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之后,在北京、广州、杭州等地,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共享KTV等“花式共享”陆续进入公众视野。
日前,共享篮球平台“猪了个球”宣布完成千万级Pre-A融资,共享充电宝“街电”获聚美优品3亿元的投资,共享充电宝“小电”“来电”分别获得投资方2000万美元A轮融资。共享雨伞、共享玩具、共享服装等都进入了蚂蚁金服“芝麻信用”体系。
对于一些物品纷纷套上“共享”的外衣,业界褒贬不一,“花式共享”是真风口还是伪需求呢?“花式共享”能走多远?
资本布局
随着“共享经济”的概念逐渐渗透我们的日常生活,一些物品纷纷套上“共享”的外衣,以小型化、低价化、私密化的特点进入公众视野,被业界称为“花式共享”。
北京的段女士认为,新型共享模式确实给生活带来了便利,“朝阳大悦城里面就有共享充电宝,对于我们来说肯定是很便利,至于有些人吐槽押金问题,我觉得那是监管层面的问题。”段女士说,一些以“共享”为噱头的商业模式最初并不一定被大家看好,至于“花式共享”能否在未来取得成功,还有待观察。
合肥的王女士告诉《民生周刊》记者,一些新型共享模式的出现,的确为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像我这种出门不愿带雨伞的人,只需要在支付宝上打开芝麻信用,依次进入借还雨伞界面就可以看到距离最近的雨伞位置。”王女士说。
公开数据显示,今年3月以来,小电科技、来电科技、Hi电等共享充电宝相关企业相继宣布获得亿元级别的融资,行业内总融资额是2015年共享单车刚出现时获得融资额的近5倍。同时,国内BAT三巨头中的两家也开始入局。先是腾讯成为小电科技的战略投资方,接着蚂蚁金服和来电科技达成战略合作,推出信用免押金服务。
除了共享充电宝,共享篮球、共享雨伞在投资层面也引起了关注。共享篮球项目“猪了个球”刚刚宣布完成千万级Pre-A融资,共享雨伞项目有深圳一家企业拿到第一笔千万级的融资。
共享经济的“蛋糕”有多大?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日前发布的《2016年度中国“共享经济”发展报告》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经济市场规模达39450亿元,增长率为76.4%。国家信息中心分享经济研究中心预测,未来几年,共享经济将保持年均40%左右的速度增长,到2020年交易规模将占GDP比重的10%以上。
有业内人士表示,在大规模租赁时代到来的背景下,一些物品更适合租赁,而不一定非得拥有。
“伪共享”?
有业内人士分析,从共享经济角度说,共享经济的本质应是人们将自己暂时闲置的资源、产品,有偿地共享给其他人使用,实现资源最大化的利用。眼下很多依靠资本推动的所谓的共享产品,只不过是一种借助互联网手段、平台的租赁经济的变体,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
有专家认为,互联网平台作为分享经济的核心,不在于能生产多少产品,而在于能够在不扩大增量和存量的基础之上,通过使用权流转的方式,变相地增大存量,这样就给供给侧改革提供了一个重要的手段,而目前这些雨伞、充电宝、篮球等花式共享,主要是平台作为商家,自己去生产、制造产品,本质上属于变相租赁,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共享经济。
但也有专家指出,不能简单地用固定的共享经济模式或概念要求正在变化中的共享经济模式。收费的有偿共享,而不是免费的无偿共享,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和要求。公众可能会认为共享经济应该是免费经济,这当然是希望看到的共享经济的极致状况,但是这种共享经济模式在目前技术条件下还无法普遍推广。更多的共享产品应该是收费的,但比拥有所有权成本更小。降低了一次性使用费用,用租赁的方式作为共享经济的实现方式,并不冲突。使用并付出一定的成本,但并不转移所有权,这是具有可持续性的市场行为。
事实上,在一些业内人士看来,关于“共享经济”的认定并无太大意义,新华日报评论员梅剑飞告诉《民生周刊》记者,只要公众对这类共享产品有实在的需求,那么就说明有存在价值。相反,如果这类共享产品得不到公众认可,使用率低,赚不到钱,其必然会失去资本的青睐,风头一过自然会回归平静,乃至消失。
监管跟进
尽管资本涌入共享经济领域,短期内出现了共享经济热度的攀升,但不少投资者认为,“伪需求”和“伪共享”导致了共享经济“虚火太旺”。尤其是 “花式共享”在资本追捧下,拼密度、占规模、抢网点,入驻各大城市商圈,一些新出现的共享产品尚无清晰的盈利模式。
值得注意的是,公众大多对新型共享产品的安全性、可持续性都表示担忧。一方面,公众担心新型共享产品容易泄露个人隐私;另一方面,雨伞、充电宝等物品损坏率较高,易造成资源浪费。
此外,社会信用机制和相关管理制度尚未出台,也制约着新型共享产品的发展。目前,共享经济仍以商业信用为主,权威性、完整性不足,信用判断还比较单一。
也有理性的分析认为,共享经济不是万能钥匙。什么样的东西可以共享?共享是否真的意味着产生价值?物品拥有权和使用权是否可以进行切割?这些问题都需要进一步界定和把握。当前不妨给各种“花式共享”多一些空间和宽容,让其经受市场的洗礼。
“目前最为紧迫的是监管要及时跟进,只有监管及时跟进,为共享产品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防范共享产品在运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风险,才能切实保护好、保障好广大用户的合法权益。”梅剑飞说。
网络社会的生活潮流势不可挡,网络社会的变化也凸显监管的复杂性。为此有专家建议,相关部门不妨借鉴共享单车等领域的发展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健全共享规则,堵塞共享漏洞,积极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障“花式共享”的健康发展。
《民生周刊》记者 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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