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息周期中,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在提高。
“加息之后,银行理财产品会提前反应。” 上海理财专修学院执行院长徐建明在接受《投资者报》记者专访时表示,“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在提高,变得有吸引力了。”
日前,在上海的银行理财市场中,又出现了新理财产品推出当天就销售完的景象。加息之后收益率有所提升,而股市、楼市等投资渠道难以获利,使得投资者更倾向于选择相对稳健的短期理财产品。
徐建明认为,从大的方向看,今后银行理财产品会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多元化,占银行经营的比重也会越来越高,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理财产品收益率提高
在徐建明看来,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率总体上都会比银行存款高一点。他分析认为,对投资者来说,主要是考虑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和收益率。
日前,央行调查统计司司长盛松成也撰文透露:截至2010年12月21日,当年发行的人民币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2.77%,12个月期银行理财产品平均预期收益率为3.55%,分别比加息前的一年定期存款利率高0.27个和1.05个百分点,接近CPI(消费物价指数)。
随着加息后银行存贷款利率提高,理财产品的预期收益率也有所提高。国家理财规划师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彦斌也向《投资者报》记者表示,在加息周期中,理财产品的收益率也会提高,可能会超过银行存款利率。
存贷款基准利率的上调将直接促进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的上涨。从历次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对理财产品收益率的影响来看,这些稳健性产品均会呈现出跟随效应。普益财富认为,2011年在市场加息声中,以债券与货币市场类为主的稳健性理财产品的发行预期收益率有望进一步上涨,同时这也将增强此类产品对投资者的吸引力。
但是在银行理财产品种类中,权益类理财产品仍然不多。刘彦斌认为,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类型仍然是债券类和货币类理财产品,而权益类理财产品仍然处于限制发行的阶段。
普益财富在《2010-2011年银行理财市场年度报告》中也指出,随着银信合作理财业务尤其是信贷类产品的监管从严,债券与货币市场类产品逐渐成为信贷类产品的替代者,2010年12月债券与货币市场类产品已占据市场七成以上的份额,成为银行理财市场的绝对主力军。可以预见,2011年债券与货币市场类产品仍将保持发行数量和发行规模上的优势地位,全年市场份额预计将超过50%。
普益财富认为,信贷类理财产品一直以来都是银行理财市场的热门产品,在市场需求和产品发行方面均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未来一旦信托公司的融资类银信合作产品余额比例降至规范要求,信贷类产品发行可能会逐渐回暖。
刘彦斌也认为,权益类理财产品可以发,主要还是挂钩类理财产品的风险与收益不太匹配,需要得到规范。
未来发展规模将扩大
虽然部分风险很大的理财产品规模出现了减少,但是整个理财产品的市场规模仍然在不断增长。
普益财富认为,2010年是中国商业银行开展理财业务的第14个年头,但是在2004年前,银行理财发行数量不多,同时规模也不大,2005年至2009年各年理财产品发行数量连续翻番,从597款、1197款、2561款、6518款,直至7139款,而发行规模也不断扩大,从2005年的2000亿元,递增到2009年的4.75万亿元,2009年理财产品发行规模同比增幅更是接近30%。
截至2010年12月20日,2010年商业银行共发行了约9958款理财产品,募集资金规模估计约为7万亿元,相比于2009年约4.8万亿元的发行规模增长46%。
而随着利率市场化的逐步推进,银行存贷款利差将逐渐缩小,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中间业务将会得到进一步发展。同时,将推动银行在理财产品创新方面不断进步。
徐建明认为,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市场仍然处于低谷。虽然理财产品在中国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但是银行理财产品市场已经出现过波折。在2008年受金融危机的冲击,很多高风险理财产品亏损严重。监管机构和投资者对银行理财产品的看法都出现了变化,2009年后,高风险理财产品基本消失,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收缩。在金融危机后,监管层更多地考虑到了银行的风险控制。银行还是应做好传统业务,资产管理可以适当地少做,因此经营思路上以稳定为主。
在银行业要求回归稳健的情况下,银行理财产品也更多地趋于稳健,在产品种类上也出现一定程度的收缩。因此,在3至5年之内,发行的银行理财产品都是稳定型的,风险相对较小。
徐建明认为,从长期看,银行理财产品肯定是越来越丰富,风险大或小的产品都会出现。理财产品在整个市场的比重会越来越高。理财产品总体上是属于金融衍生品,国内和国际相比,发展水平差距还很大。国内理财产品资产管理所占的比重很低,因此发展空间很大,但是时间上可能在5年、10年后。
刘彦斌也认为,理财产品的规模肯定会扩大,未来的发展空间是有的,理财产品也会更加丰富,主要还是在管理规范上。
发行仍需更加规范
在银行理财产品发展的过程中,发行还需要更加规范,这显然是理财产品市场面临的最大问题。
刘彦斌向记者强调,监管部门有责任规范理财产品的发行。他举例说,银行理财产品主要有三个收益率,预期收益率、实现收益率和到手的收益率。比如预期收益率12%,实现收益率是10%,但是到手的收益率很可能是7%、8%,可能使投资者产生一定的误解。
有些理财产品的收益与风险不成比例,收益不高,但是风险很大。银行客户经理在销售产品时也面临这样的问题——如何把风险向投资者说清楚。因为,即使是99%的理财产品都实现了收益目标,但是有1%的理财产品没有实现预期收益,就会引起疑问。这就需要监管机构更注意规范相关的环节,把理财产品的收益和风险明明白白地告诉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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