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婴儿的妇产科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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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3-09-11 10:46
她从事的,原本是医院里最喜庆的职业,头顶 “送子观音”的美誉。然而,她却玷污了自己所在的行业,用谎言和恐吓,让全心全意信任她的一个个家庭骨肉分离。
她就是陕西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妇产科副主任张淑侠。
7月16日,张淑侠告知处于分娩过程中的董姗姗及其家属,称“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并“诱使”孩子父亲自愿放弃且委托她处置新生儿。7月20日,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自此,“富平产科医生私卖婴儿案”浮出水面。
8月6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发布通报称,事件责任人张淑侠已被司法机关控制,其《医师执业证书》已被吊销。
8月9日,富平县宣布了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分管副县长李雷平、卫生局局长汲新民、分管副局长卞慈梅、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分管副院长姚军民和分管护理工作的工会主席宋粉玲等6人被免职。
截至8月13日,已有两起案件中的三个婴儿获救,分别是“7·20”案件中的新生儿,以及此前被贩卖的一对双胞胎。
而更多的家庭,正焦急等待不知去向的孩子归来。
《新京报》报道称,到8月9日为止,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55起,其中涉及嫌疑人张淑侠的26起(经初步核查确定10起不属于刑事案件),立案查实5起,其他正在核查中。
东窗事发
孙子回家数日后,来天祥依然满怀愧疚,对媒体念着已写好的几句话:“我感谢警察把我娃找回来,我想对我的孙子说几句话,爷爷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听信了他人的谎言,进了他人的圈套,让我的孙子受尽委屈和磨难,对不起你啊??”
说起孙子离奇失踪的那些日子,他老泪纵横。《法制日报》用日历的方式,记录下来天祥孙子失而复得的21天经历。来天祥告诉该报记者,他给孙子想了六七个名字:“来安安”、“来安平”??每一个名字都含有“平安”两字。
平安,对于来家人来说,大概是近来最多的祈祷。虽然孩子已经平安归来,但撕心裂肺的21天,仍然让来天祥心有余悸:一个相识多年的老同学、老同乡,一个找来让孩子平安降生的“救兵”,竟然卖掉了来家的骨肉。
据媒体转引当地警方调查,卖掉来家婴儿的犯罪嫌疑人张淑侠,已有多年的贩婴史。涉及来家婴儿的“ 7·20 ”案件,只是她多起涉案之一。
《华商报》、《法制日报》、《新京报》等多家媒体均进行了相关报道。媒体报道、警方披露的信息,以及来家人的回忆,基本上还原了张淑侠卖婴案的全貌。
7月15日,来家儿媳董珊珊住进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待产。16日,董的最后一次产检出来,显示“梅毒弱阳性,乙肝表面抗体及核心抗体阳性”。来家人担忧之下,决定找医院的熟人帮忙,来天祥的老乡兼同学张淑侠是唯一能帮上忙的人。张是这家医院的妇产科副主任,来家两个孙女的出生均得到过她的帮忙。接到电话后,当天不上班的张淑侠赶到医院。
媒体透露,在医院看到董珊珊产检报告后,张就动了“恶念”。《法制日报》写道:“这个来天祥搬来的‘救兵’,在此后的几个小时内,一步步地实施着一个疯狂的计划。”
计划之一是用谎言向家属不断“恐吓”:从董珊珊进入产房到孩子出生,张淑侠三次从产房出来告知来家父子,说孩子可能遗传乙肝和梅毒,劝他们放弃孩子。其中一次,张特意出来把孩子父亲叫到房间,称董难产,让家属决定“保大人还是保孩子”。被张接二连三的消息刺激后,父亲来国锋被张带到办公室,在《婴儿记录》的某一空白处,写了“要求放弃小孩”六个字。
来国锋回忆,自己当时精神恍惚,都不知道怎样写这几个字,是张淑侠先写在一张纸上,他抄上去的。
据《法制日报》报道,第三次从产房出来的张淑侠,直接对来家人说:“你们把孩子带回去,死在自己手里更难过,我来帮你处理吧,有个专门处理这种事的老头,他能把小孩埋好,就收100元。”
16日20点50分,婴儿出生;约21点40分,张淑侠抱着婴儿走出医院。在住院部一楼大厅,来国锋遇上抱着婴儿的张淑侠,并认出了裹着婴儿的那块蓝布,但未起疑心。可他向父亲来天祥提起这件事后,生活阅历更丰富的来天祥开始生疑:她会不会把孩子抱出去卖掉?
17日清晨,来天祥跑到张的办公室,称要看孩子,但张回答说“已经埋了”。此时董珊珊也坚持要看生下来还没见过一眼的宝宝,她怀疑自己生的是女孩,被婆婆和丈夫卖了。来家人开始相互指责争吵,随后再次向张淑侠要孩子,张称,小孩“尿道畸形,不男不女,要来干嘛”。
又过了两天,19日下午三点,梅毒检测报告结果出来:来国锋没问题,董珊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为“有反应性”,参考值为“阴性”。医生称,董珊珊的这个结果,是临床孕妇出现的一种情况,并非真正患了梅毒。
来天祥的担忧变成了现实。来家人随即报案。警方调取医院监控录像后,发现张的证言和录像不吻合。比如,张说孩子是交给医院一个老头处理的,可录像显示是她本人抱孩子出了医院。
警方随后的调查显示:张淑侠在孩子出生后,于17日凌晨以2.16万元的价格将孩子卖掉了。卖掉孩子后,她回到医院,指派护士修改了孩子的病历:在“分娩记录”备注栏目增添了“新生儿畸形”;将“婴儿记录”里“畸形种类”项的“无”改为“有”;增添了“畸形(尿道下裂)”等。
为何屡屡得手
8月5日中午,来家人终于迎回孩子,董珊珊头一次见到自己的亲生儿子,全家人哭在一起。
同样嚎啕大哭且第一次见到自己骨肉的,还有祁昆峰、王艳艳夫妇。8月10日傍晚,他们从警察手中抱回一对双胞胎女儿。
王艳艳于5月29日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生下双胞胎后,张淑侠称孩子患有“双血型综合征”,并说“活到两三岁就会死掉”、“即使不死要么是脑瘫、要么是傻子”??被吓坏的孩子家人选择签下“放弃治疗”,还交给张100元,让她帮忙“处理”。很快,张淑侠将孩子卖给他人。
随着张淑侠的贩婴故事一个个被揭开,越来越多的家庭会上演更多的悲喜交集。迄今,警方已经立案查实5起张淑侠涉及的贩婴案,群众报案已达50多起。
在一个产科医生的违法记录里,竟会涉及如此多的家庭。为什么张淑侠会屡屡得手?
《法制日报》记者调查后发现,这些家庭基本上是张淑侠的熟人关系,“在熟人网络下,夹杂着对医疗机构的不信任和对畸病婴儿的恐惧,他们选择相信张淑侠”。
“熟人”是建立他们对张淑侠信任关系的基础。比如,张淑侠是来天祥的小学同学,张的老家与来家都在同一个镇;祁家开的超市,距离张淑侠娘家仅几百米远,祁昆峰的妈妈曾是张淑侠同桌。讽刺的是,在张谎言劝说祁家人放弃孩子后,祁昆峰的妈妈还专门给张淑侠送去50斤面粉和一袋馍以示谢意。
据《法制日报》报道,张淑侠老家富平县薛镇,和张淑侠相熟的关系被最大程度利用。
几个被抱走的孩子都与此有关。如,报道称,“薛镇的杨秋棉,与张淑侠是初中、高中四年的同学。2006年,她的儿媳因早产找到张淑侠,之后孙子被张告知有病后抱走。杨秋棉没有怀疑,后来她的两个外孙仍是由张淑侠接生的。”
同样在薛镇的赵进良妻子,2011年10月29日在富平妇幼保健院生下男婴后,被张告知孩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在其劝说下,赵进良签字放弃了婴儿。
张的“成功得手”还在于,她抓住医患信息不对称,以及农村“丑事不出门”的传统等特点。
根据规定,新生儿被发现有疾病或者死亡,均应被送回家属手中。但记者发现,在张淑侠所涉案件中,不少家属听到张的说法后不仅没有核对检查结果,连亲自看一眼的机会都没有尽力去争取。家属们对此的回答是:“吓蒙了”。
来家人表示,“会传染”和“不男不女”,这两点让他们很害怕,“无论是日后的治疗,还是农村的传统观念,这两条都让人恐惧。”
医院里的“技术权威”
孩子家属对张淑侠的信任,除了熟人好办事的判断之外,还因为张本人在这家医院的“能力”。
来天祥的另一个儿媳当年生产时,过了预产期几天仍没动静,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里,从院长到医生均让其剖腹产,但张淑侠拍着胸脯跟来家人保证,肯定能顺产,结果后来真的顺产了,“那次以后家里人对张淑侠更加信任”。
在来天祥眼中,小名“香香”的老同学张淑侠从小聪明,学习成绩好,一直是班上第一名,曾经跳级。张淑侠卫校毕业后,分配到富平县流曲镇医院,担任妇产科医生。约在2000年左右,张调进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后升职为妇产科副主任。
现年55岁的张淑侠不仅是老家熟人们眼中的能人,也是同事们眼中的产科“技术权威”。她的一位前同事告诉媒体,张淑侠技术很好,作为产科领导,主抓业务方面,一般大夫做不了的事情,都会找她来做。同样在医院的新员工眼里,张淑侠的技术,算是院里最好的。
或许正是对张技术的迷信与她职务带来的盲从,让医院的相关规定形同虚设,给她非法倒卖婴儿提供了作案机会。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刚刚被免职,她表示,如果按照医院的制度,“她抱不走孩子”。负责董珊珊分娩的3名助产士事后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当时按照规定张淑侠是不能进入产房的,但因为张是产妇熟人,她们就没有阻止。
正是利用了自己在医院里的技术地位和职位,张淑侠的贩婴事件甚至得到了同事们的“帮忙”。
如陕西省卫生厅调查发现,来家婴儿被拐卖事件中,张拿着孩子病历,让助产士修改相关记录,其中两名拒绝了,另一名修改后未签名。但这3人事后均未及时向院方报告。
监管漏洞
张淑侠贩婴案揭幕后,国家卫生计生委于8月6日印发了《关于陕西省富平县个别医务人员涉嫌拐卖新生儿恶性事件的通报》。国家卫生计生委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国家卫生计生委领导对这一事件高度重视,认为“此行为丧德枉法,天理不容,要求坚决依法惩处”。
国家卫生计生委的通报援引了陕西省的初步调查,认为“此案暴露出个别医疗机构管理上的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
目前这起令人震惊的贩卖婴儿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有太多的疑点需要解答,其中关键在于:张淑侠是如何在医院的监控镜头下,堂而皇之地从事贩婴长达数年?这恐怕需要医院管理制度上重新检讨并作出调整。
也有专家表示,包括富平贩婴案在内的拐卖儿童犯罪屡屡不绝的重要源头之一,是存在“买方需求”。
买方市场的存在,才有卖方猖獗的“罪行”,而斩断贩卖儿童交易链条,需要更多的法律“利剑”,因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在这类案件中,收买孩子一方,只要不阻碍解救,不限制人身自由、伤害虐待、强迫乞讨等明确列举的“严重情节”,都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文/罗逸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