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赵正军的生存之道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食品安全,信息公开
  • 发布时间:2012-12-21 14:12

  12月3日这天,刚开完庭的赵正军收到了来自卫生部的挂号信。

  内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告知书》一份。他被告知:自己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需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赵正军,曾被广泛关注的“消费者告赢,卫生部被判公开生乳新国标制定会议纪要”中的“消费者”。他说,告知书的落款日期是11月23日。

  这样算起来,在判决1个多月后,卫生部还有大约1周时间就应该给他个“说法”。

  不过,外界的解读显然有误:北京市一中院的判决其实是让卫生部“限期重新答复”。换句话说,卫生部仍是可以选择不公开的。

  即使如此,对于这个判决,赵正军仍然满意地对《瞭望东方周刊》说,“对这个结果很激动,希望可以成为信息公开类案件的一个标杆”。

  官司

  39岁的河南男子赵正军微微发福,因脂溢性脱发,脑门头发稀疏,看上去要比实际年龄大不少。看记者专注地看他,赵正军上来给记者一个幽默:“俺头发少,头皮硬。”河南地方媒体报道时说。

  “从判决可以看出,审议庭的法治精神和意识,能够给我们消费者树立起法治社会的希望。”赵正军略有河南口音,声音不大,说起话来极有耐心和条理。

  这并非赵正军的第一次。

  当时是在2010年11月,《食品安全法》实施即将两年,《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征求意见也一年有余,却迟迟无法出台新的标签标准。

  赵正军提起信息公开的理由是,“购买食品标签多无贮存条件和食品添加剂未标注通用名称向有关机关进行投诉,因经营者对此有不同理解,故实践中争议颇大”,所以希望卫生部公开“新的食品标签标准都征集了哪些宝贵意见,如何修改以及何时出台等事项”。

  2011年3月,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作出答复说“申请事项不属于信息公开范围”。

  赵正军于是将卫生部起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期间,在2011年5月14日,卫生部通过媒体发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等四项新的国家标准。

  当时案件同样由北京市一中院审理,最终判决卫生部在30日内对赵正军的行政复议申请做出行政复议决定,并由卫生部负担相应的受理费用。

  不过,赵正军说卫生部的最终答复仍是申请不符合期限规定。

  得到这个结果的时候,赵正军诉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两案,在北京市一中院一审被驳回。

  此事鼓励了赵正军,“因为此前的经验,我对北京市一中院独立办案的问题还是很有信心的。”

  卫生部2010年公布了新修订的生乳标准,乳蛋白含量从1986年的每100克生乳不低于2.9克降到了2.8克。这个低于发达国家3克以上的标准引起了争议。

  赵正军于2012年1月向卫生部申请公开“《生乳》(GB19301-2010)等66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查、讨论中专业分委员会编写的会议纪要”;用途为“购买生乳、了解标准制定情况”;所需信息的提供方式为“纸质”;获取信息的方式为“邮寄”。

  有关申请信息公开的书面文件也是用挂号信邮寄到北京的。卫生部答复的《非本机关政府信息告知书》说: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是负责审查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草案科学性和实用性等内容的技术机构,其会议纪要不属于卫生部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赵正军遂向北京市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他对2012年6月的庭审记忆犹新。

  那天从郑州到北京的火车晚点2个小时,而按照计划,他本应在开庭前1个半小时抵京。

  “我一个人坐在火车的座位上,看到车开进北京市区后,觉得路特别漫长。那边我的代理人打电话催我,说马上就要开庭了,当时恨不得能跳下火车去庭审。”火车进站后,他一路小跑到车站外面,坐了出租车就直奔一中院,“庭审已经开始了20分钟,我恰好在举证之前赶到,算没有耽误事情。”

  庭审不轻松,被告的理由很多,比如申请公开与原告个人生活无关等。

  其中一个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行政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获取的内部管理信息以及处于讨论、研究或者审查中的过程性信息,一般不属于《条例》所指应公开的政府信息”。

  卫生部的代理人说,该会议纪要即属于过程性信息,一旦公开可能影响社会稳定,增加行政管理工作负担。

  “庭审的审判长一视同仁,完全是站在中立的立场。”赵正军说。他的两个代理人都是私交朋友并非专业律师,主要是因为生活在北京,可以帮他做一些材料方面的事情。

  庭审后,3个人在北京市一中院附近吃了顿火锅,他坐上火车回郑州,“买的是慢车的座位票,到家已经第二天上午7点了。”

  生计

  坦率讲,赵正军的生计就是和食品安全纠缠在一起。

  他出生在河南省巩义市回郭镇的一个村子,由于经济条件等原因,高中一年级没有念完就辍学打工。

  “打过各种各样的零工,还开过一个小餐馆。”他说经历过各种社会阅历之后,直到五六年前因为一次关于食品安全的维权,才发现这是条“生财之道”。

  不过对于这次“启发性”的维权事件详情,赵正军却坚称记不清楚。

  现实情况是,后来赵正军放下了手里的其他工作,专门打起了食品安全的“官司”。“这周就有3个庭要开。”

  具体而言,就是找到存在过期、价格欺诈等问题的食品,一次就买几百元再进行索赔。赵正军的观点是,“我把过期食品买去索赔了,其他消费者便可以不受害了”。

  他说这份收入能保障一家人的生活,“打假索赔也能支付那些行政复议和诉讼的费用,当然还要想法子有点积蓄。”赵正军一家人目前租住在郑州市生活,他希望努力工作尽快在郑州市购买一套住房,“这个梦想,应该也不会太遥远吧。”

  河南《大河报》记者孙斌因为工作关系,经常和赵正军接触,“普通人一个,放到人堆就找不到了。但他为人没有问题,每句话,针对每个人都会有理有据。虽然是初中毕业的学历,到现在仍然是农民身份,但他对行政诉讼十分精到,连专业的律师也未必是他的对手。”

  每年几十起诉讼案件,很多法律条文赵正军都能准确地背下来,“他打官司的对象很多都是政府部门,比如工商、物价、质检等。官司打多了,很多人都成为朋友。”孙斌说,除了食品安全领域,赵正军也关注市民生活的不少领域,比如短信收费、公共汽车收费、公交车IC卡押金、供暖听证等,都会成为他打官司的内容。

  据孙斌了解,赵正军的妻子也是农民出身,同样没有稳定工作。虽然完全依靠打官司维持着生活,但他觉得赵正军经济条件上不成问题,“他对食品关注多,研究也多。按照相关食品安全法律,就是假一赔十。他就靠这个生存,当然,有些举报也能得奖。”

  孙斌说赵正军很少抽烟,也不太喜欢跟别人喝酒。家里的孩子正读小学,而赵正军说孩子太小,不能和他讲关于自己生计的任何事情。

  不过,他对本刊记者讲话的意思中,一直认为这是一份正常、正当的工作。当然有些话也在拔高,比如“我就是要促进中国的食品安全进步和信息公开。”

  据孙斌描述,赵正军曾经拿到过单笔6.5万元的赔偿。

  与颇有收入的“职业打假人”相比,行政诉讼可以让赵正军有另一种收获。收到北京市一中院判决结果后,他就给朋友打了一圈电话,其中也包括地方报纸的记者。

  几次申请信息公开的诉讼后,赵正军的名声就大了起来。比如有人说他是“河南法治第一人”,还被媒体写进“纪念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3周年”的报道里。

  年度总结

  2011年,赵正军写了一份《年度行政复议和诉讼分析报告》。报告分为上下两篇,共接近万字,总结自己一年中所做的“工作”。

  “向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181起,其中不予受理8起,主动撤回60起,审结78起,其余在审。”

  这些被申请人和被告也被赵正军总结出来,“主要集中在工商部门,其次质检,再次物价,以及商务、烟草、国税、地税、卫生、药监、国土、编办和各级政府等。”

  在报告中赵正军还进行了分析:行政不作为案件大幅度下降,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争议案件剧增。“对于行政裁判后被撤销或者责令履行职责的,90%以上的行政机关能自觉履行,但仍有个别机关还存在对抗或者变相不履行行政裁判的情形”。

  报告中还罗列了他认为精彩的10个案例,包括“电脑截屏能否单独作为证据适用”、“行政机关收到证据后应尽保管义务”、“复议机关用告知替代复议决定于法无据”等。

  最后还提出了建议:“裁判文书中应当明确责令履行期限”、“加大败诉案件的问责力度”、“多渠道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等。

  在总结报告中,赵正军还学习一些官方文件,提供报告的主题词,并罗列了呈、报、送的多家河南以及郑州的政府机关单位。

  让赵正军觉得骄傲的是这些案例在发表之后,被河南省的一个政府部门挂在了单位的官网上,“总结的目的是让自己不再犯错误,当然同时也希望相关政府部门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

  “应该说有一半以上的案例,是得到了我想要的结果。”赵正军说,目前存留下来的处罚决定书有近100份,“当然,也经常碰到败诉的时候,那说明我有些认识是不正确的。既然存在偏差,每次败诉后我都会认真总结经验,避免之后再犯类似错误。”

  赵正军认为,目前郑州的商品标签应该在国内是比较规范的。而大量诉讼案件的结果,就是赵正军去一些超市的时候,也会被超市的负责人认出来,“他们不会拒绝我到超市去购物,起码在表面上还是持欢迎态度的。”

  有些网民将赵正军归为打假斗士、公共维权人物,而另外一些人则将他视为刁民。

  赵正军承认这份“工作”的生存空间将越来越小,“当食品安全不再有漏洞的时候,也就是我失业的时候。”赵正军说,自己也希望这一天能早点到来,而在他眼里,至少未来三五年还不会“一步到位”,所以目前还没有改行的打算。

  《瞭望东方周刊》记者葛江涛|北京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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