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票”伤了谁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月票,超限超载,新政策
  • 发布时间:2013-09-22 13:38

  8月12日《新京报》消息,在河北永年县和邯郸县,购买“月票”就可以超载不被罚。“月票”被货车司机称为“买路费”,永年县的路政、运管和治超站打包价为3200元,邯郸县的价格是1550元。

  点评:早在2008年,河北省交通厅就规定治超人员不准以约定形式收取费用后允许车辆进行超限超载运输。对于“超载月票”,很多人谴责相关部门已经失去了基本伦理,手中的权力已经彻底变成牟利的工具。对于这种变相的权力寻租行为,谴责无可厚非。但仅仅从这一角度分析,还不足以说明问题的全部。

  央视《经济半小时》栏目曾经播出节目《聚焦物流顽疾:物流堵在最后一公里》,节目披露2010年中国物流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约18%左右,比发达国家高出一倍。前年有媒体报道,全国人大代表、广东惠州市科协主席黄细花给全国两会提交了一份治理公路乱收费的建议,其中引用大同市交管部门做的一个试验:用红岩牌16吨载重汽车按照规定装载,从大同运往天津,一路上没有任何违规,但到目的地后却亏了3200元。

  两件事都反映一个问题:物流成本太高了。对于让货运公司和司机难以生存的高物流成本,也许“超载月票”的存在,对运输司机来说是有利的。并不是说解决了高物流问题,就一定解决超载问题,但不解决高物流就很难解决超载。很多事情就是这样,互为表里,互相纠缠。

  一定意义上讲,高物流成本甚至是各方面推动的结果:一方面,路桥公司从中获取了更高报酬;另一方面,交通部门即使不出售“超载月票”,也可以通过罚款创造效益;再一方面,货运司机为了应付增加的成本,也超载一点。而真正倒霉的是公共资源,花纳税人的钱修的路桥,就这样被超载破坏了;真正伤害的是公共利益,公众要为高物流特别是高收费付出更多。

  新政策

  央行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中国人民银行7月20日晚间发文称,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央行决定,自2013年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根据央行通知,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改变贴现利率在再贴现利率基础上加点确定的方式,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不再设立上限。不过央行强调,为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暂不作调整。

  以减税促税收公平

  人民网7月30日消息,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据初步估算,此次减税将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对此,财政部发文称本次减税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税收政策的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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