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时间为隐形主人公的探索性小说叙事

  • 来源:红豆
  • 关键字:创作,兴趣,陌生
  • 发布时间:2019-09-25 22:27

  王方晨属于那种长期以来坚守小说创作的实力派作家,这几年尤其以长篇小说《老实街》的创作而一时声名鹊起。其实,只要我们对王方晨的创作历程稍作回顾,即不难发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所经受的现代主义洗礼,并且这种现代主义理念明显暗合于他的某种天性,在长期的小说创作实践中,王方晨对于现代主义的探索实验,一直抱有特别浓厚的兴趣。唯其如此,李敬泽才会把他称为“乡村的先锋”。一方面,王方晨固然在紧密关注着日益复杂的社会现实;另一方面,他也的确在一些篇什中表现出了足够浓厚的探索实验的兴趣。王方晨的中篇小说《大国民走失事件》,从内容到形式均带有突出的探索性质,这部与众不同、看起来扑朔迷离的作品,很显然就是一个先锋色彩特别浓郁的小说文本。

  关于文学作品解读的多种可能性。古往今来,西方一直有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的说法,而中国,也向来就有所谓“诗无达诂”的说法。如果说对一部作品见仁见智,乃是一条文学理解上的铁律,那么,对于一部探索实验作品理解的大相径庭,乃至于南辕北辙,恐怕也就自在情理之中。之所以要特别强调文学作品解读方面多种可能性的存在,乃因为这篇《大国民走失事件》,在题旨释义上极有可能会引起不小的争议。作家自己曾经强调小说探索意味的突出存在,那我在阅读的过程中,自然也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这一方面。实际的情况,也的确如此。我第一次阅读《大国民走失事件》的结果,竟然是绝对的恍兮惚兮,因深受蛊惑,而又惊又喜。也就是那么一些看上去普普通通的汉字,被王方晨依凭着某种理念组合在一起之后,每个字、每句话、每个段落竟然显得那么陌生,最终传达出来的意旨竟然是那样的虚飘奇异与难以捉摸,令人迷醉、浮想联翩、欲罢不能,仿佛动人的光芒隐蔽在深夜某个神秘的角落。于是,紧接着,也就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的阅读。反复再三阅读的结果,一方面固然是好像触摸感觉到了某种理解的方向,但在另一方面,无论如何都必须强调的一点是,由于《大国民走失事件》明显属于那种存在着多义歧解的先锋性作品,所以我这里写出的,也只能是我个人的一种阅读体会而已。

  正如标题所言,这部中篇小说的总体思想艺术框架,乃是围绕一桩失踪事件建构而成的。小说采用了先锋小说所惯见的第一人称叙述方式。一开始,身为《凤凰》报社记者的叙述者“我”,就受命前往鸣沙庄,调查老客意外失踪事件:“小李与我分手时闪烁其辞地向我透露,鸣沙庄出的事实际上并不是汽车被偷袭,而是老客奇怪地失踪。”因为事出仓促的缘故,“我”甚至都来不及和自己临产的妻子面辞,只能够在电话亭里用公用电话打给“她和她的小家伙”。然而,也正如你所预料到的,尽管通篇的小说叙事似乎都在围绕老客失踪这一事件而进行,但一直到小说的结尾处,老客到底失踪没有,老客到底为什么失踪,所有这些问题的答案依然处于没有说出的悬浮状态。一句话,小说采用的,其实是一种开放性的没有结尾的结尾方式。不只是总体的叙事框架,即使是其中的一些细节处理,先锋的色彩也都特别突出。比如,老客失踪后,“我”去他家见到了他的妻子胡秀英。“……在我走到门口时,一堆黑褐色的东西跳进我的视线中来。/我转过身,用不可辩驳的口气对胡秀英说:/‘他昨天回来了。……并且又反复说她从桃符上看到预兆证明老客绝不会回来了。”此处的关键问题,很显然是老客昨晚是否回过家里。但针对这个问题,叙述者始终都如同胡秀英一样在闪烁其辞。也正因此,一直到小说结束为止,这一问题的答案都处于阙如的状态。这样一种“既可能是A,也可能是B”或者干脆叫做“此亦一是非,彼亦一是非”,但到最后也不可能给出一个明确结论的。充满自我矛盾色彩的、不确定性的修辞方式,正是先锋小说的一种标志性特征所在。

  从人物形象的角度来说,除了叙述者“我”之外,这部《大国民走失事件》中围绕老客,先后登场亮相的,分别有邓社长、“我”妻子、小李、胡秀英、李文嗣、碧喜、老客父亲、杜义田、老高、苏党参等十数位之多。那么谁是小说真正的主人公呢?细细想来,即使是那位带有明显线索色彩的老客,也难以被看作是作品的主人公。以我愚见,王方晨写了所有人在历史前进中的沉重付出,但这部中篇小说的隐形主人公,其实是曾经被孔夫子感叹再三的所谓“逝者如斯夫”的时间。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时间的因素在小说文本中一直在被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强调着。

  一开始,小说就强调“我”急急忙忙赶到鸣沙庄的时间是二〇〇〇年的十二月二十九日,再过一两天,就是二十一世纪的第一个元旦。抵达鸣沙庄后,“我”在村署拿起了电话:“我仿佛觉得自己正准备向时间的城堡通话。”何谓“时间的城堡”?一个人又怎么可以向“时间的城堡”通话?紧接着,在电话打通之后,“我”竟然说:“我是十年前就已赶到河边,现在仍然坚持等待最后一班渡船的老王。”既如此,那么,一个显而易见的问题就是,这个老王到底是身处现在,抑或还是身处十年之前?通话结束后,出现的是这样的一段语词:“电话那边猛然又寂然无声,让我想到电话的另一端在我和孩子通话的时候,又向远处延伸去了,在时间的城堡被接到绝对的真空里。”请一定注意,“时间的城堡”在此处再一次出现。再往后,在“我”进入到李文嗣的小屋后:“屋内的景象跟在外面看到的鸣沙庄的印象迥然不同,……我觉得那里仿佛在举办中国二十世纪中叶的农具展览。”这里的“十多年前”与“二十世纪中叶”,毫无疑问也属于时间性因素。再往后,还有这样的两段叙事话语出于叙述者“我”之口。一个是:“……你开的那辆车是一九八九年报废的,而且还有可能是你和老客故意将车推下山崖的。那辆上海车并不是没有维修好的可能,再低限度它还可以使用两年。”另一个则是:“……四十多年前一个从陀台来的女人神秘地在那个地方死了,而过了三十年也就是十多年前,……下临万丈深渊。”两段叙事话语中,时间性因素的存在,是显而易见的事情。尤其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到了小说临近结尾处,在意外地发现了老客的骸骨之后,作家关于时间的那种描写:“他把手指伸到眼洞里说里面还有热气,证明刚死不久。……/‘死了一个世纪,只好这个样子了。他说。/‘一个世纪!我惊奇地叫道。/‘一个世纪不算长,也不算短。……这是命运中的石头。”这里在巧妙地利用了两个世纪的交接做文章之外,令人感到惊异的一点在于,既然老客的的确确刚死不久,那他的肉身何以会如此这般迅速地腐烂,以至于只是剩下了骨骼?这样一种充满诡异色彩的描写,所透露出的,很显然是时间的一种漫长与久远。一方面,只是隔了一天的时间;另一方面,却又如此这般漫长与久远。王方晨这里写出的,毫无疑问是一种已然处于变形状态下的时间。

  然而,就在我差不多已经认定时间就是《大国民走失事件》这部中篇小说的隐形主人公的时候,我看到了《红豆》杂志特邀编辑对这篇小说的一种理解与判断。因为篇幅不长,所以我姑且全文引用在这里:

  “在中国,农民问题历来都是大问题。王方晨以历史的目光和深邃的想象力认真审视中国农民的时代命运,生动描述了新旧世纪之交一个农民的走失事件,寄寓了中国社会的历史走向。小说打通了时空、真实与幻觉的界限,让生者、死者对话,从人物的回忆中不断打捞遗失在时光隧道的生活碎片,最终拨开层层疑云,让我们清晰地看到了时代发展的脉络和逻辑,以及传统农民已经开始悄悄完成自己华丽的转身这一伟大现实,实际上是作家对中国农民的一次庄严致敬。小说格局阔朗,写法别致,常能出人意表,引人入胜的迷幻情境蕴含着丰富的生活信息,结合作家对农民现代化问题的敏锐思考和发现,给当前宏大主题的创作带来了崭新的表述经验和启示。”

  对于《红豆》杂志编辑的以上判断,我大部分极为认同,唯一持不同意见的地方,就是这部小说的主人公到底是农民,是全体大国民,还是时间,或者干脆说就是历史。在我看来,与其说这篇小说是在表现所谓中国农民的时代命运与华丽转身,莫如说是在借助于先锋小说的各种因素,传达表现着作家王方晨对已然消逝的二十世纪中国历史的一种不无挽歌色彩的沉思。比如,小说提到的陀台解放,金谷院的被遣散,土地承包责任制实行之初老客的还乡,老客创业期间小农意识与商业观念的激烈冲突等,都是过去几十年中国农村社会的典型场景。除此之外,无论是到村署干掉三辆汽车的场景,抑或還是如同锤子和铁钎这样被反复提及的物件,甚至包括其中有些具体提及的时间节点,也都毋庸置疑地指向了堪称纷繁复杂的二十世纪中国历史。

  唯其因为如此,我才坚持认为,王方晨的这部《大国民走失事件》乃是一个游荡在记忆与想象最深处,以时间为隐形主人公的对历史进行着个性化沉思的探索性小说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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