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到付款买到假冒手机难索赔

  • 来源:消费电子
  • 关键字:货到付款,淘宝,网络
  • 发布时间:2014-06-23 08:27

  抱着侥幸心理在网上购买了一部苹果5S港版手机,结果发现是假货,手机已经退回给卖家,货款却迟迟未返还。“看来,人还是不能贪小便宜!”何小姐郁闷地说。

  据何小姐介绍,五一放假期间,她在淘宝上看到一家手机网店,可以通过货到付款的方式购买苹果5S,而且卖家承诺7天无条件退货,于是便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订购了一台港版苹果5S,并支付了100元定金。谁知第二天便发现该网店关闭了,何小姐随即联系卖家,但卖家告知货已发出。果然,手机很快便由顺丰快递人员送上门,但何小姐觉得有上当受骗的可能,打算拒收。快递员却让其不用担心,称如果发现手机是假货,顺丰快递可以帮忙拦截货款。何小姐以为有这一层保障能心安点,抱着侥幸心理收下了货物并支付了1750元。

  回家后,何小姐打开手机却被提示输入密码,通过仔细查看,发现手机是假的,马上联系卖家要求退货,但卖家不同意,声称可帮忙解码,让其将手机通过圆通快递发回。何小姐一心想退货,尝试联系淘宝客服,请求协助退货,但得到的答复是此交易没有通过淘宝的发货流程,属线下交易,淘宝客服无法处理。

  无奈之下,何小姐又联系顺丰快递请求帮忙拦截货款。虽说货款已拦截,但顺丰快递的工作人员表示货款只能拦截7天,而且必须通过卖家同意才能退款。何小姐只好再次联系卖家,并通过顺丰快递将手机寄回。在卖家收货后,何小姐与卖家进行多次交涉,尽管卖家已同意退货,但声称何小姐把手机的苹果LOGO弄掉了,要扣除500元。为了把损失降到最低,何小姐只好同意了卖家的处理方式,但迟迟未收到退款。

  据何小姐反馈,经过反复与卖家和顺丰快递交涉,最终顺丰只退回750元。何小姐本想通过警方冻结货款,但无法立案。

  点评

  对于该案例,淘宝作为销售平台,具有协助网站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处理商品质量纠纷的义务,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淘宝和商家具有共同故意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或者淘宝网络平台无法提供商家相关重要信息时,消费者可以向淘宝提出要求先行赔偿有关损失的主张。另外,案例中尽管快递公司是帮淘宝卖家代收货款,但快递公司也可以拒绝消费者直接返还货款的要求,因为这其实是两层法律关系,要看商户和快递公司的具体约定。实践中,物流公司接受托运人委托代收货款,因涉及三方权利义务关系,这种转委托一旦处置不当会产生一定法律风险,而且作为物流公司的代收款业务已超出其正常的经营范围,如果一定要采取这种方式,物流公司应注意与受托人订立代收款合同,消费者更应提前了解物流公司是否得到商家代收款特别授权,并签收保留交款凭证,涉及大金额消费时谨慎处理为妥!

  而对于案例中涉及的商品质量和退货问题,作为经营者,不管是淘宝线上商户还是普通线下商户,都应当确保其提供的商品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案例中虽然何小姐对于手机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交易风险存在侥幸心理,具有一定的过失,但不影响其要求商家予以退换的权利,商家应履行正当的“三包”义务,承担包换、包退的法定责任,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在此案例中,商家一再拖延并要求消费者变相支付额外费用的行为,都是违反法律,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而且新消法也明确规定,通过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购买的商品,在收到货品7天内,消费者可以无需说明理由选择退货。鉴于本案手机销售商家涉嫌欺诈经营行为,根据法律规定消费者还可以依法主张不超过商品金额3倍的赔偿。

  同时也要提醒消费者,在网络消费过程中,购货凭证或服务单据是消费合同的书面证明,消费者应当养成向商家索要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并妥善保存的良好消费习惯。

  苏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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