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是立身之本。用户数量的增多,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显然,与消费者谋利才是长久之计。
本刊记者 吴倩
自从团购模式进入中国,熙熙攘攘的繁华背后,一直伴随着网民大批的投诉。2010年末,《互联网周刊》曾盘点过团购“七宗罪”,包括团购企业吸金圈钱、商家资质审查环节缺失、团购产品的隐性消费问题以及服务类团购体验差等。目前相关部门已经加强了对于团购企业的资质审查,团购企业本身也加强了对于商家的审核,但团购服务类产品体验较差以及虚假宣传等问题依然存在。
“如假不退”与责任缺失
日前,CNNIC发布了《第27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12月底,团购用户数已达到1875万人,以拉手网、美团网等为代表的独立团购网站正推动团购活动向二三线城市扩展。
按用户数量和规模来看,团购网站已经成为具有社会化特征的互联网企业,自然也应当承担起自身的社会化责任。拉手网CEO吴波认为,作为团购网站,首先要保证消费者的利益,让消费者得到实惠,同时也要兼顾商家利益,这样才能让产业链上的各方参与者保持平衡。如果只是某一方的利益得到保证,这种失衡关系下发展起来的产业不会长久。
但显然并不是所有的团购企业都这么想。3月初,名品团在团购一款奢侈品手包时,原价1.28万元的商品,团购价格仅为750元。该网站用户协议中有一行文字,写着:“明确提示:请抱有必需购买‘能够支持验货的专柜正品行货’顾客止步,也请您在购买后勿以‘骗子’ 和‘假’的理由要求退货,名品团一概不处理!”
这份公然宣称“如假不退”的霸王合同恰恰反映了某些团购企业社会化责任的缺失。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联合新浪网等进行的“3·15网购”调查显示,6成左右的网民在参加团购后遭遇过欺诈,超过一半的网民没有注意到网站的服务协议。但是,团购网站服务质量的提高难道是被动地依靠消费者的监督吗?
与消费者谋利
由于团购本身具有优惠幅度大、限时抢购等特点,用户往往容易冲动消费,抢到的券可能并不是自己需要的或来不及使用,这部分钱就白白打了水漂,未消费的团购券款则成为团购网站的额外收入。
目前在国内外,团购券过期作废不退款已成行业潜规则。但面对团购网站鼻祖高朋的入华和更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国内诸多独立团购网站做出了更积极的应对。美团网于3月4日上线一周年之际推出了“过期退”的业务,其CEO王兴宣布将过去一年内1000多万未消费的团购款返还给相应的美团用户,用户登录美团简单操作后即可查收,今后美团用户过期未消费均将获得退款服务。
3月9日,拉手网宣布即日起推出针对团购交易的“三包”服务承诺,并将累积在拉手网账户上未消费的团购费用大约1800万元退还团购用户。糯米网随后也宣布跟进该举措。
用户是立身之本。用户数量的增多,意味着更大的责任。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显然,与消费者谋利才是长久之计。
游走在“用户”与“责任”之间的团购企业只有让消费者“购”得安全、“购”得放心,才能得到用户的尊重和信任,而这也正是团购企业在即将到来的大洗牌中得以生存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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