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营改增 几家欢喜几家愁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云南,税收政策,实惠
  • 发布时间:2013-09-22 14:29

  自8月1日起,中国政府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按照专家分析,这一政策的出台将使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享受与个体工商户同样的税收政策,为超过600万户小微企业带来实惠,直接关系几千万人的就业和收入,预计年减税规模近300亿元。经济专家普遍认为,针对小微企业的减税措施,是更有效、更可持续的经济提振方式。媒体则把这种措施称为“微刺激”。

  8月1日凌晨0点0分17秒,随着第一张金额为500元,税额为15元的营改增发票在大理市国税局开出,云南省“1+7”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正式上线。据了解,云南省共有30037户试点纳税人涉及营改增。据测算,云南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实行营改增试点后,每年总体减税额约10亿元,其中96%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将下降,但短期内约有4%的试点纳税人税负将有所增加。

  新政可省不少钱

  新政实施后,不少企业找到了自己的省钱之道。

  按照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的回应,新规实施后7个现代服务业的税负成本基本都是下降的,小规模纳税人税负下降最为明显。“其实可以通过客户分类的方法来进一步节约税负成本。”昆明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坦言,广告客户有大有小,甚至还有个人和家庭客户,以前这些客户是混在一起交税。

  因此,完全可以通过新注册公司的方式进一步降低税负成本。“这样我可以再注册一家公司,将小客户和个人客户都分在里面,就只需要缴3%的税,又可以省一大笔了。”

  还有不少公司正忙着在筛选设备供应商。“我们以前基本都是哪家价格低就选择哪家作为供应商,现在为了利用好增值税抵扣,公司采购部门的思路也正进行调整。”昆明一家大型交运国企财务部门负责人说,今后将尽可能地选择采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产品,包括水电气热设备、办公用品、采购客车等方面。

  个别行业实际税负不降反升

  俗话说,有人欢喜有人愁。这次新政出炉后,并非所有行业都在鼓掌。

  “以前营业税是全额纳税,不能抵扣,现在实行增值税,增加了许多可以抵扣的项目,其实挺好的,但是在具体的规定制定中却没有考虑到实际情况,导致现在事与愿违。”德利得物流总公司运营总监恽绵表示,物流企业成本构成中油费占30%、过路过桥费约40%、人力成本约30%,而这当中人力成本、路桥费、房屋租金、保险费均不能抵扣,而一些加油站又根本不能提供增值税发票。

  同时,物流产业链上的一些环节也难以界定其增值的部分。云南铁公鸡钢铁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物流市场事业部、云南分公司副总经理向洋以表示,之前每年只需要交纳定额税项,推行营改增政策后,就有可能出现重复上税的情况,每年的税收至少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倍以上,直接加剧企业的运营成本。

  因此,实行营改增试点的关键是如何核算增值部分,而物流服务行业产业链条上的增值标准很难量化,使不少企业无法将成本抵扣,反而不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云南红苹果国际物流公司既拥有信息技术服务业务,又拥有物流运输业务。对于“营改增”,其董事长吴瑜琼又喜又忧:“喜的是信息技术服务业的税率降低,忧的是物流运输业务税率的升高。”

  目前,物流行业的利润率在3%到5%之间。本次交通运输行业税率从之前的6%上升到11%,增幅达到了5%。税收上升的幅度达到利润区间的高位,交通运输行业的成本会因为税负的增加而上升。

  吴瑜琼指出:“‘营改增’将会在短期内给物流企业带来阵痛。”多位昆明业内人士指出,“在‘营改增’实施后,昆明市的物流门市甚至可能关闭1/4。”

  “我们营业额每年有100多万元,但净利润也就7万元左右,假如按新政策缴税对我们肯定很不利。”本地一家不愿具名的小型旅行社负责人说,旅游有较为明显的淡旺季,淡季虽然不用缴税但本身就没什么利润,而旺季若按月征收,利润又要下降一大节,细算下来还不如以前的划算。

  昆明一家广告行业的老板也向记者诉苦,营改增后按全额的3%缴税,但是取消了抵扣。而且要另外加收相应的文化事业费,事实上是变成按全额征税,总体算下来,比没改之前的征税额还略多了一点。

  进一步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

  对于“营改增”扩围至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并力争在2015年实现全面的“营改增”。对此,业界分析人士纷纷指出,此举在于进一步推进新一轮税制改革。

  对此,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黄立新从四方面来讲述:“一是通过税制改革,完善财税体制,简化和规范税制,解决税制不统一和重复征税问题;二是完善财税体系建设,理顺各级政府间收入分配关系,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财税体制;三是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优化我国产业结构,加快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促进工业企业转型升级;四是促进民生进一步改善,减轻中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

  云南财大财税研究所原所长张丽华指出:“‘营改增’是中国税制改革的一个突破口,下一步将会对1994年以来实行的分税制进行动土。”她表示,“云南本应该早些加入到‘营改增’试点的范围中来,而不是在全国推广之际才参与。这样一来,或许就少了政策的眷顾,以及就自身问题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

  “营改增”涉及的行业被称为“1+7”:“1”表示交通运输业,其中包括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7”表示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张丽华指出:“‘营改增’主要避免了上述行业营业税的重复收取。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缴纳增值税后,企业由于能开具增值税发票,服务的下游产业链上各环节企业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抵扣,避免了重复征税问题,从而降低试点行业增值税税负。”

  文/中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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