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让新《办法》沦为新“空文”

随着今年“金九银十”销售旺季的到来,以及购置税减免政策年底到期的影响,沉积了三季度的国内汽车消费市场终于在金秋时节迎来了“小阳春”。然而,就在市场整体稳中有升的良好势头下,却依然夹杂着些许不和谐的音符……

眼下,商务部于今年下发的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已经有三月余,然而,正可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原本在今年7月1日后杜绝的“加价提车”、“捆绑销售”等现象,目前来看仍旧是屡禁不止。

在“十一”黄金周期间,《汽车人》针对新规的实施情况在多地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在东风本田辽阳日晟4S店内,销售顾问告诉记者,目前店内的优惠力度照比7、8月份有明显回落,而对于像十代思域热门配置的车款,需要加价至少2000元才能提走;而同样是该品牌同款车型,在沈阳的德驰东本4S店内,则只有办理店内贷款、店内上保险后才能提车,提车周期也是在1至3个月不等。而记者在随机采访了店内的多位顾客时,他们也都普遍表示对于新的《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有听说过,但是更多的声音则是“没什么影响”、“没有切身享受到实惠”等等。

无独有偶,在位于福建泉州宾联丰田4S店,张女士在店内购买2017款威驰时也遇到了同样的“潜规则”。原本在两周前与销售顾问谈妥并支付定金,然而在两周之后再到店时,销售顾问却临时加价并拒绝退还定金。除此之外,在上海、河北、河南等多地,《汽车人》记者也了解到,包括丰田、大众等热门品牌在内的部分经销商依旧有“服务费”、“选装配置费”等一系列“花样百出”的加价收费项目屡见不鲜。

那么,究竟是什么原因能够使经销商如此的“嚣张”,对新《办法》置若罔闻呢?其中,最重要的一个因素就是惩罚力度不够。新《办法》指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将给予责任主体警告或1万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而在今年新规施行刚“满月”的时候,也有包括北京、广东、江苏等地在内的相关部门进行了相应处罚。但是,《汽车人》看来,这样的金额对于有着丰厚销售利润的汽车经销商而言真可谓“九牛一毛”,“低廉”的违规成本使得经销商宁愿为了更高的利润“铤而走险”。

另一方面,新《办法》在很多方面表述还不够清晰,并且由于汽车产业链条冗长,利益分配复杂,类似一个完整的生态系统,因此,难免会牵一发而动全身。《汽车人》也注意到,尽管新规中提到了取消单一的授权模式,鼓励多种销售渠道并存,但是,对于消费者而言,到4S店看车购车的模式已经根深蒂固,而且在三、四、五线城市原有的销售渠道还不健全的情况下,开辟新销售渠道显然还不合时宜。

所以,目前来看,新《办法》想要发挥其应有的功效,或许还需要市场和时间的考量。但要想真正地规范汽车营销环境,更需要从政府部门和厂商角度严格把控和监管。正如在昨天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的那样,“要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防止市场垄断,加快要素价格市场化改革,放宽准入限制,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只有如此,才能真正还利于消费者,才会避免让法规成为“一纸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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