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了信用,赢了IPO值得吗?

  • 来源:投资者报
  • 关键字:信用,IPO,奥赛康
  • 发布时间:2014-01-20 09:39

  在我看来,暂时平息的“奥赛康”风波掩盖了这一事件对资本市场最具伤害性的本质特征,同时又纵容了恶俗的“中国式投资理念”

  奥赛康“叫停”事件后的前两天,我还能听到同情奥赛康的声音,随着后来几只新股的定价方案出来、特别是众信旅游等几家在确定发行价格时选择“低价者得”这一令人惊奇的“市场化行为”后,原本微弱的同情之声更是消失殆尽。看上去证监会度过了一场实实在在的危机,IPO新政也从命悬一线、转危为安了。有关这一事件似乎已经没有什么东西值得拿出来讨论,但是,我还是忍不住。在我看来,暂时平息的风波掩盖了这一事件对资本市场最具伤害性的本质特征,同时又纵容了恶俗的“中国式的投资理念”。

  首先,我明确申明我的观点——不管奥赛康新股发行价定得多么“离谱”,拟减持的股票价值多么“惊人”,如果它的方案是严格依照此前上市发行规定而制定出的,它就不应该被叫停。相反,就是证监会的违约和证监会的失信,就是证监会没有履行它自己制定的规则。

  实际情况可能要复杂一些:证监会没有公开承认,它仅仅是因为奥赛康定的发行价格太高、减持数额太惊人而去叫停这家公司的发行。但一个无法克服的问题就是,如果不是因为这个原因这家公司停止了发行工作,社会上叫好的声音又从何而来呢?

  证监会当然在迎合一个流行观念——股票发行者不能从市场上一下子拿走那么多钱。很显然,规则的严肃性让位于公众情绪。

  有人与我争辩说,这事刚好表明管理层在发现规则出现“漏洞”、及时修补的勇气和智慧。对此我大不以为然——如果说话不算数可以被视为改正错误的最好方法的话,那世界上就再也找不到“信用”二字的位置了。

  他们至少在两件事上“说话不算数了”。其一就是新股发行规则是他们制定的,但中间并不包括不能定价过高、或者减持数量不能超过新股发行数量这一限制(最新的新股发行方案多家公司“不约而同”地把这一比例设定在1:1)。其二,他们承诺要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并尊重市场定价,但实际情况是他们不接受,尽管看上去他们有那么“正当”的理由。

  其次,我要表达一个极大担忧,奥赛康的后续选择很可能进一步纵容国人追求结果公平的投资理念,在很多人的呼声中我听到的是,只有中小投资者都赚钱的市场才是好的市场,而没有人真正关心中小投资者面对的是否是公平的机会、规则和制度。

  当人们把对奥赛康的愤怒连带着对证监会的失望一起发泄出来时,人们关心的是“凭什么”他们要一次拿走那么多钱?我却很少听到讨论——此前的规则设计中到底哪里出了问题、应该如何解决、是修改补充新规则还是加强事后监督和错误追究力度?我所感受到的气氛就是,只要阻止了奥赛康拿走那么多钱,这样的“管理方法”就是可以接受的。这难道不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悲哀吗?整个市场上上下下仍然寄望于“英明的领导”和“正确的管理”,市场人士自觉自愿地放弃了自己作为主导力量的地位。

  不瞒你说,我自己也着实不满甚至可以说痛恨奥赛康定的那个有点像“抢钱”的计划。但我毕竟不足够了解这家公司,有一些疑问总困扰着我:如果这真是一家好公司、它值那个价钱呢?如果这家公司老板并不想减持那么多的老股而仅仅是因为要满足证监会制定的条件呢(这种可能的确是存在的,如果你保持客观心态去看的话)?再如果,它随后推出了一个降低了很多价格的发行方案,这难道一定不会被理解为投资者对老股持有者的一种“打劫”吗?

  证监会看上去在保护投资者利益,但是如果损害不曾发生,何来保护、何来赔偿、何来惩戒?如果一切可能的风险都要杜绝,市场经济哪里还能创造收益?如果一切“过高的”风险都能人为评估,价格发现岂不多此一举?最后,我想悄悄地告诉你,政府从投资者手里拿走了很大一笔“投资者保护基金”,在我印象里这笔钱就算不能赔偿所有投资者所受的不当损失,应付一家公司的风险还是绰绰有余的。也许证监会的作为本来就该从这里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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