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凤祥黄金租金业务处理疑义

  •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 关键字:老凤祥,黄金租赁
  • 发布时间:2014-03-22 08:32

  老凤祥将黄金租赁业务作为经营租赁业务记账,而不是交易性金融负债,这导致公司的资产负债不实。

  老凤祥(600612.SH)2013年的业绩快报显示,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9.08%,营业利润同比增长25.90%,利润总额达到14.77亿元,同比增长3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9亿元,同比增长45.57%。

  其中,公司嘉定马陆钢笔生产基地因动迁获得一笔补偿性收益。2013年利润总额中扣除这笔一次性收入后为13.09亿元,同比仍增长了22.79%。对于股东来说,这是一份不错的业绩预告。

  公司称,“2013年度,公司核心产业黄金珠宝首饰业务逆势上扬,实现超预期增长,并由此带动盈利能力大幅攀升。”这引起了笔者的注意。“中国大妈”在2013年4月抄底黄金市场,所以当年老风祥营业收入大涨可以理解。但2013年也是黄金价格大幅下跌的一年,老凤祥2013年1月1日黄金纯度99.90%价格为418元/克,12月31日则跌到308元/克,跌幅为26.31%。老凤祥如何实现利润总额的增长?

  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为负

  由于2013年年报还未发布,同期第三季度报表没有详细附注说明,所以笔者查看了老凤祥2013年半年报,其显示存货余额为29.99亿元。但最让笔者吃惊的是,其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格余额为-5623.54万元,2013年初为-4386.25万元,还有跌价准备9.66万元。

  按一般会计常识,委托加工物资科目余额都大于零,最小为零。委托加工物资是用于核算公司按计划需要加工的产品数量的原材料成套的主要材料,发给加工商,加工商提供加工劳务及一些辅助材料完成加工后,将成品按原计划数量发还给公司。就是说公司计划生产100件产品,提供给加工商的材料一般都是按100件提供,收回时一样是100件的。如果加工商提供了110件,应该是收回100件,另10件通过正常的采购流程处理,应该记入应付账款中的暂估某加工商,因为这是对加工商的负债,不能以负存货处理。负数委托加工物资就代表加工商无偿提供产成品给公司先进行销售,但现实中已经形成了对加工商的负债,不应记入资产的负数。

  笔者继续查询公司2012年度的报表。当年初,委托加工物资的余额还是4431.84万元,当年年底为-4386.25万元。这表明负数余额是从2012年开始出现的。因为余额是个时点数,老风祥应该是有正常的委托加工物资,假设2011年12月31日的余额4431.84万元明细都是正数,并且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比较稳定,既然2013年6月30日账面价格余额为-5623.54万元,那么在此过程中,必然有账面委托加工物资加工商明细存在负数,合计-10055.38万元。

  笔者在2013年半年报表“应付利息”中还发现,老凤祥2013年6月30日应付利息中有黄金租赁业务预提租息为646.98万元,2012年12月31日有501.55万元。笔者怀疑老凤祥的委托加工物资负数与黄金租赁业务有关。黄金租赁业务按会计准则的规定应该是有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余额,但在老凤祥的报表中没有发现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有余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也没有披露有关黄金租赁业务的部分。

  黄金租赁业务又称借金还金业务,是指银行对公司授信额度内,银行把黄金实物借给公司,到期日前公司再把黄金实物还给银行并支付一定费用的一项业务。一般黄金价格下降时,珠宝企业的借金业务可以降低黄金成本,最大的风险来源于黄金价格的上涨。

  对此,实务会计处理有三种观点:第一种认为是一种经营租赁行为。从银行借入黄金只是经营租赁,不需要做账务处理仅作账外财产登记管理。但会出现借入的黄金出售,企业存货账面出现负数余额。第二种认为是交易性金融负债。企业在借入时黄金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企业,所以,需要作为企业的存货正常处理,同时产生一项交易性金融负债,并且在会计期末按黄金的市价波动调整交易性金融负债的金额,同时将损益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科目中。第三种是金融工具说。会计处理一样是运用交易性金融负债,但是黄金是记入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就等于说是一项投资,并不用于生产销售。

  从老凤祥的存货项目下的委托加工物资余额负数,结合应付利息中的黄金租赁利息余额,笔者推测应该是公司会计处理运用了第一种观点,即对于黄金租赁业务认为只是一种经营租赁行为,只需要支付租金,没有将借入的黄金记入存货,只作为账外财产备查。

  同行业公司的租金业务处理

  与老凤祥有相同业务的其他上市公司是如何处理的?

  东方金钰(600086.SH)2012年年报中有如下披露:2012年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为3.27亿元,租借黄金数量为980公斤,应付利息中租借黄金利息余额为195.59万元。其附注显示,交易性金融负债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东方金钰珠宝实业有限公司从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租借的黄金,借入黄金的成本为3.13亿元,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418.77万元。

  另一家上市公司豫园商城(600655.SH)2012年年报也有如下披露:2012年末交易性金融负债为11.73亿元,未披露租借黄金数量,应付利息中租借黄金利息未披露。

  东方金钰和豫园商城的黄金租赁业务的会计处理应该是运用了第二种说法。笔者在两家上市公司的存货明细中未发现有负数余额。东方金钰还详细披露了黄金租赁业务的期末黄金租赁数量,豫园商城则未进行披露。

  笔者认为,黄金租赁业务从租入方来看是一种融资加远期价格风险负担的业务,从出租方银行来看是一种通过盘活存货黄金用于出借给有能力到期还金的企业的融资业务。一般出现在黄金价格预期下跌期。如果黄金价格波动巨大,比如上升超过50%或更加高,租入方企业如果没有对应的存货黄金将会产生巨大的风险。如果黄金价格到期下跌超过预期,租入方企业会产生巨大的收益。比如豫园商城2013年黄金租赁业务产生了巨额公允价值变动收益1.61亿元,按报表说明主要是由于2013年6月下旬国际金价向下调整,公司期末持有的黄金租赁出现了暂时性的变动损益。但到期企业没有还黄金,出租方银行将会作为借款处理。企业一般在黄金租赁业务时会有和借款一样的担保等手续。所以实质上是一种融资加上远期价格锁定的金融产品。

  从会计处理上来看,东方金钰和豫园商城作为交易性金融负债处理是合理的。因为黄金融入企业后,一般企业可以通过制成产成品出售变现,会短于还回黄金的时间,其实还是一项负债。老凤祥的会计处理方法则使企业的资产负债表不实。

  按东方金钰2012年年报中披露的相关数据保守计算,2012年末,老凤祥的应付利息余额为501.55万元,估计有6.52亿元的黄金租赁业务未披露和记入资产负债中。2012年,老凤祥的销售额255.53亿元,高于豫园商城的202.97亿元,豫园商城2012年末,存在交易性金融负债为11.73亿元对应的黄金租赁业务。假设老凤祥的黄金需要与豫园商城一致,按此推算,老凤祥2012年黄金租赁业务年末余额应该在6.52亿元-11.73亿元之间。

  企业借入黄金是可以随时出售变现,现金成为账外资产不合适。黄金的价格变化一天内会很大,对于企业未来的利润会发生很大的影响。应该要结合黄金价格的波动,对租赁黄金远期合同计算相应的企业应该负担的变动损益。

  另外,借入黄金的发票是无法取得的,银行不开具发票。企业出售时还需要支付增值税和其他税收。只有在未来企业还黄金时会从金交所购入黄金取得进项发票。所以,对于企业来说,如果管理的不好,会先开具销项税额,没有进项税额,相当于先支付了增值税资金。那么,黄金租赁业务是否是增值税的二次购销业务?是否和售后回租一样需要征增值税?

  第三种金融工具说对纯投机性的企业比较适用,租赁黄金时就决定不进行加工出售,以预期黄金未来的价格下降大于租赁黄金和保管等成本,如同期货一样。

  笔者认为,黄金租赁业务应该是交易性金融负债说和金融工具说的结合。需要企业在租赁黄金时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用于生产销售的黄金记入企业正常的存货中,用于投资的黄金记入企业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中。相应的现金流部分也应该分清经营活动和投资活动。

  最后,黄金租赁业务的价格风险敞口的管理对于上市公司一样需要反思。老凤祥未披露黄金租赁业务,但一定是有黄金租赁业务的价格风险敞口。2012年底,豫园商城有11.73亿元的黄金租赁敞口,东方金钰有3.27亿元黄金租赁敞口。但为什么会没有价格风险的期货对冲?如果黄金价格爆涨,对于上市公司来说以上黄金租赁业务是否产生巨额的账面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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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刊特约作者 胡俊/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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