具,另一方面也说明相关企业在运用和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需要进一步提高能力、加强战略管理。

  一是相关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提升预警防范能力。要制定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加大知识产权管理投入,综合运用商标、专利、技术秘密、著作权以及技术手段加强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二是全行业要共同努力,构建公平竞争、公平监管的环境。相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行业组织特别是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积极作用,推进知识产权纠纷社会预防与调解工作,共同推动形成尊重竞争对手知识产权、积极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健康行业文化;三是严格执法,重点打击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违法犯罪网络。加强对视听节目、文学、游戏网站和网络交易平台的监管,规范网络作品使用,严厉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优化网络监管技术手段,有力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

  《小康》: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文简称《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目标。可否简要概述一下该意见的出台背景?该意见的出台,对中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何重要的指导意义?

  张志成:在新时期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一是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必然要求;二是进一步扩大开放、实施“一带一路”战略、实现国际化发展的迫切需要;三是推动知识产权事业科学发展的客观要求。

  《若干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新政策、新举措,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一是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针对我国知识产权体制机制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着力降低企业创新创业的成本,释放和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二是要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要持续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和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为全社会创新创业提供良好市场环境;三是要更高水平创造运用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质量,提升知识产权附加值和国际影响力,加快实现知识产权从大向强、从多向优的转变,从大到强的转变;四是要全方位增强我国国际竞争力。加强知识产权在海外的布局和风险防控,加强知识产权外交,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知识产权合作。

  《小康》:中国“一带一路”共同倡议的大背景之下,在“走出去”的过程中,重视知识产权也成为中国企业海外发展的必然要求。知识产权在中国企业自主创新、成功实现“走出去”的过程中起到了什么样的作用?

  张志成: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来,企业的知识产权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实现了创新发展。像华为、中兴、联想、海尔等企业已经成为具有很强知识产权实力的国际化企业,成功实现了以自主创新实现走出去发展的目标。

  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保护了我国企业的创新投入,有效促进企业竞争力提高。另一方面,知识产权制度也促进了我国企业深度参与全球创新网络,有效实现在开放中发展自己的目标。

  《小康》:互联网+的时代背景下,在知识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如何有效运用制度创新来鼓励初创型企业的创业创新,如何运用相关机制保护其创新成果?

  张志成:“互联网+”、“+互联网”、“双创”,都对知识产权制度提出了不少新问题、新需求。

  为此,一是要坚持完善和发展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援助力度,保护好初创型企业的创新成果。二是要积极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实现专利、商标、版权等各类知识产权的集中、统一、高效、科学管理,实现知识产权在线登记、电子申请和无纸化审批,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可及性、便利性、有效性,降低初创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成本。三是加强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众创、众包、众扶、众筹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为“互联网+”企业创新发展保驾护航。四是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等标准体系,支持法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提高初创企业自身管理能力。

  《小康》:2016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首届中国知识产权保护高层论坛上提出,要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快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强大合力。您是如何看待“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

  张志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理念的提出,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发挥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基本保障作用的必然选择。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还不够严格,不能充分适应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的需要,不能充分适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要,不能充分适应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需要,必须针对关键薄弱环节,加快形成强大合力,着力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的关键是推动各方面形成合力。一是立法执法协调。不断完善相关法律,赋予必要的执法手段,不断加强严格执法,维护法律权威。二是行政司法协力。完善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两条途径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执法。三是获权维权协同。提升知识产权质量,科学布局知识产权,实现“高水平创造、高质量申请、高效率审查、高效益运用”,从源头上为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提供保障的同时,有效解决取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等老大难问题。四是国际国内协作。推动在全球保护我国知识产权权益,对国外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同时,加快形成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还要充分发挥社会治理作用,提高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能力,构建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预警防范机制。

  IP下一站:哀鸿遍野还是走向理性?

  文|《小康》记者 刘彦华

  2016年,IP,这个虽然时髦但还没有准确定义的名词,继续一路狂奔。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一级市场还是二级市场、影视公司还是游戏公司或者网文平台,大家都在“买买买”,“囤囤囤”。

  IP究竟为何物?IP价格飙升,是虚高还是价值回归?下一步会如何演进,是哀鸿遍野,还是走向理性?对此,中央财经大学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教授魏鹏举,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教授陈少峰表达了各自的观点。

  当IP成为热词

  《小康》:IP,原本是知识产权(intellectual property)的缩写,但是伴随着IP热潮的兴起,如今大家提及的IP似乎有了很多新的内涵或外延,它可以是一部小说、一首歌、一篇新闻报道,甚至一个人。请问您是如何理解IP的概念?它应该具备怎样的基本属性?

  魏鹏举:现在IP的概念确实出现了一些泛化,把只要是有一定的影响力的内容或者形象都统称为IP。

  不过,概念泛化是以中国文化产业发展为背景的。目前,中国的文化产业发展基本上可以说仍属于一种注意力经济模式,只要有注意力,就能带来价值。因此,IP概念的泛化有它的实践合理性。

  但我个人仍然更愿意把它理解为“知识产权”,这才是合理的,才是真正的IP。一个真正的IP,应该具备三种基本属性:第一,从知识产权意义上讲,它首先是特别突出创造性;第二,权属清晰;第三,具有产业链开发价值。

  《小康》:这波IP热潮已经持续了两年多时间,您怎么看它的正面意义和负面影响?

  魏鹏举:正面意义,一方面是文化娱乐界开始更加强调核心价值的开发,尽管这个核心价值已经泛化到了注意力、影响力的范畴,但实际上毫无疑问,让文化娱乐从业者们明白了从事这一行,必须形成自己的核心价值、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在这波IP热潮的助推下,业界已经意识到了发展文化产业需要全产业链的模式。业界和媒体的广泛讨论,实际上就是看到了全产业链模式带动作用。

  当然,现在也出现了一些负面因素,主要是一些哗众取宠的因素有意无意变成了焦点。虽然它的出现有其合理性和时代背景,毕竟整个文化娱乐界仍是个注意力经济,但是这仍是一种有失偏颇的现象。另外,也导致整个业界有些浮华。

  陈少峰:正面影响就是让大家都认识到,创作原创和IP越来越有价值,这符合文化产业本身的特点,也符合知识产权保护的原理。负面影响,则是它有一点泛化,泛化到大家把什么都称为IP,简单粗暴,好像只要和IP有关的,或者某种无形资产,都可以作为IP来进行跨界使用。

  我最近一直在讲一个概念,IP失效。比如喜欢看小说的人,他可能并不喜欢看由这部小说改编的电影,这就叫做IP失效。而究其缘由,主要在于喜欢小说和喜欢电影的主流群体不是同一个,发生了消费者迭代。当然,IP失效的原因很多,不只是消费者迭代,不能够持续提供IP内容支持、简单粗暴进行IP开发,等等,都可能造成IP失效。

  我想强调的是,现在很多人并没有完整地了解IP的运作,而是片面地去砸入大笔资金,以期借此大赚特赚。这不仅大幅抬高了IP价格,造成泡沫,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浪费了很多IP资源。

  资本追捧,泡沫横飞

  《小康》:持续两年多的IP热潮,幕后推手到底是什么?移动互联网在其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

  魏鹏举:推动因素主要有两种力量,一是“互联网+”,二是中国快速成长、发展的文化娱乐消费,没有消费市场作支撑,IP热不起来。另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推动互联网、文化产业的发展,也使得大量资本涌入文化娱乐业,资本进来肯定是要抓热点,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互联网+”的一些热点现象“发烧”。

  《小康》:您怎么看版权价格飙升、IP投资泡沫化的问题?

  魏鹏举:如果我们将IP的含义确实界定在知识产权范畴的话,我认为,价格趋高也是一种市场行为,并且因为权属明晰,这种行为也会给投资人带来合理的收益。

  现在出现问题的是,明星、网红的身价被炒得很高,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怪异、非理性的表现。首先一点就是,明星或者网红,作为一个人,是否具备IP属性也是有争议的,权属是模糊的。

  陈少峰:泡沫肯定存在,现在很多人投资的IP都砸在手里了。有一部分IP价格高是可以理解、可以接受的。比如说有一部分IP,确实内容支持的持续性一直都很强,专业度很大,而且吸引的粉丝很多,这类IP价格上涨就没有问题。但是有一些所谓的IP,可能仅仅是一个名称或者仅仅是跟某人发生了关系,价格大幅飙升,肯定是有泡沫的,这和把演员和编剧的价格抬到天上去的道理是一样的。

  《小康》:现在国内很多IP作品可以说都是昙花一现,普遍存在缺乏长期生命力和跨媒介商业化的能力,请问对于这个问题的解决,您有什么建议?

  魏鹏举:这个问题还是和我们目前整个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阶段性特征有关系。就像刚刚所说,实际上我们仍属于注意力经济的模式,还没有真正达到创意经济时代。IP要想真正完成更长生命周期的变现,需要按照创意经济模式来运作。而我们现在更多的是通过抓眼球来变现,所以总体上还是一种比较短期的注意力经济模式行为。

  要想将之发展成为一种长期行为,第一,从本身战略上就要着眼长期布局,第二,要有耐性,不要拿到一个IP,就马上变现。真正有价值的IP,它的运作可以是一种长期行为。

  陈少峰:这个问题有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问题,首先,任何一个IP都需要有适当的连续性的内容支持,需要设计一套完整的方案来持续滚动地支持IP的内容演进和传播,我称之为IP的往前轮转孵化。因为一旦IP内容支持停滞时间过长的话,它的消费群体便会出现断代的问题。所以要重视IP的内容支持。IP运营方需要辨别清楚,这个IP是否具有持续的生命力。

  第二,现在有一些人进行IP改编非常盲目,拿到一个IP,想当然地便要把它转化成游戏、电影等其他类型产品,但是游戏、电影市场都有自身的一些规律,没有很好地理解具体领域的规则,自然要承担失败的风险。

  第三,IP开发,我认为,在国内目前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大公司去做大IP,小公司更适合自己孵化开发,也就是说,小公司不要动不动就想拿自己的品牌形象去授权变现,而是可以考虑通过自己开发产品来支持自己的IP滚动向前。品牌影响力是授权的基础,是粉丝轮转消费的基础,而这恰恰正是实力不是那么雄厚的小公司所欠缺的。

  《小康》:IP遭遇热炒,这是否能折射出现在原创力不足的问题呢?

  魏鹏举:原创力足不足,关键在于我们怎么对待原创力。如果大家都选择短期“竭泽而渔”式运作创造性东西,那么就很难有长期原创力的价值和创新。但如果能够从创意经济的角度,来挖掘原创力,那么,其实中国的原创力是不缺的,因为从文化创造的角度,每一个有基本文化素质和文化情怀的人,其实都是文化创造者。这是从宏观意义看这个问题。

  然而,从具体实践上看原创力的问题,则反映出的是另一个问题,即我们缺乏创意经济发展所需的中介体系。比如喜羊羊、灰太狼等,都是国内颇具影响的动漫形象,但是它的衍生品实际上还是由迪士尼在运作,原因就在于国内IP开发的中介体系不成熟。而且,这个体系也不是一朝一夕能做起来的,它需要从事法律、设计、市场开发、营销等等一系列机构共同运作推动。

  在国外,IP开发其实是有顶层设计的,现在国内的从业者,尤其是已经具备相当规模的公司,已经认识到了这个道理,但问题在于他们等不及。一方面是因为,别人都在现炒现卖快速赚钱,他们也有一定的市场压力和股东压力。另一方面,即便他们自己抱着这种良好意愿,做了这样一个设计,但具体实施是需要其他很多因素配合,当整个产业体系都不是很成熟的时候,这个计划真的很难得到百分百执行。

  陈少峰:IP热与鼓励原创不冲突,如果IP不热,可能很多人也就没有动力去搞原创了。从某种意义上讲,二者相辅相成。

  浮华过后理性回归 市场信心成隐忧

  《小康》:对于IP热在2016年的演进,您的整体感受是什么?IP在2016年的关键词是什么?

  魏鹏举:今年的变化,第一,互联网在文化生活中的影响力越来越大,越来越凸显。第二,资本的操作也极大地助推了它的疯狂,文化金融化发展迅速。第三,目前中国的文化市场太过喧嚣。

  总的来说,我认为,浮华过后还是要归于冷静、理性。其实,2016年的电影市场已经开始回归。

  陈少峰:最大的感受主要是两极分化加剧。我认为,现在大家已经意识到了只有少数大公司才能够顺利地利用IP赚大钱。那些没有开发能力的小公司,想从中谋利,难度很大。

  从今年开始,至少从过去几个月以来,大家已经意识到了IP是个复杂的变现过程,而不是个简单的交易模式。

  《小康》:对于下一步发展,您有着怎样的预判?比较担心什么问题?

  魏鹏举:其实我对资本端非常担忧。首先,目前中国整个经济发展的亮点其实不是特别多,资本必然要找寻出路,健康、娱乐、文化等都是它们关注的热点领域。但问题在于,如果短暂的热炒不能给资本长期信心的话,打击的不只是资本,这对中国文化娱乐业的发展也都是非常不利的,包括IP经济。

  以电影市场为例,今年,很多保底协议都没有成功,往年只要炒几个点,炒一下大IP,就能赚钱,但是现在看来事实不如人意。有些资本已经开始反思。市场经济讲求的就是信心,所以我最担心的还是对预期和信心的打击。

  陈少峰:我现在比较担心我们的创作力不够,特别是文学的创作。因为文学故事是文化产业的一个最重要的支撑力,它应该有足够的生命力来支撑整个文化产业的发展,而它的生命力就在于文学创作的丰富性。而目前网络文学的类型比较单一,主要是针对比较年轻化的群体。在我看来,网络上应该有各种各样的IP供不同群体的消费者阅读、消费轮转。我认为,应该提倡一个口号,叫做全民创作。

  当然,想要做精品,不能太过急功近利。

  《小康》:从注意力经济走向创意经济,您预计中国大概要走多长时间?

  魏鹏举:注意力经济和创意经济其实不是截然不同的模式,即使像美国这样IP运作成熟的国家,它也是两种模式同时存在。问题在于,我们现在的商业模式太过单一,主要就是靠抓眼球变现。

  不过,我认为,现在业界已经充分注意到了创意经济这种商业模式,但是这种模式在国内要想真正走向成熟稳定,而且给投资人带来稳定的回报,在我看来,可能还需要四五年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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