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e贷陷兑付危机 珠宝抵押有猫腻

  • 来源:财会信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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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7-01-18 16:02

  本报讯(记者 唐碧)一则逾期兑付公告,将珠宝e贷推向了舆论的风口浪尖。1月2日,珠宝e贷发布《关于平台资金逾期兑付和解决办法公告》称,因平台运营方北京中艺神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艺神州”)管理不善,造成平台项目逾期,资金无法按时兑付;平台将及时关闭网站投资及充值功能,并启动用户偿付处理应急小组。

  事实上,此前珠宝e贷的“珠宝抵押”便受到很多质疑。随着上述公告的发布,该平台暴露出的问题越来越多,比如,涉嫌自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

  投资者建立维权群

  公开资料显示,珠宝e贷平台于2014年12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为5 000万元,是中艺神州旗下成员,股东为自然人都朋(法定代表人)、李建启等。珠宝e贷总部位于北京,在深圳、上海等地设有分公司,在全国拥有近30余家线下珠宝实体店,是集珠宝生产、批发、零售于一体的一站式全产业链金融平台。

  记者注意到,2015年11月14日,珠宝e贷曾经发布公告,宣布获得2 000万元A轮融资,投资方为前海中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在公布这一消息的前3天,珠宝e贷还在官网为本次融资推出了“撒钱庆祝”活动。

  一年多之后,2017年1月2日,珠宝e贷宣布项目资金无法按时兑付。“从官网挂出公告到现在,我都不敢相信,整个人都是蒙的。”安徽投资人孙奇(化名)提起这件事就无比焦灼。

  孙奇在2016年7月共投入6万元,购买了珠宝e贷上的两款半年期理财产品,眼看着今年1月14日、15日就要到期兑付了。但他怎么也没想到,就差几天,项目就“被逾期”了。

  内心不安的孙奇于前几日赶到了北京,和几十名珠宝e贷的投资人一起到珠宝e贷门店“堵”住了平台负责人。

  “虽然最终见到了平台法定代表人都朋以及原来的股东徐懿,但都没有给出实际的解决方案,而是在‘踢皮球’。”孙奇告诉记者,只希望在理财产品到期后能将6万元本金拿到手,从此以后再也不碰这些平台了。

  据了解,目前珠宝e贷的投资人组建了多个维权QQ群,其中一个维权群人数多达314人。截至1月12日,该群的内部统计数据显示,共有715名投资人的理财产品未兑付,涉及投资金额共计3 000多万元。

  珠宝抵押有猫腻

  在1月2日的公告中,珠宝e贷提出了两种后续资金兑付解决方案。一种是实物抵押,即投资人到北京,根据账户投资额两倍比例兑换珠宝抵押物。另一种是逾期兑付,即未进行实物兑换的客户,需完善银行卡资料,平台将于2017年6月1日起进行手动资金转账兑付;与此同时,已兑换实物珠宝抵押物的客户,也可在2017年6月1日后携带抵押物品及相关抵押协议到北京,按投资额的价格进行回购。

  对于这样的方案,投资人感到非常不安。“没人想要珠宝,谁知道这些珠宝到底是不是真的,值不值那么多钱?但如果要钱的话,又要等到6月1日以后,我们都担心那时候平台跑路,找不到人。”孙奇称,当时在平台投资时,合同上也没提到逾期情况,现在根本不知道该怎么办。

  记者看到,在孙奇提供的两份《借款协议》上,确实没有对逾期兑付等情况进行约定说明。而在珠宝e贷的官网上,也没有任何有关珠宝抵押物的来源、真实性、鉴定机构的情况说明。

  此前,曾有媒体报道称,一位武汉的珠宝e贷投资人将从平台兑换来的钻石拿给专业鉴定人员鉴别,发现标称价格过万的钻石不过值300元而已。

  孙奇告诉记者,前几日在珠宝e贷的北京门店讨说法时,也意识到这些珠宝可能有问题。

  原来,不少投资人在现场都曾见到很多空白的珠宝鉴定证书。在孙奇提供的照片上,记者看到一个中国邮政快递包裹,寄出日期为2016年12月3日,寄件人为湖南长沙一家名为“天印坊”的机构。该包裹内的商品为两种规格、数量各一万份的珠宝鉴定证书;在包裹上部,还放着一张空白的珠宝鉴定证书。

  而记者搜索淘宝发现,确实有一家名为“天印坊”的淘宝店,所在地为湖南长沙。不过,在这家店铺内,并未显示有空白的珠宝鉴定证书一类的商品销售。

  据悉,珠宝鉴定证书上应当有相关认证标志,以及两个以上的鉴定师签名、鉴定日期、鉴定单位公章,而且,真的珠宝鉴定证书一般都会和珠宝一起出现。空白的珠宝鉴定证书单独在市面流通,往往会被不正规的商家利用,来伪造珠宝身份、信息等。

  兑付方案麻烦多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院副院长邓建鹏告诉记者,若P2P理财产品投资人和借款方的合同中没有对兑付违约进行约定,投资人可以拒绝平台临时提出的实物抵押等偿付方式。“即使投资人同意用珠宝做抵押物,这其中还存在两个比较麻烦的问题。其一是珠宝的估值问题,即珠宝的估值不能由平台方和债务方来认定,而应该由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机构对此进行鉴别认定,否则投资人很有可能被平台方‘虚晃一枪’。其二,对于互联网理财平台来说,投资人分散在全国各地,平台要求投资人到北京进行兑换,加大了兑换难度。而且,在这种情况下,珠宝的真伪、估值等风险也会被进一步放大。”

  不过,邓建鹏指出,如果投资人能举出有力证据,证明珠宝e贷伪造珠宝鉴定证书、篡改价格等,就能认定其涉嫌诈骗。

  京师律师事务所互联网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左胜高则认为,网贷平台如果想将珠宝作为抵押物,还要看平台到底有没有为这些珠宝做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做登记,珠宝抵押权就没有生效,平台此举就不合规。

  黄金理财产品踩线

  事实上,珠宝e贷已不是第一次被质疑涉嫌自融了。资料显示,珠宝e贷平台上的“1601”系列产品的借款企业为泰和荣珠宝(北京)有限公司,其股东之一李建启同时为珠宝e贷的股东。不仅如此,珠宝e贷“1603”系列产品的借款企业为深圳市别摸我珠宝股份有限公司,其股东之一徐懿曾是珠宝e贷的股东。

  “《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若珠宝e贷的上述系列产品的资料属实,就能认定珠宝e贷在间接自融,这是毫无疑问的。”左胜高说。

  记者研究发现,珠宝e贷上的黄金理财产品自融行为更为明显。这些产品分为黄金看涨(跌)30天、黄金看涨(跌)60天、黄金看涨(跌)90天总计六类,收益包括6%的固定收益(保底)和最高14%的浮动收益(投资者必须预测成功)两大部分。

  “这个系列的理财产品一看就有问题。先不说涉及黄金、期货的交易只能在特定机构进行,就只说6%的固定收益,又是从哪里来的呢?在网贷平台上,一款理财产品的收益最终是要在实体经济中获得的。也就是说,这些投资必须在实体经济中流动并创造利润,否则就是资金在空转,用一笔资金补另一笔资金的窟窿,这就是‘庞氏骗局’。”邓建鹏说。

  而记者在《珠宝e贷黄金买卖协议》中看到,合同中只有甲乙双方,其中甲方为投资人,乙方为中艺神州,即平台运营方。协议中称,“乙方提供面向普通用户的买金、卖金、提金业务……现甲方拟通过珠宝e贷购买黄金实物,并委托乙方存管。”也就是说,黄金理财产品是平台方发起、卖出,投资人的钱进入了平台的口袋。

  “只凭这一系列黄金理财产品,就能认定珠宝e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因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有四要件——吸收资金、公开宣传、承诺还本付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珠宝e贷全都踩红线了。”邓建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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