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快招”套路敛财近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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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5-06-21 12:10
文|方圆记者 苏晨 通讯员 李国春
严楚丽了解到一种名为“快招”的经营模式,可以通过创立品牌、招揽加盟商的方式快速赚钱。严楚丽给向明宇介绍后,二人一拍即合,打算通过“快招”的途径大赚一笔
邵晓旭满怀期待地来到了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的赛佳堡公司总部参观,看着公司高端大气的办公场所,邵晓旭觉得挺满意,对赛佳堡公司的信任也多了一分。就在不久前,邵晓旭在网络上搜索某知名西式快餐品牌公司的加盟方式后,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向他推荐了赛佳堡品牌,表示这是一个潜力巨大的新兴汉堡品牌,正在做招商加盟活动。
为了考察公司的实力,邵晓旭大老远地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赶到了苏州市。赛佳堡公司派专人接待了邵晓旭,并给他发放了公司的宣传册。当天,赛佳堡公司的员工热情地向邵晓旭介绍:赛佳堡公司邀请了某知名影视明星作为代言人,实力雄厚,同时,还和电视台达成了推广合作协议,公司与某知名外卖平台也有战略合作……听着赛佳堡公司员工的介绍,邵晓旭心潮澎湃,对自己未来经营赛佳堡餐厅信心十足。
于是,参观完公司仅仅2天后,邵晓旭就与赛佳堡公司签约,成为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银川市西夏区、银川市金凤区的代理加盟商,共计支付了96万余元的加盟费等款项。
然而,让邵晓旭意想不到的是,当他真正开始经营店铺时,赛佳堡公司对他的态度立马发生了180度的大转弯。更让他震惊的是,赛佳堡公司背后竟还藏着一个专门骗取加盟钱财的“快招”骗局。而依靠这个“快招”骗局,赛佳堡公司的管理者们敛财近亿元……
打造“高大上”品牌形象
向明宇是江苏人,以经营餐饮店为生。2020年,正值疫情期间,向明宇的餐饮店生意比较冷清。严楚丽也是餐饮行业从业者,创办过奶茶连锁店,彼时,她的生意同样不景气。因为同在苏州开店,严楚丽与向明宇彼此认识,二人都觉得,应该拓宽思路,找一找赚钱的“新路子”。
后来,严楚丽了解到一种名为“快招”的经营模式,可以通过创立品牌、招揽加盟商的方式快速赚钱。严楚丽给向明宇介绍后,二人一拍即合,打算通过“快招”的途径大赚一笔。
2020年3月,严楚丽和向明宇在网络上花费5.5万元购买了赛佳堡品牌商标。此后,严楚丽又找到了自己的好朋友杜欣欣,想要拉她入伙。杜欣欣也曾开过餐厅,听完严楚丽介绍的“快招”经营模式后,她很感兴趣,很快同意入股,成为赛佳堡公司的股东之一。
就这样,严楚丽、向明宇和杜欣欣3人共同投资,合开了赛佳堡公司,他们的持股比例为4∶4∶2。2020年6月,向明宇找到了他的朋友万军鹏,向他表示自己最近正在经营赛佳堡公司,并邀请万军鹏入伙。彼时,万军鹏也正愁没什么赚钱的途径,因此,他决定加入赛佳堡公司并投入了一些资金。向明宇口头对万军鹏承诺,分给他公司10%的股份,并会按照股份比例给万军鹏分红。
值得一提的是,赛佳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是4人中的任何一人,而是向明宇的妈妈。
正常来说,一家餐饮公司想要招商加盟,需要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特许经营备案的条件包括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等。显然,严楚丽、向明宇等人的赛佳堡公司是不符合取得特许经营备案条件的。因此,他们选择使用虚假材料,骗取了商务主管部门的特许经营备案。取得特许经营备案后,严楚丽、向明宇等人快速搭建了一个办公场所,作为赛佳堡公司的总部。这个办公场所场地较大、装修华丽,是严楚丽、向明宇等人为后续的招商加盟工作特意打造的“面子工程”。
事实上,严楚丽、向明宇、杜欣欣等人并不了解“快招”经营模式的具体操作过程。因此,他们找到了河北省秦皇岛市力赢公司,这是一家专门从事“快招”服务的公司,可以帮助品牌快速招揽加盟商。
2020年8月,力赢公司派沈小慧等人前往苏州市,帮助严楚丽、向明宇等人运营赛佳堡公司。获取目标客源,是招揽加盟商的第一步。力赢公司会先在网络上非法获取意图加盟知名餐饮品牌的客户信息,之后采用电话推销的方式联系到这些客户,以赛佳堡品牌与知名餐厅品牌属于同一集团或者有合作关系等说辞,诱骗客户前往位于苏州市的赛佳堡公司总部参观考察。
待客户来到赛佳堡公司总部后,沈小慧等快招公司人员与严楚丽、向明宇等赛佳堡公司人员,便会继续发力,向客户提供虚假的宣传材料,夸大赛佳堡公司的实力。例如,贴靠知名品牌,虚构公司与网络平台达成了推广合作,谎称与“永和豆浆”“雀巢咖啡”“星巴克”等知名品牌达成战略合作等,获取客户进一步的信任。
在赛佳堡公司的轮番攻势下,许多客户会慢慢放松警惕,与赛佳堡公司签订合同、缴纳费用,成为加盟商。然而,当客户真正开始运营店铺后才会发现,赛佳堡公司并非此前宣传得那般有实力,许多签约前承诺的培训、宣传事宜,也都成了“空头支票”,迟迟不能兑现。因此,许多客户的餐厅都在短短几个月内倒闭了,而他们的加盟费早就被力赢公司和赛佳堡公司瓜分了。
2020年8月,杜欣欣与严楚丽觉得赛佳堡公司的“快招”运营模式盈利状况十分可观。于是,她们便与杜欣欣的弟弟杜小乐合谋,成立了曼芝堡公司,杜欣欣、严楚丽、杜小乐的持股比例为4∶4∶2。为了躲避侦查,他们请杜小乐的姑妈担任了曼芝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在曼芝堡公司中,严楚丽扮演“幕后指挥”的角色,杜小乐则担任公司的总经理,按照严楚丽的指示管理公司事务,杜欣欣则负责公司的财务工作。曼芝堡公司同样与力赢公司达成了合作,它的运营模式与赛佳堡公司基本相同,均是以“快招”的形式,诱骗客户成为加盟商,骗取客户缴纳的加盟费、物料费等。
让人意外的是,赛佳堡公司和曼芝堡公司的确会雇用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艺人作为公司的代言人,以此包装公司“高大上”的形象。后来赛佳堡公司和曼芝堡公司取得的特许经营备案被商务主管部门审核后撤销了,但严楚丽、杜欣欣、向明宇等人没有停手,依旧开展着招商加盟工作。
加盟商察觉不对劲
陆言达便是被曼芝堡公司诱骗的加盟商之一。
2020年12月,陆言达在互联网上搜索汉堡店加盟信息时,接到了一通电话,对方在电话中极力推销一个名为曼芝堡的品牌,表示此品牌发展迅速,前景可观。2020年12月17日,陆言达怀着考察该品牌的心态,来到了位于苏州世贸中心大厦的曼芝堡公司总部。
走过公司前台,陆言达看到了一个大屏幕,屏幕上滚动播放着某知名艺人对曼芝堡的宣传视频。当天,曼芝堡公司的工作人员还向陆言达谎称,曼芝堡公司使用的是某知名快餐公司的供应链,曼芝堡公司产品的研发人员是某知名餐饮品牌前研发总监等。在工作人员的“糖衣炮弹”攻势下,陆言达逐渐放松了警惕。
此后,曼芝堡公司工作人员将陆言达带到了一个洽谈室,将公司的披萨、汉堡、薯条、炸鸡块等产品送进来供陆言达试吃,并表示这些产品都是公司现场制作的。陆言达品尝产品后,觉得味道不错,和自己曾经吃过的此类食品味道有些相似。事实上,这些产品根本不是曼芝堡公司现场制作的,而是公司人员外出购买的,再将这些产品换上了曼芝堡公司的包装。工作人员还向陆言达承诺,他选择加盟曼芝堡公司后,总部会提供选址、店铺设计装修、人员培训、开店指导、运营指导、定期巡店等一条龙全程服务。
当天,在曼芝堡公司工作人员的百般忽悠下,陆言达缴纳了12.3万元的加盟费,与曼芝堡公司签订了加盟合同,成为曼芝堡公司南京市某区的加盟商。然而,陆言达成为加盟商后,渐渐发觉,曼芝堡公司根本不像其宣传的那般实力雄厚,公司的工作人员对待加盟工作也是敷衍了事。
在选址方面,曼芝堡公司派遣的工作人员并不专业。在陆言达看来,曼芝堡公司工作人员选择的店铺都位置偏僻且租金偏高,而在选址结束后,曼芝堡公司发来的设计图纸也与陆言达租用的商铺房型不匹配,公司的设计人员也没有将电路、排水、排烟等细节考虑到位。
此外,陆言达与爱人一起前往苏州实地学习曼芝堡品牌的汉堡等产品制作方法,培训的时间只有2天半。在培训期间,只有老师在演示制作方法,并没有让他们亲手制作。培训老师还表示:“没学会就自己回去练练,后续公司再派人上门教。”
推销产品原料、包材等物料也是曼芝堡公司赚钱的关键一环。陆言达购买物料花费了近10万元,然而他发现,公司配送的物料不仅价格高于市场价,而且物料中有一些材料在实际操作中根本用不到。同时,物料的量非常大,短时间内根本用不完。
而陆言达踩的“坑”还不止这些。在他的店铺开业之前,曼芝堡公司派人员前往店铺巡视。然而,工作人员只待了半天,看了看店内员工的制作流程就离开了,没有给予陆言达任何建议和帮助。
2021年1月,陆言达的店铺正式开业。开业不久,店铺就进入了持续亏损状态。这时,陆言达向公司总部求助,想要公司总部派老师前来指导。然而,公司总部的工作人员只是口头应允。直到店铺倒闭,陆言达也没能等来公司总部的援助,而他的损失已达50万元。
在发现曼芝堡公司的种种问题后,陆言达与几位同样被骗的加盟商一起前往苏州曼芝堡公司总部,要求退款。然而,曼芝堡公司的工作人员态度很强硬,拒绝了他们的诉求。
擦亮双眼谨防被骗
2023年7月,被诱骗的加盟商前往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报案。7月14日,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立案侦查。2023年11月,苏州市公安局直属分局侦查终结,将此案移送至苏州市姑苏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姑苏区检察院认为,赛佳堡公司共计骗取被害人加盟费4000余万元,案发前退还加盟费及物料费共计130余万元;曼芝堡公司共计骗取被害人加盟费5400余万元,案发前退还加盟费及物料费共计290余万元。综上,犯罪嫌疑人杜欣欣参与诈骗数额为90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杜小乐参与诈骗数额为5100余万元,犯罪嫌疑人向明宇、万军鹏参与诈骗数额为3800余万元。
姑苏区检察院认为,杜欣欣、向明宇、杜小乐、万军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均属特别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均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杜欣欣、向明宇、杜小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和第四款的规定,系主犯。被告人万军鹏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4年3月20日,姑苏区检察院以杜欣欣、向明宇、杜小乐、万军鹏涉嫌合同诈骗罪向苏州市姑苏区法院提起公诉。2024年12月31日,姑苏区法院作出判决,杜欣欣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0万元;向明宇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杜小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万军鹏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10万元。严楚丽在逃,公安机关正在侦查中,沈小慧等力赢公司工作人员被另案处理。
对于此案,承办人姑苏区检察院检察官章晓丹表示:“建议大家在投资、加盟过程中一定要擦亮眼睛,仔细了解相关公司的背景、资质,谨防被骗。在发现自己被骗后,应当保存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及时报案,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文中涉案人员、公司、品牌均为化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