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Q大战”官司意义在于示范

  11月26日,历时三年的360公司状告腾讯公司垄断一案,在北京高等法院终审开庭,引起了互联网界的广泛关注。在此,笔者无意评说其中的是是非非,以及谁输谁赢。这并非因为该案的结果不重要,而是笔者更看重的是控辩双方摆事实、讲道理的过程,这个过程让各种法律条文在公众的心中变得更易理解,也更形象化,对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这样的新兴行业具有更强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随着我国法治建设不断完善,企业在商业范畴内的各项行为都已经有相应的法律保护和约束。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也越来越被人们所了解和熟悉。但是在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新兴领域,如何界定厂商的行为是否违法?该行为在多大程度上违法?受伤害的用户可以依据哪些法律条款维护自身权益?受损用户可以获得哪些赔偿?人们对很多类似问题的看法常常大相径庭。

  在此次“3Q大战”官司的终审庭审中,法官根据控辩双方的陈述,将双方争议的焦点细化为五大方面的22个问题。在这些细节问题得到界定的基础上,法官再引导双方讨论如何才算具有市场垄断地位,其结果自然更令公众信服。如果有了更多针对细节的相关司法解释,或者相应的官司判例,人们就可以很方便地“对号入座”,这无论是对企业规范自己的经营行为,还是对受害者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都可以起到很好的示范作用。

  在我们身边经常有一些所谓的行业“潜规则”,比如有些互联网厂商明知随意弹窗、未经用户允许就安装软件、阻止用户使用竞争对手的产品等行为都是侵害用户权益的,甚至是违法的行为,但仍然一意孤行。究其原因,就是没有一个权威的声音告诉它们,“你们这样做是违法、犯罪”。

  中国足坛曾经充斥假球,一些足协官员、俱乐部高管、足球运动员、裁判员明知这样做不对,但还是在其中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但是,随着中国足坛假球案的当事人一个个被追究刑事责任,一个个我们曾经熟悉的人成为阶下囚,现在,如果谁想踢假球,恐怕都要在心里好好掂量掂量。《新快报》记者因涉及收受贿赂连续发表抹黑中联重科的文章而被逮捕,也给众多媒体同行敲响了警钟。

  非专业人士一般很少会去研究各种法律条文,但类似的案件却可以对所在的行业起到很好的警示作用。引人注目的“3Q大战”如果让互联网同行更深刻地理解哪些是触犯法律的行为,也不枉腾讯和360忙活一场。

  360公司状告腾讯公司垄断一案,谁输谁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类案件的审理,可以给互联网从业者带来更多的示范和警示作用。

  ——本报记者 王沛霖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