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天地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信用,金融,政策
  • 发布时间:2013-09-22 14:54

  存量改革的关键是建立信用制度

  新浪网2013年7月6日报道:不同的信用主体就得有不同的金融产品及金融市场来应对,否则这些金融产品及金融市场是无法发展起来的。最近国务院出台的(《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融“国十条”,其最为核心的就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用好增量、盘活存量”,其政策含义就是当前国内货币政策回归常态。而存量资金的盘活可通过资产证券化等方式来进行,增量资金主要投向新型消费品等领域。

  金融“国十条”出台之后,市场对此解释很多,不少分析者都认为打响中国金融业存量改革攻坚战,它将全面冲击与影响中国金融市场的未来发展。不过,对于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存量改革,能否取得成功,并非只是提出一些新概念或实际可操作性的政策,而是要对当前中国金融市场的一些重要问题重新梳理。只要找到问题的核心,才能保证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存量改革成功。否则,不仅可能会事倍功半,甚者国内金融市场还会重新回到原有的老路。

  首先中国金融业存量改革的第一要义就是如何保证金融业为实体经济服务。

  那么,国内金融业为何会偏离实体经济?最大问题就在于前几年,无论是个人或企业等市场主体,过度使用现有的金融体系,使得其可能成为部分企业或个人暴富的工具。可以说,近几年国内金融业所发生的许多事情都是这种核心价值的一种鲜明写照。包括当前国内影子银行的盛行、企业的资本运作、个人过度地利用银行杠杆炒房等,都是这种过度使用金融体系的结果。

  但是,从世界历史经验来看,任何一个国家靠信用过度扩张所实现的经济增长,不仅会快速推高资产价格,形成资产泡沫,而这种泡沫最后一定会破灭并导致金融危机及经济危机,并导致该国经济全面持久的衰退。

  中国早几年经济快速的增长,很大程度上就是信用过度扩张的结果。比如,2008年-2012年银行信贷增加35万亿元,社会融资总额增加65万亿元。这两组数据分别是1998年-2002年的5.3倍和9倍。而整个金融体系信用如此过快扩张,必然导致资产的全面上涨,如北京房地产价格在近十年内价格上涨了十倍以上。而这种行为和观念一旦大行其道,想要通过政策的小小调整或一定的制度改革去动摇这一根基并非易事,根基一旦形成,其他金融改革的效果就会被全面弱化。因此,当前金融存量改革的核心就是如何从根本上扭转这种过度使用现有金融体系的观念。

  其次,金融“国十条”存量改革的重心应放在资产证券化、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以及一些金融市场及金融产品的创新上。即让能对可产生稳定现金流的资产进行标准化盘活,增加金融机构的流动性,也可调整一些金融机构的资产期限错配等。

  不过,中国金融资产证券化已经试行十几年,但是到目前都没有真正发展起来。这是为什么呢?

  这既与国内金融机构管理的观念有关,也与中国相关法律制度不足有关。如果房价在上涨,那么长期的住房贷款往往被国内商业银行看作是最为优质的资产。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如何可能把这些优质资产拿出来跟他人来分享利益呢?

  金融机构资产期限错配只会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解决。如果国内房价出现周期性的调整,银行的住房贷款所面临的风险就会逐渐暴露出来。在这个时候,金融机构是愿意把与住房相关的长期贷款证券化的。但是,这个资产的投资者会是谁?有人愿意进入这种高风险的市场吗?特别是,就目前的情况来看,中国与资产证券化相关的法律与制度相当不足,这必然会导致这个市场根本没有能力来保护弱势的投资者。试想,美国如此健全的信用体系及法律制度,证券化市场也导致了2008年的金融危机。如果中国证券化市场不能够从基础性制度入手,就当前的制度条件下推出证券化市场,其风险一定会很高。而且它与当前政府对金融市场去杠杆化的初衷也是南辕北辙的。此外,鼓励民间资产进入金融业及金融创新的情况也是如此。

  第三,不少人认为当前中国金融业的存量改革要放在结构调整上,因为当前中国这种以间接融资为主导的金融市场结构是导致金融业无效率的关键所在。而且政府的“十二五”规划也通过数字化的方式来规定未来中国金融市场结构要如何调整。

  实际上,对于一国的金融市场来说,其结构完全取决于不同国家的信用制度条件。一个国家不同的信用制度及信用基础也就决定了该金融市场结构的发展。因为,金融是对信用的风险定价。不同的信用就得有不同的金融产品及金融市场来应对,否则这些金融产品及金融市场是无法发展起来的。比如,美国与德国的金融市场,为何两国的金融结构有很大程度上的不同,就在于两国信用体系及信用制度上的重大差异。对于中国来说,如果没有形成有效的适应直接融资的信用体系与制度,而要去发展这样一个直接融资市场,那么这个市场发展起来是不可能的。所以,对于当前金融业的存量改革,最为重要的不是所谓的结构调整,而是如何建立起现代金融市场所需要的信用体系与制度基础,并在此基础上来发展相适应的金融市场与金融产品。

  所以,对于当前国内金融业存量改革,更为重要的是应该从体制改革入手,这样才能建立真正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市场与制度,才能真正走出当前国内金融业的困境。

  税务总局: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制度

  新华网7月16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的通知中称,进一步加强税收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建立纳税信用评价规则、信用记录公开查询和社会共享制度。

  这份名为《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称,要落实依法诚信纳税激励措施,推动建立纳税人不遵从税法的社会惩戒体系,促进提高商务诚信乃至全社会信用水平。

  通知明确,积极推动深化税制改革,促进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扎实做好营改增扩大试点工作,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研究合理调整消费税税率结构、征收范围和征税环节,进一步完善资源税制,加快研究开征环境保护税,支持节能减排、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

  通知中还明确,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央行取消“个体户禁刷信用卡”规定

  浙商网2013年7月20日报道:日前,央行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其中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引发争议的“个体商户禁刷信用卡”规定。浙江上百万个体工商户因此受惠。之前,禁止个人账户受理信用卡主要为了防止大量恶意套现行为。央行还强调,刷卡手续费不得向消费者转嫁。

  不过,由于信用卡套现的风险依然存在,很多银行并未降低POS机受理门槛,仍然要求开立对公账户。在持卡人的用卡体验上,在个体商户处刷信用卡还有重重阻碍,如网购刷信用卡要被收取1%手续费,实体店小额消费拒刷信用卡等等。

  个体户急需刷信用卡资格

  杭州温州村的徐老板多年经营某品牌的吸排油烟机,早些年安装的POS机可以刷信用卡,但2011年后,银行以打击信用卡非法套现、加强对安装POS机的商户的资质审核为由,取消了POS机的信用卡受理功能,只能刷借记卡。除非他愿意转成以公司或法人名义开立的结算账户。

  在温州村,像徐老板这样的个体户不在少数,他们有的不接受刷卡,有的只安装了电话POS机,只能刷借记卡。快理财记者以客户身份提出刷信用卡要求时,店家大多表示“我家刷不了,不过可拿到别人家帮你刷,手续费我来垫”。

  徐老板说:“橱柜卫浴洁具整套下来动辄几千上万元,客户为避免现金支付麻烦,更愿意刷卡,刷卡金额会超过交易量的八成。年轻客户刷信用卡的尤其多,而且大量现金点钞验真伪也很麻烦。”

  由于各种原因,徐老板不肯转成公司或法人名义开立结算账户,“我们更愿意以个人账户来结算。一来对公账户开立相对麻烦,需要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年检,用钱都要开支票,还要盖好几个章,比个人银行账户复杂;二来,对公账户还有开户费、维护费等,个人结算账户费用更省。”

  教工路上百脑汇市场的商户,对刷卡手续费却没那么大方。卖手机的朱先生每次要向刷信用卡的客户收取10-30元的刷卡手续费。他说,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在网购平台都能比价,目前价格非常透明,商家的利润很薄,无力承担刷卡费用。不过,朱先生坦承,几乎所有的客户都愿意接受这笔刷卡手续费,到外面跨行取款也要收手续费,因此这样的“潜规则”也通行了好多年。朱先生回忆说,几年前市场里面有几家商户日交易量达到几十万元,频繁的信用卡套现引起银行警觉并报警,最后被抓。此后,商场里所有以个人账户申请的POS机全部被停,甚至不接受商户办理信用卡申请。

  央行放行个人账户POS机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目前持有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对受理信用卡的诉求日益强烈,且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就信用卡套现等若干问题出台了司法解释,强化了对信用卡风险的法律制度约束,也为信用卡更加广泛的使用提供了制度保障,所以此次取消了“以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特约商户不得受理信用卡”的规定,以满足市场的正当需求。

  但是,央行强调,收单机构应对高风险商户、高风险交易加强风险管理,如采取交易限额、建立商户风险保证金等措施,切实防范信用卡套现等风险。

  杭州一家银行的信用卡收单业务人士说,央行放开个人账户受理信用卡,银行自己依然会维持之前的准入门槛。“信用卡套现实在太猖狂”,他说,银行对批发类商户刷卡手续费封顶26元,这个套现成本实在太低了。因此他们依然首选开立对公账户的POS机申请。

  不过,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金融科技研究中心主任潘辛平认为,将银行本应做好的风险控制工作推到持卡人的头上,是一种集体不公平。他认为,关键问题不在于信用卡套现本身,而在于我们国家的银行卡条例是否更新调整,信用卡多方关系是否理清,持卡人的利益是否受到保护和推动,这些都还缺乏法律来规范。他介绍,在美国信用卡持卡人在超市就可以很方便地取现。潘辛平认为,消费者只要按时付给银行利息,就是正常的商业活动,没有问题。如果监管机构对信用卡各方的关系进行完整细致的规范,各方法规配套齐全,银行方面自然会提高风险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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