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洽卿的战时生意:条子、面子与银子

  •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 关键字:虞洽卿,特权,垄断,政商
  • 发布时间:2014-01-07 09:14

  虞洽卿在战时西南时期的政商经营手段,可以归纳为三点:垄断性的商车特权及道路许可;外汇及金融方面的特殊协助;司法豁免与非法贿赂

  虞洽卿在战时西南所从事的生意,显然不是一般商人所能进行的。虞能在非常情形下,通过商货抢运囤积销售,利用战时物资紧缺的环境,赚取巨额利润,本身也是由其与蒋介石的特殊关系,及其在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积累的丰沛人脉关系所促成的。

  尽管如此,虞洽卿自己的经营手段也极为关键,这种政商资本运用,也仅是依靠他个人的“面子”才能实现。同样一桩业务,是否由他亲自出面交涉,可能结果完全不同。为了其特权生意能够顺利,虞只有天天风尘仆仆于公路之上,最后也因此染疾身亡。

  总体来看,虞洽卿在此一时期的政商经营手段,可以归纳为三点:垄断性的商车特权及道路许可;外汇及金融方面的特殊协助;司法豁免与非法贿赂。

  垄断性的商车特权和道路许可

  如前所述,虞洽卿成立华商贸易行时,行政院经济委员会曾给予特别许可。因此他在滇缅路抢运物资,便有合法保障。有人说虞有蒋介石一张“手谕”,上面写明虞在滇缅公路“抢运物资”,沿途军警不得为难,这使他的车队运货畅通无阻。从目前的史料证据来看,笔者没有发现蒋发过这样的手令。不过,虞洽卿属下公司在非常时期的商车运输方面确实享有极大的特权。

  如1941 年12 月经济部所制订“商车疏运商货办法”,其实就经该部运输统制局副主任俞飞鹏委托给经济部代表与虞洽卿、王晓籁共同办理。由于华商贸易行是奉命开办,享有疏销商货特权。故当时的中央军事委员会后勤部部长、中缅运输总局局长俞飞鹏, 都曾写信给虞洽卿, 请虞帮助其朋友孙益所购新车及货物从缅甸内运。当然,也许是俞之身份不便出面,通过这种转托避免触犯军事刑律。

  三北贸易公司成立后,因有龙云等人的帮助,故其公司车辆亦享有西南公路运输局给予之特权,并不照一般商车办法被调配,其所运行路线也甚为广泛,包括滇东南及金城江、独山、贵阳、曲靖、重庆等线。

  1943年1月,交通部公路总局成立商车指导委员会,由交通部长曾养甫主持其事,虞担任委员。这也算是当局给予他一些介入商车管理政策制定的特权。虞就曾致电曾氏,建议由商车指导委员会派人在公路线路冲要地区负责检查商车运输事宜,以免地方军警检查时与商人产生隔阂,经费则由车商分派。

  由于虞洽卿与公路总局有特殊关系,这对其运输生意颇有帮助。如公路总局负责为商车填明行驶路线证明,并换发行驶执照。虞洽卿名下公司的车辆在这些方面便得到很大照顾。时任交通部部长的曾养甫曾为虞洽卿公司车辆,多次要求西南路运局按特案办理查照放行。

  即便如此,在战时物资统制环境下,对于虞洽卿这样的特权商人,在一些地方办事也颇让其费脑筋,商车准运证可能要四处设法疏通关系才能搞到,主管官吏也会借机敛财。

  虞洽卿曾托西南公路管理局下属的一个处长帮其办理七张公文,包括酒精、汽油、机油等物资的准运证。同时,他又费力找另外一个处长帮忙疏通其公司在曲靖被兵站总监部扣留的车辆。正由于虞洽卿拥有过人的关系,因此,像其他做公路运输生意的也希望能借虞氏之力,办理一些公文。如私商金鸿章由于卡车换照困难,希望向三北公司索取空白盖印信笺二纸,以方便办理换照手续。

  当虞洽卿试图开辟从温州到重庆的商货运输新路线时,由于涉及不同战区,因此,索要汽车行驶证便全要依靠虞之面子。如第七战区司令长官余汉谋、第四战区司令长官张发奎、军事委员会副总参谋长兼军训部部长白崇禧、军事委员会办公厅主任贺国光等军政官员都曾帮虞洽卿开过路条。

  1944 年7 月8 日,余汉谋为虞洽卿开具证明书,内称“虞洽卿、李升伯先生因事由韶关往重庆,经连县、柳州、贵阳,带随从人员眷属共廿五人,行李五十件,大汽车两辆,经核准自柒月捌日起至柒月底为有效,期间特给此证明书为证。”尽管此一证明书载明有效期,但是资料显示至少到9月19日,虞还在使用此证明,并要求滇黔绥靖副主任公署另行再改发两张,让他和李升伯分开带在身上。10 月,因其公司车辆在柳州一带抢运货物,虞洽卿复致电张发奎,请其给予便利,饬沿途部队勿扣留其车辆。

  贺国光则为虞之车辆办理重庆附近的临时用车证。虞也向经济部工矿调整处贵阳办事处、西南运输局贵阳公商车辆调配所,以及贵州企业公司这一类公方相关机构代请证明书。

  外汇及金融方面的特殊待遇

  战时重庆政府,对外汇管制极为严格。汽车购买要使用外汇,在缅甸采购货物或支付其他款项,当地结算也需用外汇。

  1941年年底,华商贸易行仰光分行曾向财政部申请购买外汇约罗比40 万盾,但迟迟未得批复。三北公司经理郑鲁斋便找翁文灏设法,翁则表示外汇须由平准基金委员会核准,手续缓慢,要郑直接去找当时主管此事的财政部次长顾翊群“面催”。

  经理人员出面有时完全无法发挥效率,则必须虞洽卿亲自出面解决。1943年9 月,三北公司又因业务关系要请中国银行代为申请一笔美金。郑鲁斋就直接致电虞洽卿,要他打电报给当时的平准基金委员会主席陈光甫,请其通融帮忙。

  1941年后,虞洽卿的主要身份,无疑由一个航商变成了贸易商。贸易便需得到信贷的支持,否则业务无法拓展,1943 年,三北公司因为业务需要经常从重庆汇款到昆明,由于虞洽卿有中央银行监事的头衔,他就请该行副总裁陈健安帮忙,汇费免除两次,然后再享受减收一半汇费的待遇。

  次年8月,因现钞奇缺,为了能够将温州存货疏销内地,虞洽卿致电财政部长孔祥熙求助,孔乃同意中央银行以重贴现办法给虞放款。

  战时三北公司曾接到海军部订单,拟由该公司打捞江犀、江鲲两艘海军沉舰,但后来海军部提出要三北在数日内提交银行财务担保,否则合同无法执行。虞洽卿乃致电蒋介石与当时的海军司令陈绍宽等人,要求给予一个月的时间宽限,并希望援引民生公司例要求政府给予信贷支持。

  飞机票在战时重庆、昆明等地也属于极度紧缺物品。如虞洽卿之合作伙伴王晓籁、朱联馥等人由重庆至昆明等地机票,便先后找陈布雷、戴笠两人亲自说项,方得解决。

  为了获得机位,1945年3 月,虞洽卿属下甚至要虞在重庆设法利用国民党中央全会代表专机,盖为开此会,国民党中央准备派专机接东南代表到重庆,三北公司昆明经理陈文包希望能弄到两个机位给与其合作的缅甸华商刘梧桐与吴金銮。

  行贿

  除了找关系通路子,解决各种与其营业相关的实际问题之外,虞洽卿及其属下也会使用行贿办法来解决紧急问题,或者以金钱开道建立与各地基层实际主管人员的利益寻租关系,如税务、海关与交通管制等部门的负责者。

  笔者在其档案中发现一份送钱的清单,似为军政部船舶管理所代拟,上面的送钱对象便包括“蔡所长”、“熊副所长”、“段所长”、“金处长”、“谢所长”、“彭课长”等多人,有的头衔下面写明名字,如“金处长”系指金福民,此人曾任第六战区兵站交通处处长,亦曾经营轮船业。

  可能正因为这种利益输送关系,所以一旦基层行政官员事发被抓,虞洽卿有时就异常紧张,四处张罗营救。

  如1944年9月,公路总局贵州区监理所所长顾文彬因被控受贿5000元,被军法执行总监部判处徒刑七年,虞洽卿先请当时《贵州日报》社长严慎予不要在其报上刊登此消息,并转商《中央日报》,请其亦暂勿登载。虞随即又致电军法执行总监何成浚,为顾诉冤,请求帮忙。同时,虞又要自己的女婿江一平将其致何成浚亲笔函转呈,并致函滇黔绥靖副主任公署参谋长王天鸣,请其向贵阳军法执行监杨恩熙疏通,王、杨均系陆军大学毕业者。

  从目前笔者查阅的档案无法得知此案结果如何,但此事正说明虞洽卿在战时与地方官员及职能部门的主管人员之间存在着极为密切的利益关联。

  囤积

  重庆政府在形式上对经济物资的统制甚为严厉。像酒精、汽油等物由于涉及军事用途,故缉查更紧。

  如按照1942 年2月15日起实施的《修正私油查缉处置办法》,凡买卖油料未经液体燃料管理委员会发给购油证,或存储油料未经登记者,运出油料未有转运证者,或倒卖凭证所购油料者均属于走私油料,应被查处,并以私油发卖后的20% 价款作为监察人员或告发人员之奖金。是故有时缉私人员积极性甚高。

  1943 年6月15日,四川省自贡经济检查队在泸县检查三北公司货物库存时认定该司有囤积嫌疑,遂将其货物407件全部查封。并将此案立即报告军事委员会特派国家总动员会议, 检控虞洽卿与郑鲁斋两人有“违反物资管制嫌疑”,要求处罚。

  然经虞洽卿疏通,军委会特派国家总动员会议军法执行监部最后居然判决虞、郑两人均无罪,其被查封货物全部发还。其理由是虞奉命组织华商贸易行,领有经济部753 号执照,在缅甸等地采购货物运销国内,所购货物“均系经济会议议案内指定之民生必需品”,故认定虞在泸县被查封407件货物均由其抢购而来,为政府所许可。

  按照虞顺慰的说法,等这些货物被发还时,物价涨得更凶,所以他们公司反而赚了更多的钱。

  其实,虞氏及其所属公司一直有意囤积货物,以求高利。

  1943年12月,国家动员委员会专员公署督察员到贵阳传讯三北公司负责人员,质问为何存储100套轮胎,该公司人员答称三北公司总共有100辆汽车,所以向交通部申请购运自用100套轮胎。其实当时三北公司的汽车多数已转卖,囤积轮胎只为求得高利。为躲避检查,公司人员乃将轮胎分开存储,有的存在广东省银行仓库,有的存在船上,有的存在山上或他人店中。

  虞洽卿、王晓籁等人也能获得内部信息,更借机囤货以图厚利。1944年3月,王即秘嘱三北贸易公司经理虞意若,称平价会中有提及今年冬季毛绒线可能达到每磅八九千元之价,所以特在信中请虞洽卿勿在重庆出售毛绒线。

  政商

  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后,尤其是中国政府军队撤出上海之后,一直到太平洋战争爆发,上海对于蒋介石及其政府仍有极重要的意义。重庆政府的地下工作人员以上海租界为基地频繁活动,出击“叛逆分子”;上海租界法院及工部局华董,以及法团均仍由亲渝或亲蒋势力所控制。

  因此,不但在经济事务及难民救济方面,而且在其他有关重庆政府统治权的延伸事项上,虞仍继续作为蒋介石的代理人,为重庆政府效力,直到最后奉命撤出。1941 年虞离开上海进入内地后,从一个法团领袖,以及地方调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唯利是图的特权商人,最终他也逝于特权生意途中。

  战争年代,虞洽卿的政商特性表现得更为明显。在战时特殊形势下,军政当局在资源汲取或合法性支持等方面都需要得到有力商人之配合。

  其实政商之兴起,经常也是与战争紧密相关的。像左宗棠等地方督抚与“红顶商人”胡雪岩之间的故事,其实就是在晚清战时军需动员情境下发生的, 只不过当时没有出现“政商”名词。

  对商人来说,战争环境也可能会给他们带来极大的获利机遇,无论是军需物资采购,还是紧缺商货的运销,有时都是一本万利的生意。

  战前的虞洽卿,尽管商业是其根本,但其日常活动却更像一个公共政客,其种种身份也多半会与政治发生关系;只有到战争爆发后,尤其是在虞洽卿离开上海之后,他才真正回归到其商人本位,从其特权生意也可以看出,像他这一类的政商最终的关注仍在于他自己的商业利益。

  1945 年4 月26 日,虞洽卿在重庆逝世,这正是中国政治大变动的前夜。

  三个多月后,中日战争宣布结束。次年11月,虞洽卿灵柩由其创立的三北轮埠公司派轮从重庆运到上海,报载消息称有上万人到黄浦江边恭迎。

  24日,“阿德哥”大出殡,仪式仍然盛况空前。蒋介石以国民政府主席的身份赐予“乡国仪型”四字挽额,并专门来电表示敬意。国民政府文官处也送来破例专门制作的褒扬状。

  余声

  但此时的上海已今非昔比:他的江湖基地---租界早就不复存在,以他姓名命名的大马路也改为“西藏中路”;他的一些多年老友,如闻兰亭、袁履登等人,则在“肃清汉奸”运动中下狱;这个远东第一都市的政治权力体系、经济资源、社会结构,均面临巨大的变化。

  在由上海市商会、地方协会、银行公会、轮船商业公会、宁波同乡会等10大公团主办的虞洽卿追悼会上,当上海特别市市长吴国桢致完词,虞之密友、上海商会理事长王晓籁对着麦克风大声高呼“请吴市长宣布恢复虞洽卿路”,当场赢得掌声一片。吴则表示此事要先由市参政会讨论后送市政会议表决。

  为恢复虞洽卿路名,据说曾有“万人联署”,但是当宁波同乡会将这个申请书送到上海市参政会时,并没有多少人表示赞成。据说虞洽卿家人想挽请王晓籁出面游说仍将西藏路恢复为虞洽卿路,作为条件愿意从其遗产中捐出部分用作修路费用。结果无法如愿,于是他们退而求其次,想以宁波路一段加以命名,又被市政会议否决。

  最后无奈之下,当局准备在偏远的江湾选择一条马路,改为“洽卿路”。但只是这个想法,也遭到江湾区参议员的反对,理由是虞洽卿“一生事业多在上海,与江湾风马牛不相干,如上海纵横百十条马路中,匀不出一条来命名,而反向区区江湾动脑筋,事情未免滑稽”。

  尽管此时,虞家三子其实分别在努力经营自己的政商关系,余威尚存。但至少虞洽卿在上海滩的风光已经不再。

  文 |冯筱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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