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科学家的侦探轶事

  • 来源:今日文摘
  • 关键字:侦探轶事
  • 发布时间:2010-04-02 13:50
  对于那些举世闻名学家们,普罗大众形容他们总是会用“天赋超群、醉心研究、不谙世事、难以接近”这样的形容词,认为他们比较适合敬而远之。如果说到这些科学家也能时不时地当回大侦探福尔摩斯,相信许多人都会半信半疑,而下面的故事则会告诉你这是不折不扣的事实。

  居里夫人智追逃犯

  那是在一个雨后的清晨,居里夫人骑着自行车遛弯散心。路上很清静,因为街上行人寥寥。突然她发现在路旁的角落里一个浑身是血的警察躺在地上挣扎,居里夫人赶紧下车跑过去,原来警察的腹部被歹徒刺伤,生命危在旦夕。居里夫人忙解下围巾,捂住警察的伤口。忠于职守的警察在痛苦中也不忘叙述经过和指点凶手的去向,只听他断断续续地说:“五六分钟前……我查问一个青年……他突然拔刀朝我刺来……抢了我的自行车……逃走了……”说着,用手朝凶犯逃跑的方向指了指,就咽了气。

  居里夫人报警后,马上朝警察所指的方向追去。没追多远,就遇到了麻烦。原来前面出现了岔道,两条路都是不大陡的上坡路。由于两边的路都在施工,两个路面上部铺着一层黄沙,且各自都留有一条自行车车胎的痕迹。究竟应该从哪条路去追呢?很快赶来的警察犯难了。可居里夫人并不着急,她仔细观察了两边的路面,发现右侧路面上的车痕深浅大致相同,而左侧路面上前轮的车胎痕迹要比后轮的浅。经过斟酌思考的居里夫人非常肯定地对警察们说:“杀人犯是从右边这条路上逃跑的,请快点追吧!”

  “为什么您能肯定凶犯走的是右边呢?”警察们提出了自己的疑问。居里夫人的解释让大家恍然大悟:“通常骑自行车的人,他的身体重量是在后轮上,所以在平坦的路上或下坡时,前轮车胎的痕迹浅,后轮的痕迹深;上坡时,由于骑车的人必须朝前弯着腰,使重心前移,前轮和后轮的痕迹就大致相同了。现在这两条路都是上坡,那凶犯车轮的痕迹应该是前后的深浅差不多,而只有右边这条路上的车轮痕迹就是这样,所以凶犯是从右边这条路逃走的。”刑警一听,觉得居里夫人分析得很有道理,就急速追去,果然在不远处抓住了凶犯。

  爱迪生破奇案证清白

  爱迪生年轻的时候是个电工,曾供职于美国新西纳车站。当时他有个志趣相投的好朋友叫亨利,两人都很喜欢摆弄机器,并互相启发研究,搞出了一些小发明。有一天晚上,亨利告诉爱迪生,他做了…架自动接收机,效果不太理想,想请爱迪生去帮着改进一下,于是两人来到亨利的实验室。

  因为实验室很黑,所以亨利先进去点天花板下的煤油灯。可过了一会儿,屋里突然传出一声枪响,亨利应声倒地。爱迪生大吃一惊,急忙奔进屋去。这时,亨利的妻子及和亨利夫妇住在一起的堂弟也闻声赶来。他们都发现,在离亨利尸体4米左右的柱子下面,有支手枪落在地上。亨利的妻子看见倒地的丈夫痛哭不止,而亨利的堂弟则用猎枪对准爱迪生,认定爱迪生就是杀人凶手。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他们相信了亨利堂弟的判断,将爱迪生戴上手铐准备作为杀人嫌疑犯带走。可爱迪生却不肯离开,要求和警察一起勘察现场,并且很快就有所发现。他指着屋中的圆柱子冷静地分析:“警察先生,您瞧,柱子上有一个钩钉,上面还残留着被火药烧焦的痕迹,这说明致亨利于死地的手枪当时是挂在这个钩钉上的。”爱迪生让警察把手枪挂在柱子钩钉上,稍加还原,所有人都发现枪口正好可以对准去点煤油灯的亨利的脊背,这足以证明当时还在屋外的爱迪生不是杀人凶手。

  可手枪又是如何发射的呢?爱迪生仔细地观察着柱子,他发现钉在柱子上的一枚大钉子正好处于手枪板机前,同时手枪枪口前面1厘米处埋着一块像铁片似的东西,并被接上了电线,电线顺着柱子延伸至天花板和地面,然后被一块簿板盖住,使人不易察觉。爱迪生他对警察说:“我知道答案了。请你把柱子上那块铁片卸下来,那么大家都会明白。”

  警察拿着工具向柱子走去。这时,亨利的堂弟阻挡着警察说:“不能这样,否则柱子会断的。”爱迪生趁亨利的堂弟不备,用身体向他猛力一撞,亨利的堂弟连人带枪摔倒在地。爱迪生连忙捡起猎枪对警察说:“赶快抓住他!这家伙就是杀人犯!”原来,埋在柱子上的铁片是块电磁铁,通过线圈的架线延伸至煤油灯下的地板,进而连结藏在天花板上的蓄电池。亨利的堂弟按照亨利点煤油灯时通常站的位置,事先将手枪固定并瞄准好。当亨利站在煤油灯下时,藏在地板下的开关启动,接通蓄电池,铁片就成了强有力的电磁铁。由于磁力的作用,挂在钩钉上的手枪被拉引向前,而手枪扳机则被前面的钉子阻挡而击发,同时手枪亦因后座力而掉落地上。谋杀过程的再现让警察恍然大悟,真正的凶手也束手就擒。

  巴甫洛夫破奇案

  有一次,俄国著名的生理学家巴甫洛夫听说,他研究所里的一位工作人员的姐夫外出旅游刚回来,昨天上午接电话时不明不白地被自己豢养的爱犬咬死,这让所有知情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因为这条大狗尽管非常凶猛,但它从小就由遇难者饲养,非常的忠心和驯服,怎么会突发野性对主人进行致命的袭击昵?这在常人是很难理解的。不过,这对于生理学家巴甫洛夫来说,却引发了另外的思索。

  随后,巴甫洛夫起身给接手此案的警察局打电话,在和负责侦破的探员了解了案件的一些基本信息,特别是证实了“该犬在主人外出一个月期间,由这位工作人员代养”的事实后,巴甫洛夫突然一拍大腿,大叫“我知道谁是真正的杀人凶手了”。

  警察局长立即带领破案人员来到巴甫洛夫的研究所一探究竟。巴甫洛夫认为杀人凶手正是自己研究所中的那位工作人员,听到巴甫洛夫的判断,警察局长摇着头说:“我不得不遗憾地告诉您,您的判断是不现实的。因为我们已经调查过,该案发生在本周一上午10时左右,而案发时,已有人证实遇难者的内弟(即那位工作人员)正在离出事几公里外的您的研究所里上班,他根本没有作案时间。”

  巴甫洛夫一听却频频点头:“这就对了。那么,您能告诉我,他代养的犬是什么时候还给他姐夫的呢?”主办的探员回答,已经证实该犬是他星期一清晨交给他姐夫的。巴甫洛夫闻言很肯定地对警察局长说:“现在我坚信杀人凶手就是遇难者的内弟。他杀人的手段正是我的研究成果。”

  在众人疑惑的目光中,巴甫洛夫继续分析:“在遇难者外出一个月期间,他的内弟利用‘条件反射’原理对狗进行了特殊的训练,让它一听到电话铃声就扑上去撕咬衣着穿戴和其姐夫相像的假人。训练完毕后,把狗送回给原主人,然后他再回研究所上班。凶手上班后,他可能抽空拨通了遇害人的电话,而狗一听到电话铃声,便扑向主人发起致命攻击……”

  根据巴甫洛夫的推断,破案人员继续进行深入的侦讯,结果不出巴甫洛夫所料,凶手正是遇难者的内弟,而且杀人的经过正如巴甫洛夫当初预料的那样。

  从以上几则故事中,我们不难看出科学家运用各自擅长的专业知识分析推理的异曲同工之妙。它给我们的启示是:应该重视基础知识的学习、基本技能的训练和基本思想方法的运用,同时遇事应多观察多分析,抓住关键直奔主题,以提高自己的思维判断能力。

  (徐伟贤荐自《发明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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