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检察机关 开启智能辅助办案新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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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8-03-22 11:10
走进现在的江苏省检察机关,再也没有了检察官们翻开桌上厚厚的卷宗的场景了,现在的他们只要打开“机器人助手”,浏览“助手”自动推送的疑点待办问题,重点审查并做出处理就可以完成一宗案件的审查。
从前检察官办案埋头读卷宗,费劲找疑点的流程再也不复存在,现在这些都由“机器人助手”代劳,这位“助手”就是江苏省检察机关研发的“案管机器人”,“他”带我们走进了人工智能辅助检察办案的新时代。
早在去年7月,江苏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在江苏全省三级检察院上岗正式开启智能辅助办案时代。据悉,半年多来,案管机器人已辅助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检察官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达99.7%。
执检“小智”
检察官的得力助手
“违规保外就医”、“假立功”……近年来,刑罚执行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
刑罚执行监督,守护的是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但执检工作点多、面广、案件类型繁多,而人员配备相对短缺,这一矛盾长期制约着监督效果。
执检“小智”是江苏省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研发的智能辅助平台,2017年6月26日正式上线后,“小智”成为全省刑执部门检察官的得力助手。“对‘小智’,大家甚至达到了‘一日不见、时常想念’的依赖程度。”南京市建邺区检察院刑事执行科的检察官幽默地表示。
紧贴执检办案需求、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执检子系统无缝对接、智能规范高效是“小智”的制胜法宝。
以“小智”的减刑模块为例。减刑案件数以万计,以往仅录入案件信息项都是巨大的工作量,想对案件进行全覆盖的有效监督更是近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而现在,“小智”从省监狱管理局“一键导入”基础数据后,自动生成案件须填写的128个信息项;再通过在后台设定规则进行智能审查,从海量案件中筛选出可能存在问题的减刑案件,“一键推送”给检察官重点监督。监督“有的放矢”,质效也大大提升。据统计,“小智”上线以来,减刑模块已办理案件49673件,纠正不当减刑250件。
目前,“小智”已有七大模块上线运行。在其协助下,刑执部门检察官得以对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交付执行案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等实现“有的放矢”的监督。
智能辅助办理提高办案效率
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是江苏省检察机关“案管机器人”的核心。
2017年11月1日,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在全省“上线”,截至2018年2月底,全省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公诉部门通过系统办理交通肇事案件4169件,发现程序违法、证据瑕疵等问题917个。系统审查、甄别、推送的准确率由试点阶段的88.7%上升至99.7%。交通肇事案件平均审查逮捕时间从三天压缩为一天半,办案效率提高50%。
周某交通肇事案系苏州市吴江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零口供”案件,犯罪嫌疑人酒后驾车撞人后逃逸,并于事故次日将车辆拉至修理厂整修。
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审阅”电子卷宗后,提示从修理厂提取的肇事车辆挡风玻璃、保险杆、车头灯、后视镜底座等物证无证据来源性说明。承办检察官根据提示,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调取证据清单、照片及提取视频,完善了证据锁链。最终,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江苏省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副处长雷勇自2017年2月起一直参与刑事办案智能辅助系统研发、应用,在365个日夜中,他直观感受着人工智能的长处和优点——“依据设定好的规则,对案件进行全天候、全方位、全留痕的规范严谨审查,24小时工作不知疲倦”,也清楚地看到其局限。
“在程序和证据的合法性审查方面,人工智能已经全面超越人工审查,可以有力‘倒逼’侦查环节更规范、提升案件质量,促进公正司法。但在对案件证据的综合判断、司法价值判断上,人工智能无法替代人。人工智能目前应定位于解决大多数简单案件。如果分配好角色,人工智能完全可以成为检察官的好助手”。
据悉,继交通肇事模块后,危险驾驶模块将于2018年3月在苏州上线试点。下一步,研发团队还将对盗窃、抢劫、诈骗、容留吸毒、强奸、故意伤害等六个罪名进行研发。这八个常见罪名占到当前全省侦监、公诉条线日常办案量的70%。
当70%的案件通过智能辅助办案后,检察官可以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更加疑难复杂的案件中,检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将得到有力提升。
大数据碰撞检察工作
在省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除了对检察官发出期限预警、风险预警、办案活动出错提醒,实现“实时监控”,案管大数据平台还能根据办案数量、质量、效率等八个指标直接生成“检察官个人绩效概览图”,自动打分,实时排名,全省每一名检察官都对自己的办案业绩清清楚楚,对自己与别人的差距也一目了然。
案管大数据平台除了精准反映每位员额检察官的办案情况外,在服务领导决策、提升案件质效上,也逐渐彰显威力。
“毒品案件数量大幅增加,办案周期较长,退查率较高”——2017年,案管大数据平台向灌南县检察院检察长张立发出“警情”。通过系统进一步分析,发现案件承办人多为刚入额的年轻检察官。灌南县检察院及时挑选办案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以老带新办理毒品案件,同时加强对年轻检察官的业务指导。两个月后,该院毒品案件办理周期平均缩短30天,案件退查率下降至5%,有力提升了毒品案件办理质效。
此外,案管大数据平台可通过全省各地办案数据统计分析,帮助领导随时掌握各地司法办案动态,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多维度分析全省社会治安情况,为领导提供决策参考,更好地服务司法办案、推进社会治理。
2018年,江苏将在智慧检务运用上追求新成效,以信息化、智能化助推检察工作规范化、便利化,着力提升检察工作效率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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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不会替代线下刑事诉讼活动和司法人员独立判断,而是通过推动公检法在共同的办案平台上、明确的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下办案,成为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地、提升刑事司法工作水平的重要体现。
为何要推广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它具有三点优势:
——为公检法相互配合、相互制约提供新载体。通过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对符合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的案件自动放行,有利于增强配合的确定性、预见性;对不符合基本证据标准指引的案件自动阻止并提示补证,有利于增强制约的客观性、有效性。
——为线下办案活动规范化提供助推器。通过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可以引导司法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全面、规范收集、审查证据,及时发现需要纠正的问题,防止因证据收集、审查不全面不规范而导致冤假错案发生。
——为司法人员依法独立判断提供好助手。通过运用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对证据完整性及矛盾点进行基础性审查、判断,可以帮助司法人员克服认识局限性和主观随意性,最大限度减少误差和人情关系的干扰,促进对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符合客观事实,统一司法尺度,保障司法公正。
佚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