伟星新材不妨再慷慨一点

  伟星新材在通过现金分红回报股东方面做得相当不错,但依然没有达到尽善尽美。

  伟星新材(002372.SZ)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股。

  以5分制进行评价,我给这一预案打4分。

  在A股上市公司中,伟星新材在通过现金分红回报股东方面做得相当不错,但依然没有达到尽善尽美。

  伟星新材2016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1亿元,同比增长38%;与此同时,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也增长了30%。从让股东更好地分享公司成长这一点上讲,伟星新材做的比福耀玻璃(600660.SH;03606.HK)要好。此外,其5年合计派息率为75%,也高于福耀玻璃的64%。

  虽然如此,我们也还不能轻易地给伟星新材打5分。

  从另外一个角度来分析,福耀玻璃做到现在这样的分红力度更为不易——2016年度现金分红/自由现金流指标高达405%(其5年合计现金分红/自由现金流指标也达到211%,足以说明这不是偶然事件)。

  与之相比,伟星新材的现金分红/自由现金流指标就显得逊色。我们还必须注意到,福耀玻璃未来资本支出的压力更大,资产负债率更高;而伟星新材年报中根本没有提2017年资本支出的事情,资产负债率也较低。

  此前,我们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加上“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来计算“自由现金流”。为了更好地评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力度,我们将自由现金流指标作了以下调整:

  1.剔除公司购买各种理财产品对现金流的影响。以伟星新材为例,2016年“收到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中有7.9亿元为“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支付其他与投资有关的现金”中有8.6亿元为“购买理财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导致现金净流出0.7亿元(未考虑投资收益的影响)。如果不将这一因素剔除,我们就会低估其自由现金流。

  2.剔除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对现金流的影响。募集资金使得公司有相同金额的资金可用于利润分配,如果不考虑这一因素,同样会低估其自由现金流。福耀玻璃于2015年发行H股,募集资金82.78亿港元,截至2016年年末,募集资金还剩余0.62亿美元。伟星新材2013至2015年“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分别为0.47亿元、0.47亿元、0.59亿元和1.30亿元,从金额上来判断,此为实施股权激励制度的影响。此外,公司于2010年上市募集的资金也还有部分为2012年以后使用。

  在进行了上述调整后,我发现伟星股份近5年以合计数计算的“现金分红/调整后自由现金流”指标只有68%。

  与之相比,福耀玻璃这一指标更高一些,为76%。需要说明的是,福耀玻璃购买理财产品对现金流的影响小到可以忽略不计,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此类资产金额为零。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认为给伟星新材的分数不应高于福耀玻璃,但也不至于低到及格线(3分)去。5分制终究还是一种较粗糙的评价体系,不过,对我们来说已经够了。

  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本刊特约研究员 孙旭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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