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信息开发与保护 要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

  • 来源:互联网周刊
  • 关键字:个人信息,隐私,市场
  • 发布时间:2018-09-11 09:54

  8月3日,DCCI互联网数据研究中心联合腾讯社会研究中心,发布了《2018年上半年网络隐私及网络欺诈行为研究报告》,针对安卓与苹果手机APP获取用户隐私的情况,进行了实证的调查研究。调查显示,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带来一个明显变化,2018年上半年安卓端越界获取隐私权限的APP,从上一年同期的25.3%,迅速下降到9.0%。说明有规则与没有规则大不一样。

  读了这份报告,我有一个小小的感想。现在是制订个人信息游戏规则的关键时刻。制订规则非常重要,好的规则要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不久前,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5月25日)发布,我在《人民日报》上有个评论,认为“个人数据保护,度是个难题”。认为欧洲这个游戏规则,“可能进一步拉大欧盟与美国在互联网发展上的差距”。

  当前,手机个人信息存在侵犯隐私、过度骚扰、网络欺诈等问题,有的还很严重,但我个人有个特别观点,认为具体到当前,主要不是保护水平不高的问题,而是法规调节之前的政策调节,有的还不到位。政策调节是指采用竞争政策,先让市场发挥作用,等市场失灵了再谈别的。我不反对市场失灵后政府干预,但不能市场还没起作用就干预。

  让市场发挥决定作用,第一点,要通过政策引导提高个性化信息服务水平。现在的问题,是开发与利用不平衡,利用水平提高滞后于开发水平。许多商家光顾开发个人信息,但到利用时瞎胡来。不是说现在包括“读取联系人”在内的个人信息不能采集,而是采集来了,不是按提供服务的思路来搞,还是沿着产品思路来搞(如群发)。反过来想,如果市场开发中,大家专注个性化服务水平提高,有些问题就不是问题了。打个不一定准确的比方,到医院,向大夫谈自己的隐私,为什么没人认为不妥?因为是一对一的。光限制开发水平,是消极的。鼓励提高利用水平,是积极做法。

  为此,建议要建立个人信息评价门槛,加强个人信息利用机制建设。如果市场失灵,也不是政策先上,而是用社会机制补充,先让平台发挥作用,如建立元数据业,开展个人信息利用水平评价(如星级服务,不到一定的星,根本就不对他开放个人信息)。

  第二点,要扶持市场打击欺诈。个人信息出问题,当前的另一个问题是瞎利用,不走上述正道,而走违法犯罪的邪路。这个问题可以借鉴杀毒软件,让打击侵犯隐私而获利的机会,超过侵犯隐私而获利的机会。只要干坏事一形成专业、产业就打,打着打着,专业干坏事的做不大、做不长了,就会形成专业的负责打击坏事,只有业余的才干坏事。结果业余的干不过专业的,就绝种了。

  从报告看,2018年上半年,侵犯个人隐私忽然呈产业化态势。这正是用市场发大财的机会,因为打击侵犯隐私的需求大大增加。市场自己会做出应有反应。

  第三点,要讲究消费者赋权的门道,从赋权采集,转向赋权服务。

  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强调赋权用户,但我认为,恰恰是这方面欧盟做的不到位。欧盟给消费者赋的权,主要是开关权,直接让厂商关掉信息采集。而真正到位不是这个做法,是放宽采集,收紧利用(就像美国大学,宽进严出)。也就是说,厂商采集只要守法即可,但在利用时,做法好坏,水平高低,消费者一定要有话语权。现在消费者这种权利很少,基本控制在厂商手中。

  要让消费者根据服务水平评价厂家,要建立由消费者决定厂家优胜劣汰的机制,例如,一是让消费者建立黑名单,二是建立可溯源失信者惩戒机制,三是建立利用朋友圈的信任查证模式。要让消费者有这样的权力:你可以随便采集,但侵犯一越界,我让你坐不成飞机和高铁。这样的力度,才能有效遏制侵犯隐私。

  文/姜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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