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人最怕去饭店,除了口袋里的钱硬不过烤鸭嘴,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不会点菜,特别是被人请或请人家吃饭。点菜并不比点鼠标难,可是,点鼠标我是越点越熟练,点菜倒是越点越慢,越老越不会点。
三十年前下饭店,排着长队,轮到我时,递上5角钱,两个馒头一碗汤,拿起来走人。会点不会点的,都得吃这个,好东西轮不到我点。
二十年前下饭店,几个哥们一壶酒,一盘花生米,一根拍黄瓜,再来两盘荤的,也就是猪肉炖粉条,外加一个地三鲜,有荤有素,有说有笑,一次聚餐,快乐七天。
十年前进酒店,无论是被请,还是请人,都要点上十几个菜,讲究丰盛,吃不完才显得体面。
如今,我无论是被请还是请人,都不敢再随意点菜。年前,一家地产公司的老总请朋友聚会,把我列入其中。让各位点菜时,我点了一碗猪肉炖粉条,服务小姐说:“这里没这种菜。”同桌的两个文艺女青年对视一下,再看我的眼神就多了几分鄙视。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有点下里巴人,我想换成地三鲜,细细一想,这个更土,还是不点。
人家各位点的菜不仅名贵,连菜名也优美、浪漫,我就是吃完了,都没记住名字。
席间,那两个文艺女青年与身边有绅士相的先生聊起美食,让我目瞪口呆,别说中国的八大菜系,好像里约热内卢烤出的“考拉蹄”,他们都品尝过。
你看人家那品位,真高。再看看自己,别说点不出那样高档、高价的名菜,就是人家给咱点来了,我也尝不出啥滋味。千元一个的大龙虾,我吃上一口,觉得还不如蔡老五虾塘里人工养殖的小虾有味道。
记得有笑话讥讽农妇,说她羡慕宫中小娘娘的日子:午觉醒后,对着丫鬟,把手一伸:“拿柿饼来。”我就是那个农妇的品位。我虽然知道,世上还有比柿饼好吃的东西,但我就得意这门,就像从断奶那天起,我就爱吃炸酱面,如今断牙了,还是爱吃炸酱面。
我的一个朋友离异后,人家给他介绍女朋友,两人进饭店吃饭时,他点了一道菜,就把他们再次吃饭的机会葬送了:一盘熘肥肠。咱中国老百姓有句经典的话,把人生在世浓缩为“吃喝”二字,若第一次约女朋友,就点一盘熘肥肠,真够腻歪了。若先把人生升华到比尔.盖茨那样富有、奥巴马那样显赫、贝克汉姆那样知名,你再点地三鲜、熘肥肠、猪肉炖粉条,就是点鸡屁股,怕也不会把女友点跑。
读季羡林大师的文章,我就知道他爱吃熘肝尖,冯友兰爱吃豆面卷子,老舍爱喝豆汁,这些东西按说都是登不上大雅之堂的玩意,可换成名人吃、大师吃,就是文化,就是个性,就是一缕缕乡情。
其实爱吃啥,不爱吃啥,不过是个人的习惯和口味,但是,如今的人非要把吃啥喝啥上升到品位上,好像吃煎饼果子的人,就不配坐电梯、往高层的写字间里进;吃“多美丽”的人,才配穿耐克、看美展、听高雅音乐会、开宝马车。当年“上山下乡”那阵子,我一年里只洗一次澡,还是大河里泡的;一年只吃一顿饺子,还是菜馅的;一年四季只有两套可以换洗的衣服,还是带补丁的。
那时,我就知道,即便是俄罗斯最黑的燕麦“列巴”,也比我们知青点里吃的玉米面窝头爽口,意大利馅饼一定比我娘烙的韭菜盒子好吃。可是,谁给我吃呀?这能怪我没品位?我的品位,包括我的口味,不都是时代和社会给养成的吗?
如果我生长在一个吃面包喝牛奶,饭后有一盘水果,身边还有一个美丽的小保姆侍候的环境里,我怎么会到了50岁,一进饭店就想起“地三鲜”呢!
阮直
……
关注读览天下微信,
100万篇深度好文,
等你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