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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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18-05-09 14:32

  以“两个不管”抵制“两个凡是”

  复查和平反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的冤假错案,是“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拨乱反正的一项重要内容。陈云在1978年11月的中央工作会议上,率先提出必须坚持“有错必纠”的方针。他在参加东北组讨论时指出:“对有些遗留的问题,影响大或涉及面很广的问题,是需要由中央考虑和作出决定的。”邓小平在闭幕会上讲话,谈到平反冤假错案时指出:“这是解放思想的需要,也是安定团结的需要。目的正是为了向前看,正是为了顺利实现全党工作重心的转变”,“我们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凡是过去搞错了的东西,统统应该改正。有的问题不能够一下子解决,要放到会后去解决。但是要尽快实事求是地解决、干脆利落地解决,不要拖泥带水。对过去遗留的问题,应当解决好”。之后,全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工作步伐大大加快。

  面对数量极大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胡耀邦在上海、山东等10个省市疑难案件座谈会上讲话说,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必须全党来抓,从中央到省、地、县,四级党委一齐抓。我们这种讨论解决疑难案件座谈会的方法可以层层推广。务必要搞些典型案件,实事求是,作出结论。

  胡耀邦紧紧抓住平反冤假错案这个问题不过几个月功夫,就打开了局面。然而,在那个年头,从中央到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的许多人,对于“文革”中形成的各种冤假错案,对于“文革”以前各项政治运动中确定的案件,都列入禁区而不敢越雷池一步。针对这种情况,1978年8月初,叶剑英向胡耀邦提出:党的历史上的功过是非要“坚决不动摇地弄清楚,不论是什么时期,不论什么人,来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胡耀邦立即在中央组织部传达了叶剑英的意见。9月20日,在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胡耀邦再次指出:“经过对实际情况的调查核实,分析研究,对于不实之词、不正确的结论和处理,不管是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搞的,不管是哪一级组织、什么人定的、批的,都要实事求是地改正过来。”尽管他三令五申,许多人仍然将信将疑,顾虑很多。他们还想等中央红头文件。

  面对重重阻力,胡耀邦认为,首先要使实事求是的原则、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观点、“两个不管”的方针为广大干部所理解和掌握。胡耀邦应邀出席全国信访工作会议时,有些同志劝他不要去,更不要去讲话,“人家正要找你的碴儿,你还送上门去?”胡耀邦不以为然,他说:“这正是广泛动员平反冤假错案的最好时刻,是踏破铁鞋也难觅得的讲坛,我们决不能放过。”对于这样的会议,通常他只写个三言两语的提纲即席讲话,但是这次他把中组部的两个干部请到家里来一同讨论,自己坐着小板凳伏在茶几上一字一句地起草讲话稿,字斟句酌地和大家讨论修改,精心推敲,力求严密准确,直到夜晚11时定稿。9月25日,胡耀邦在会上又着重讲了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的问题。他强调落实干部政策的根据不是别的,而是事实,也就是干部过去的实践。判断对一个干部定性和处理是否正确,根本的依据还是事实。他用明白、准确的语言再一次讲了“两个不管”的原则。总之,对待一切案件,都要尊重客观事实,这才是彻底的唯物主义。他殷切希望从事信访工作的同志要实事求是、合情合理地解决群众切身的问题。

  胡耀邦在全国信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大多数与会者深表赞同,有许多与会者当晚就把“两个不管”用长途电话传了回去,在各地引起了重视。在中央组织部不久下发的一个文件中,把“两个不管”准确地写了进去。“两个不管”在实际工作中冲破“两个凡是”,成为平反冤假错案的基本方针,使得上百万个被认为“铁定”了的案件,能够按照客观事实,实事求是地重新复查甄别。胡耀邦坚定地提出并实践“两个不管”,还说对于冤假错案,组织部的同志要挺身而出,一齐上阵,讲公道话,讲老实话,讲正派话,把党风搞正,把错案彻底纠正过来。他嘱咐《组工通讯》写一篇《评价干部要公道》的评论,强调对于冤假错案,不论是谁,不论是哪一级组织做的评价和定论,只要不符合实际,都要重新评价,恢复历史本来面目,并且需要有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勇气。他意味深长地说:“任何事情,每个人,都要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可不要盲从啊!千万不要随波逐流,看风使舵,放弃原则。在台上办事,千万不要盲从,随声附和,丧失原则,看风使舵,投机取巧。不管是谁,我认为应该赞成的就坚决赞成,不能同意的就先好好想想,两种办法:第一提意见,第二不作声。不表态,总可以吧。如果放弃原则,随波逐流,总有一天要犯错误。”在那个年头说的这些话,鲜明地表达出他的原则立场。

  胡耀邦要求《组工通讯》的文章要对实际工作具有指导性,要紧密结合实际,抓住落实干部政策、平反冤假错案中的思想障碍和政策性问题,实事求是,分清是非,刚正不阿,公道正派。当时,湖南吉首军区政治部给中央组织部来信反映:永顺县武装部一个干部,在“文化大革命”初期因为说了毛泽东思想也可以一分为二,便被定为犯有严重政治立场错误,取消了预备党员资格。胡耀邦看了后认为这是一个相当普遍又是有理论性的问题,即要求《组工通讯》以《一个需要澄清和正确处理的问题》为题撰文。这篇文章经胡耀邦亲自修改补充后明确指出: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是经过革命实践检验证明了的真理,但并没有结束真理,而是在实践中不断开辟认识真理的道路。在这个意义上讲,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也是可以一分为二的,它作为客观真理,既具有绝对性,又具有相对性。因此,对讲过“毛泽东思想可以一分为二”的人,要实事求是地具体情况作具体分析,不能笼统地轻率地都定为“严重政治立场错误”,定错了的应予以平反。这篇刊登在《组工通讯》第2期(6月8日)的文章(后来有些报刊予以转载),使得一大批敢于坚持真理而蒙受冤屈的干部得到了平反。

  胡耀邦从天津的人民来信中发现,“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指控为“恶毒攻击”毛泽东、林彪、党、社会主义的案件很多,无不受到十分严厉的“打击”。他即派人专门调查此类案件的真实情况,发现绝大多数原本是正确的意见和认识;有些说法不够准确,而被无限上纲为“恶毒攻击”;还有的纯是捕风捉影、无中生有;有的则是林彪、“四人帮”的陷害。胡耀邦批示:经过查明,确属林彪、“四人帮”及其帮派制造的,应予平反。他让《组工通讯》发表了《认真清理被指控为“恶攻”的案件》(8月10日第11期),并在文中分析了5种案情,指出“必须一一甄别,抓紧改正”。这使得成千上万蒙冤受屈甚至被“严厉打击”成反革命的人得到平反昭雪,重见天日。

  《组工通讯》中的其他文章,如《“四清”中的错误也应纠正》(8月17日第12期)、《评价干部要公道》(12月12日第31期)、《审查结论必须同本人见面》(12月28日第32期)、《“右派”错案的改正工作一定要抓紧》(1979年1月4日第33期)等文,也都是根据胡耀邦在内部会议上的讲话加以整理而成的。《组工通讯》在平反冤假错案中,及时有力地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刘少奇等案的平反

  在冤假错案中,刘少奇案件无疑影响最大,受到举世瞩目。

  刘少奇早在1943年就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和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成为毛泽东信赖的得力助手。新中国成立后,刘少奇历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和国家副主席、主席,中共中央副主席。1968年10月,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错误地通过所谓《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罪行的审查报告》,决定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成为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最大的冤案。1969年11月,刘少奇在开封含冤去世。

  随着平反工作的层层展开,刘少奇一案也提上了日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闭幕,1978年12月24日,邓小平收到了一封要求为刘少奇平反的人民来信,他立即批示:“政治局各同志阅,中组部研究。”这样把考虑刘少奇案件的问题正式提上了议事日程。中央工作会议和三中全会结束后,胡耀邦在12月28日到中央党校向第二期学员传达三中全会精神时说:“有同志讲,刘少奇那个‘叛徒、内奸、工贼’算数不算数?这我还讲不清楚,因为我没有看材料,我估计不可靠,大体上不可靠。”他很严肃谨慎,同时又巧妙地把要为刘少奇复查平反的信息透露给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中高级干部。

  1979年2月5日,国家地质总局局长、前交通部长孙大光致信胡耀邦并中共中央,建议重新审议刘少奇一案。胡耀邦同姚依林商议后,转报华国锋、叶剑英、邓小平、李先念、陈云、汪东兴批阅。2月23日,陈云在孙大光来信上批示:“中央常委各同志已传阅完毕,中央办公厅应正式通知中组部、中纪委合作查清刘少奇一案。”

  根据陈云的批示,中央纪委和中央组织部共同成立刘少奇案件复查组。时任中央纪委第三书记的胡耀邦,直接领导了复查工作。复查组对1968年10月八届十二中全会提出的刘少奇的各项“罪状”,进行了周密的调查研究工作,反复核对各种材料,向中共中央作出详尽确切的复查情况报告,用可靠的事实逐条否定了强加给刘少奇的罪名。中央政治局一致同意这个复查报告,据此作出关于为刘少奇平反的决议草案。

  1980年2月23日至29日举行的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对刘少奇一案的复查进行了严肃认真的讨论。经过讨论,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为刘少奇同志平反的决议》,决定:撤销党的八届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同志的“叛徒、内奸、工贼”的罪名和把刘少奇同志“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的一切职务”的错误决议,撤销原审查报告,恢复刘少奇同志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和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的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在适当时间为刘少奇同志举行追悼会;因刘少奇同志问题受株连造成的冤假错案,由有关部门予以平反;本着团结一致向前看的精神,把全会的决议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进行传达,消除过去对刘少奇同志的错误处理所造成的影响,鼓舞全党同志和全国人民同心同德、充满信心地献身于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宏伟事业。

  刘少奇冤案的解决,对全国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是一个巨大的推动。在邓小平、叶剑英、李先念、陈云等领导和推动之下,全党持续不懈地进行了3年多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六十一人案”、刘少奇、彭德怀、贺龙、张闻天、习仲勋等一大批冤案相继平反,其规模之大、影响之深是前所未有的。

  胡耀邦在参与组织全党大力开展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中,尽管有些案件难度极大,阻力重重,但是他始终以对历史负责、对党的干部和人民群众负责的革命原则性和大无畏精神,鼓励各级党委组织部门的干部尽心尽力。他并且以身作则,凡遇到重大疑难问题,无不参与细致研究并最后拍板或提交中央政治局决定。

  这一时期,全国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等部门按照十一届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进行了大量的艰苦细致工作,清理“文革”中发生的案件达30万件之多,复查新中国成立前后的历史遗留案件更达110万。结果使300万名干部的冤假错案得到了平反纠正,47万多名共产党员恢复了党籍,上千万无辜受株连的干部和群众得到了解脱。

  让阳光消融冻雪

  在大规模平反冤假错案的工作中,胡耀邦注意到许多干部有一个心病:在自己的档案材料袋中,装有许许多多不明不白的材料,其中有的是自己在特定条件下被迫违心写下的无限上纲的一次又一次的交代、检查,有的是调查、揭发自己的诬蔑不实的材料。经过他和中央组织部的干部反复研究,认为要改变多少年来“凡材料均存档”的陈规旧矩,结合这次平反工作,对档案材料进行必要的清理。

  1979年11月30日,中央组织部向各级党委组织部发出通知,要求对于“文革”中立案审查的干部档案材料,进行认真处理,把一切诬蔑不实的材料全部销毁。以后,各级党组织和人事部门又清理了其他干部的档案材料。此举使广大干部去除了一个终生萦绕心头的精神包袱,密切了和党组织的关系。

  对审查结论的写法进行改革,让结论同本人见面,重新规定对非正常死亡的人的认识和处理办法,清理干部档案……这些事情所涉及的都是组织人事部门的机要工作,如今在胡耀邦坚持实事求是、发扬民主的精神倡导下,都有了明白、公开、合理的规定。它使得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同党靠得更近更亲了。

  尽管胡耀邦为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党的政策,付出了极大的精力,并且三令五申推动各级党委把这件大事认真抓紧办好,但是,在执行过程中,仍会遇到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阻力。一是有相当数量的干部,仍然被禁锢在“左”的条条框框之中,不能冲破思想牢笼,头脑僵化,依旧以老的眼光看待一些事物;二是不少干部原是办案、定案人,他们总觉得自己当年是按中央文件、上级指示办的,害怕纠正、平反了会否定自己;三是还有一些人涉及个人利害得失,就寻找种种借口拖、压、顶、抗;四是有一些领导干部对蒙冤受屈的同志冷漠无情,对他们的申诉不理不睬,对案情不闻不问,而是轻信下级办案人。这就使得一些冤假错案迟迟得不到解决,蒙冤受屈的人不得不到处申诉上访,最后告到中央来。胡耀邦就经常不断地收到四面八方的申诉信件。

  三中全会之后,胡耀邦在中南海上班,要管方方面面的工作,真说得上日理万机,然而他仍然十分重视干部和群众的来信,尤其是向他申冤诉屈的来信。他总是安排时间来阅办这些来信,一一批请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认真查处,并且要求他们将查处结果回答报告给自己。他要求从事复查和落实政策工作的干部,要有深厚的无产阶级感情和主动负责的精神。1981年6月,他在一封国家机关两名部长因申诉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申诉信上批道:“现在我们仍有些党委或组织部门,总以一些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将一些该负责处理或解决的干部问题推托不管,致使不少同志的问题长期无人负责,拖着不办。退一万步说,即使某个干部的问题确实要由别的单位负责处理和解决,但告到你那里来了,你也该站在党的立场上,看看是否该解决。如果该解决,也应该替这个同志奔走到底,而不能采取一推了之的态度。采取这种态度,何年何月能够成为‘干部之家’?怎么能说得上主动为党工作?这个事你们要好好抓一抓,在《组工通讯》上发点议论,介绍一些好典型,批评某些错误的态度。”接着他又在一封来信上批示说:“我已提过多次,革命队伍中应充分发挥工作中的主动性,争先恐后地工作。”“现在,大家都在喊反对官僚主义,其实官僚主义这个幽灵每天都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游荡。我希望组织部门,首先是中央和省市两级组织部门,更好地发挥工作中的主动性、创造性,做驱赶官僚主义的模范,从而带头在这方面扭转我们的党风。”

  胡耀邦对那些以种种借口拖、压、顶、抗的现象不能容忍。1981年12月,他在一份简报上看到中央某些部门有些人仍然奉行极“左”的一套抵制三中全会的方针政策后批示道:“这种情况出现在中央的鼻子底下,真是难以想象。某些部门和某些干部如此胆大妄为地藐视和抵制中央政策而受不到制止和揭露,我认为原因之一就是我们缺乏自上而下的检查、督促。在这种情况下,许许多多好党员、好干部只好闭口不言或者等待时机,而极个别的专搞邪门歪道甚至同‘四人帮’仍有藕断丝连的人,就公然我行我素,专横跋扈起来。这个潜伏的危险,我们必须心中有数。鉴于此,我主张抓住这件事不放。”

  对于有些部门和党委不切实了解情况、不密切联系群众、不坚决改变领导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胡耀邦很是着急。相当一段时间,推动和督促中央组织部和各地党委深入到下面去加强检查、具体督促,是他进一步抓好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各项政策的一个重要环节。还在1980年9月2日,他在一位湖南眼科专家要求落实政策的来信上批道:“我们现在到处的通病是:讲大道理的多,写规定条文的多,漫无边际议论的多;发现问题的少,解决问题的少,深入检查督促的少。这个风气各部门一定要认真改过来。”他指出,“知识分子的政策落实得不好,请中组部配合统战部、宣传部、教育部、卫生部、国家科委切实办。”后来他多次将群众来信批给有关部门和地方党委,并推动他们注意检查落实情况。他说:“我说过多次,落实政策问题要发现一个就严格检查一个,正确处理一个。否则,可能拖上10年还得不到圆满解决。现在一切工作都要抓到实处,禁止老发一般化的指示号召。”他对于那些继续坚持“左”的错误,拒不落实政策的事件十分气愤,“主张查100个事例,然后教育全党”。

  胡耀邦在一些申诉信中发现,有些部门和地方在落实政策工作中,存在因循守旧、层层照转、繁琐查证、拖拖沓沓的现象,使得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为了迅速解决问题,尽快解除蒙冤受屈的人的痛苦,他主张:“不必层层转,可以一竿子到底。解决时,也不必搞许多可有可无的繁琐查证,把基本情节弄确凿了就可以拍板(但一定要确实),这样才能提高工作效率。现在我们不讲‘多快好省’了,其实,任何工作都有个‘多快好省’的问题。什么事拖拖沓沓,繁琐得要命,怎么谈得上工作效率?”他在另一封申诉信上批示:“不要再繁琐地考证了(当然‘文化大革命’后的几个情节要稍加查证一下),也不要再实行‘哪级党委定的由哪级党委改正’这个误大事的办法了”,认为某些案子可以由中央组织部或上级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加以迅速处理。

  这一时期进行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和历史遗留问题的清理工作,其规模之大、其解决之彻底、其成效之卓著、其影响之深远,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胡耀邦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推动党的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组织和领导了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的大量工作,使大批蒙受冤屈和迫害的干部、知识分子和普通群众得到平反昭雪。许许多多得到平反的人及其家属,无不衷心地钦佩胡耀邦的高贵品格,赞扬他的历史功绩,还有不少人称颂他为“胡青天”。胡耀邦不止一次地制止这种称颂和赞扬,而是对他们蒙受的冤屈和苦难进行赔礼道歉,并予以落实政策,恢复应有的待遇。他还一再强调,平反冤假错案这件大事,是在老一辈革命家支持下由党中央作出的决策,是全党许多同志努力完成的,我个人的作用微不足道。

  原文详见《胡耀邦(1915-1989)》

  (责任编辑 李秀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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