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定标环节引入面试答辩——由21号文“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等规定引发的思考

  • 来源:中国招标
  • 关键字:投标,竞争,自主权
  • 发布时间:2024-08-17 15:47

  文/戴仑 张帆

  近年来,我国在招标投标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核心就是规范市场促进公平竞争。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提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

  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提出,第一,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等自主权。第二,完善评标定标机制,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

  由此可见,作为招标人,其自主权及主体责任都在增大,这也正是权责对等的体现。此外,21号文还明确提出“创新”。笔者结合多年外资咨询公司工作经历,以及21号文关于“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对创新定标机制提出若干建议,以供交流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施行二十余年,招标投标活动已依法形成一系列规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近年来,我国在招标投标领域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其核心就是规范市场促进公平竞争。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提出,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依法落实招标自主权。切实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在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依法享有的自主权。

  2024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下简称21号文)提出,第一,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强化招标人主体地位。尊重和保障招标人法定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等自主权。第二,完善评标定标机制,优化中标人确定程序。厘清专家评标和招标人定标的职责定位,进一步完善定标规则,保障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特点和需求依法自主选择定标方式并在招标文件中公布。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实行定标全过程记录和可追溯管理。

  由此可见,作为招标人,其自主权及主体责任都在增大,这也正是权责对等的体现。此外,21号文还明确提出“创新”。笔者结合多年外资咨询公司工作经历,以及21号文关于“聚焦发挥招标投标竞争择优作用,改革创新招标投标制度设计”“探索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范围内自主研究确定中标人”,对创新定标机制提出若干建议,以供交流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已施行二十余年,招标投标活动已依法形成一系列规则。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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