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级市行政区内统一服务规范的探讨

  • 来源:中国市场
  • 关键字:公共资源,地级市行政区,服务规范
  • 发布时间:2020-07-26 08:42

  摘要:全国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初步构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面向服务规范化发展,工作制度措施和管理规定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化的重要方面。本文通过分析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邹平分中心服务管理不统一的内容和影响,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级市行政区内统一服务规范进行了探讨,分别从地级市行政区内制定实行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细则》、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管理制度规定,以及落实公共服务职能定位方面提出了具体对策。

  关键词: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级市行政区;服务规范

  1引言

  为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服务便捷化,我国于2019年4月2日发布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要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一步突出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健全平台电子系统,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山东省正在积极推进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县“一体化”云平台建设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山东省、滨州市各有关部门尚未制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细则。滨州市及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都有不统一的一系列制度措施,导致交易服务差别大,公共资源交易成本高,阻碍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水平的提高,影响了区域营商环境。本文提出了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级市行政区内统一服务规范的具体对策,以期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规范化发展提供借鉴。

  2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建设状况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指出,全国范围内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平台体系初步构建。在政府主导下,进一步整合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断完善分类统一的交易制度规则、技术标准和数据规范,促进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充分共享。

  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1年成立,县区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别在2014-2015年期间成立。2016年3月滨州市市县“一体化”云平台上线运行。2016年6月,在邹平等7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场所,加挂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XX(县区名称)分中心的牌子,但依法独立开展交易活动。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断优化市县“一体化”云平台业务流程,政府采购项目实行进场交易项目网上登记、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在线办理,实现政府采购“最多跑一次”,各县区分中心通过市县“一体化”云平台共享了该系列流程优化服务。

  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县区分中心在设立建设过程中,学习借鉴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建设经验,并据县区情况配备人员、建设场地、购置设备、制定工作制度措施。由于各县区分中心工作制度措施、管理规定差别较大,导致滨州市范围内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差异化突出。

  3分析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未统一服务规范的影响

  3.1工作制度措施不统一,运行机制各自为政

  (1)管理办法不统一,影响了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业务,造成了不公平竞争。《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扣分项目74项,《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扣分项目72项,仅有21项雷同,每项扣分标准都不同。《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累计扣分20、40、60、80、100分时,代理机构进入1、3、6、9、12个月的业务提升期、其专职人员进入2、4、7、10、12个月的业务提升期。进入对应时限的业务提升期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不得获取进入交易中心组织交易新项目代理资格。《邹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规定采购(招标)代理公司累计扣分6、9、12分,暂停进入交易中心代理业务3、6、12个月;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一次扣分6、9、12分,暂停进入交易中心代理业务6、12、24个月。由于扣分项、扣分标准、处理办法不同,给各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代理业务造成了较大困扰,限制了外地采购(招标)代理公司进入本地采购代理市场的竞争力。

  (2)评标区制度不统一,远程异地评标无法实现正常化。为优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滨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发了远程异地评标功能。远程异地评标能有效防止专家与供应商见面,规避评标专家被围猎的风险,促进评标公平公正;解决了部分专业专家少的问题;缩短了到场评标路途时间,方便专家参与评审;节约项目采购费用。

  2018年,邹平分中心联合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了8个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专用设备能够实现远程异地评标。 目前滨州远程异地评标要求,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两处都要安排人员组织评标,增加了工作量和成本。由于评标区制度不统一、未有效降低采购(招标)代理公司成本、操作不方便等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愿主动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方式,导致邹平市2019年没有正常开展远程异地评标项目。开发的远程异地评标功能没有充分发挥效用,造成了设备、资源的浪费。

  (3)邹平分中心设立采购人评标室,长期执行未进行效果论证。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般采取的方式是采购人与组成评标委员会的其他专家在一个评标室共同评审,评审过程中常发现采购人代表发表倾向性言论影响其他专家评审。采购人代表故意含糊表达引导倾向,违法证据很难固定。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把事后监管作为重点,监管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违法行为并打击处理。

  2016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与邹平分中心协商确定设立采购人评标室,实行采购人代表与评标委员会其他专家分开评审的办法。设立采购人评标室后,一方面监管部门认为取得了好的效果,有的专家认同该方式,有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则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認为采购人代表和专家之间没法互相监督评审。有的评审专家认为采购人代表和主持评审的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之间相互串通改变评标结果,有的采购人代表认为评审专家之间有串通影响评审结果的可能,影响了评标的公平、公正性。

  3.2管理规定要求不统一,操作差异较大

  通过列举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邹平分中心的4项主要管理规定具体要求(见表1),对比可以看出在不同的交易中心,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执行的管理规定具体要求差别较大,其中邹平分中心管理规定明显不利于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参与公共资源交易。

  4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地级市行政区内统一服务规范的对策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提出了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意见。为创造供应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更加公平的营商环境,降低采购成本,应当积极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地级市行政区内建立统一服务规范。滨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早已实现“市县”一体化,完全具备了制定实行统一服务规范的条件。

  4.1地级市制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细则》,体制机制标准化

  地级市有关部门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试行)》,进行充分调研和论证,制定发布《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细则》,地市级行政区内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统一执行该标准,提供标准化服务。

  4.2地级市行政区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工作管理制度规定,实现从“规则分立”向“统一规范”转变

  地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协同各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分中心)清理所有制度规定,能统一的要全部统一,因特殊情形需要保留的,要经过充分讨论论证,对不合理的条款及时进行修订。经论证,如果设立采购人评标室效果良好,可在各县区分中心推广应用。可分别在采购人代表室和专家评标室增设高清录像、可视设备,声音图像同步传递,实现采购人代表和专家互相监督、随时交流的功能。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监察机关、审计机关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应当及时进行有效监督。条件允许可以把县区级分中心的人财物划转到地级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管理,为地级市行政区内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服务规范创造更有利条件。

  4.3 明确公共服务职能定位,做到不缺位不越位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服务能力。完善服务不到位的地方,当好服务员“店小二”。转变当“二政府”的思想观念和做法,坚决杜绝行使和变相行使行政监管权。

  5结语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规范化是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重要内容,是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的重要措施。在当前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初步构建的情况下,应当积极推进地级市行政区域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统一服务规范,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量和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参考文献:

  [1]刘彬.浅谈对开评标区的管理[J].招标与投标2019(4)38-39.

  [2]石琳.关于推进公共资源平台标准化管理的探讨[J].招标与投标2018(7)36-38.

  作者簡介:李建国(1973-),男,山东邹平人,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经济师,研究方向: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与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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