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务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及对策

  • 来源:时代金融
  • 关键字:财务,融资
  • 发布时间:2013-12-15 14:17

  【摘要】本文首先介绍了财务公司的含义及发展现状,其次详细分析了目前我国集团财务公司存在的诸多问题,最后就财务公司的发展,针对各个问题提出了对策和发展建议。

  【关键词】企业集团 财务公司 融资

  一、我国财务公司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以加强企业集团资金集中管理和提高企业集团资金使用效率为目的,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提供财务管理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

  自1987年成立第一家财务公司至今,财务公司已走过了26年的发展历程。截至2013年,我国财务公司已发展为131家,资产达18886.48亿元,所有者权益达2644.4亿元,已涉及包括石油、化工、钢铁、电力等国民经济多个行业。然而,在财务公司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许多问题。

  二、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存在的问题

  (一)功能定位不当

  根据银监会2004年7月27日发布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涵盖了银行、证券与投资银行等业务。金融服务应以满足集团的金融需求为目的围绕企业集团开展,体现集团的产业特性和专业优势。然而,我国的财务公司却定位在企业集团内部为主的市场环境内,以集团内部成员为服务对象,从事内部的结算、资金管理和内部存贷款。其业务与银行相同,并没有真正发挥财务公司对集团的金融服务功能。

  (二)外部融资能力有限,资金实力单薄,负债结构不尽合理

  目前的财务公司资金来源主要有资本金、集团成员单位存款、拆借资金,其中以吸收集团下属企业的存款为主,占总资产的82%,其他筹资手段也只有少量的同业拆借,占0.5%,而其他债券融资几乎为零,负债结构不合理。财务公司资金来源的单一性和业务范围的封闭性决定了其资金规划是无法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提并论的。

  (三)经营缺乏自主性,行政干预多

  财务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同时又是企业集团内部的金融机构,使财务公司的经营目标必须服从于集团公司的总体目标。央企在此方面尤为突出,央企财务公司负责人往往由集团公司任命,在资金使用和调配方面,集团总公司占先天优势,这必将会损害子公司或成员企业的利益。产业及集团与财务公司联系过于紧密,在集团公司的不当干预下,财务公司难以自主行驶经营决策权,很难发挥其监督成员单位降低资金风险的职能。

  (四)容易发生不正当关联交易,信息不透明

  部分大型财务公司由上市公司发起成立,而财务公司作为独立法人不上市,不公开披露相关信息。上市公司的资金进入财务公司,集团公司拥有资金调配权,上市公司就丧失了财务独立性,关联交易隐秘,资金使用透明度情况不佳。

  目前,财务公司与上市公司开展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贷款、存款、委托存款等较为传统的银行类业务。财务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的价格,多为优惠价格,贷款利率通常下浮10%-20%,存款利率为人民银行规定标准上限,为上市公司及成员企业节约了大量财物费用。

  (五)外部监管配套措施不完善

  财务公司属非银行金融机构,在业务上受银监会的监管。财务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融资渠道和手段都受到了严格的限制,这严重制约了财务公司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目前,由于政府和理论界都对财务公司的研究和认识不够,对财务公司的实践滞后,导致了政策设计和发布上很难适应财务公司的健康发展。2004年的《办法》放宽了对财务公司的限制,但由于缺乏具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这些宽松的政策仅仅停留在公文上。

  三、促进我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定位清晰是财务公司发展的先决条件

  我国财务公司的功能定位应坚持四个原则:有利于财务公司自身的发展壮大;有利于集团公司业务的开展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有利于我国金融体系的完善和发展;有利于控制金融风险。基于此,对我国财务公司的功能应该这样定位:

  1.财务公司主要为其成员单位服务,但不完全为其成员单位服务,财务公司应具有一定的业务独立性。

  2.财务公司的资金运用重点应放在中长期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集团公司产品的促销上。

  3.财务公司应成为其成员单位的理财专家及投资顾问。

  (二)拓展资金来源渠道

  针对外部融资能力有限,资金实力单薄,负债结构不尽合理的问题,我们可以借鉴其他国际财务公司的融资经验。

  1.财务公司要坚持结算、融资、资本运作和咨询服务这四项基本功能,必须有一套科学严密的规章制度,用制度保证各个成员单位以大局利益为重,便于企业整体资金的运作。

  2.在融资方面。财务公司融资不应限制在成员单位之间,还可吸收成员单位之外的特定对象的存款,以增强财务公司的融资能力。为使财务公司不至于发展成小银行,成员单位之外的特定对象应该是指与成员单位有业务联系的企业或个人,且需要经过银监会的批准。

  (三)减少行政干预,赋予财务公司更多自主经营权

  集团公司要重视财务公司在企业集团发展中的战略意义,从管理体制方面给予财务公司配合和支持。此外,还应该认识到财务公司与其他成员单位一样,既要服务于集团公司公共利益,又要保证自身的经济效益。集团公司要从整体利益出发,主动避免干预财务公司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对于不合理的干预,应给予财务公司一定的异议权。同时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的人员组成结构,并从财务公司的现状出发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

  (四)完善监管措施,加强外部监管

  银监会应该加强对财务公司的日常监管,除进行年检外,还要定期、不定期进行全面或专项检查,以督促其防范和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对经营管理不善和没有生存条件的财务公司应坚决予以撤消。不论是对中资财务公司还是外资财务公司都要一视同仁,保证市场竞争的公平,同时对财务公司的特殊性要给予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柯宝红.我国集团财务公司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中国商界,2010(02).

  [2]张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资金管理研究[J].财会通讯,2013(03).

  作者简介:庄于丁(1993-),女,福建泉州人,就读于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研究方向:财务公司。

  (编辑:陈岑)

  庄于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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