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模样的统治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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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11-05 08:21
塞缪尔·E·芬纳是我所见最有雄心的历史学家之一,这个英国人就像是莎士比亚笔下的“果壳中的宇宙之王”,仅凭一人的血肉之躯,就要完成浩淼无疆的世界各国统治史的大模样建构。
芬纳于1982年开始撰写篇幅宏伟的《统治史》,搁笔于1993年。死亡是使他搁笔的唯一原因。在去世前,他已完成该书34章的写作(原计划36章)。芬纳的意外去世,使此书截止到20世纪初,而没有涉及整个20世纪的政治史,也未能为全书提供一个有着巨人目光的总结。即使如此,此书仍被学界视作超凡之作,英国《经济学人》杂志称:“如果政治科学领域存在诺贝尔奖的话,芬纳一定会因为这部超乎寻常的三卷本《统治史》而获此殊荣。”
《统治史》主要聚焦世界各国政权的演变历史,从最古老的苏美尔城邦,直到工业革命后的近代民族国家。在导论中,芬纳说明了他选择研究对象的四个标准,主要是政府的大小和规模,以及该政府在组织技术和统治理念上对后世所产生影响的大小。根据上述标准,芬纳在世界史范围内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十数个政权进行分析,所用方法犹如复调音乐,兼有史学、政治学与社会学。
学者赵鼎新在中文译序中指出,《统治史》分析框架的核心是一个简单的分类系统。芬纳认为一个国家的性质——如组织形式、执政能力、合法性基础、所受制约等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以下四种力量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宫廷、教会、贵族和论坛。这四个词都是转喻。宫廷指专制政治,教会指神权政治,贵族指精英政治,论坛则指大众政治。在当代,宫廷与论坛组合就形成极权国家,而贵族与论坛结合则形成代议制政府。在人类历史上,这四种力量的任何一个都很难完全排斥其它力量而对国家进行全面控制,因此,大多数政府都是混合型的。
在前述分析框架之上,芬纳概括了四个基本变量:疆域、政权类型、是否拥有军队和官僚机构、对政治权力的限制。紧接着,他又列出了评价标准的清单:防御、内部法律与秩序、税收与勒索、公共建设与福利、权利与公民身份等。在芬纳看来,决定一个政治建构成功的条件随着时间推移会不复存在,历史上的任何政治建构,即使一度被视作是很完美的建构,通常都会走向衰败。
大致依照历史时间顺序,作者将我们带入苏美尔城邦、萨尔贡、埃及、亚述、犹太、波斯、希腊、中国、罗马、印度、拜占庭、哈利发、中世纪欧洲、近世日本、奥斯曼帝国的统治史……他精力充沛地为读者一一辨析:亚述这个遭人讨厌的国家发明了帝国的概念,而这个帝国是宗教帝国;波斯创造了第一个有世俗思想的帝国;通过宗教情感的作用,犹太王国创建了有限君主模式;中华帝国贡献了按照理性原则组织起来的官僚阶层与常备军,以及科举制;希腊城邦发明了公民概念和民主制:作为公民的个体是独立之人,而非统治者附庸。民主的必然结果则是统治者要对被统治者负责;罗马共和国发明了权力制衡机制,还创造了纳税人选举制;罗马帝国最持久的发明是法治的概念,也即包括统治者在内的每一个人都必须受法律约束,至少在原则上如此;中世纪欧洲产生了与世俗权力对抗又共存的教会,对统治者的实质性约束由此达到空前的体制化。中世纪欧洲还创造了代议制,这是现代民主国家模型中最本质的东西之一;英国创造了君主立宪制,并逐步形成了代议制民主不可缺少的工具——竞争性政党;法国发明了民族主义和民族国家的概念;美国则贡献了成文宪法、受宪法保护的公民权利、司法审查以及联邦制。
芬纳还特别强调了现代统治史上的两个全新发明,并将之称作“不幸的”。一个发明是垄断性官方政党,被政府用作“通向群众的传送带”;另一个发明是意识形态,它逐渐取代了宗教的地位,但保留甚至夸大了其武断和对迫害的热情。这两个不幸的发明,加上工业革命后急剧提升的无所不在的国家力量,就导致了一种新式的宫殿/论坛政体,即极权主义国家。
在芬纳令人眼花缭乱的关于各国政权的叙述与分析中,我最注意他对中华帝国的评议。
从提笔描述中华帝国统治史的起始,芬纳就毫不犹豫地揭示了他所看到的帝国秘密:
“中国的政治制度和希腊以来的西方传统完全不同。事实上,二者是截然相反的。它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与主流的社会价值体系相辅相成,这在早期美索不达米亚和埃及政府后再也没有出现过,在西方更是不曾出现过。中国稳定、持久的社会政治体系与躁动不安的西方相比,后者更依赖于自由行动与个人责任,而前者则依赖于集体,每一个人都要为其他人的错误承担责任。后者孕育出了公民,前者却只有臣民。西方传统体现了人类在法律和上帝面前平等的观念,而中国则与之相反,它一开始就强调年轻人要遵从年长者,女人遵从男人,男人遵从父亲,父亲遵从祖先,然后一切都要遵从皇帝”。
芬纳认为,中国传统政治体制的核心是建立一个不平等的秩序,并通过规定人们的行为模式和日常礼仪,将这种不平等的秩序导入一个总体和谐的有机社会。儒教在此过程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它证明并规定了社会政治秩序的正当性。芬纳的这些论断,不无刺耳,却能击中要害。
芬纳进而分析说,2000多年的中华帝国史中有一个跷跷板游戏:“皇权通过自身人事安排所追求的政策目标与外戚、宫廷官员及中央大员利用手中权力追求自身利益之间的长期拉锯战”。在拉锯战之外,则是只有服从义务的庶民。换言之,中华帝国的庶民几乎从未有过政治参与的机会,因此形成了一个二元社会:行使权力的统治者(包括皇帝、皇亲与宫廷人员、中央及地方官员)与服从权力的庶民。
汉代衰亡之后,中国进入400多年的分裂时期,这一状况仍未有根本性改变,于是出现了三个后果:“首先,官僚化的中央集权国家幸存了下来,没有出现向封建分封制的逆转;其次,在接受官僚机构的过程中,新的统治者们接受了儒家传统,所有的仪礼都需要儒家学说。儒家传统使中国人成为‘中国人’,因为它包含了中国的诗赋、历史以及中国的宇宙论和政治科学。‘五经’成为与西方《圣经》一样的经典;最后,一切以上天为中心的概念被保留了下来,‘天下一统’成为帝国的理想。”
接下来,芬纳描述了唐代政治的三个创新——世俗理性的官僚机构、打破世袭的科举选人制、通过御史台与谏官等形成的政府自我批评机制,跟着又分析了明清的士绅政治,地方精英在政治结构中的作用,最后讨论了满清是否够得上“专制主义”的称号等等。这些篇章虽不足以令人耳目一新,但也颇有中的之语。
不过,通观全书,芬纳以笔驱使六合的雄心太大,以致《统治史》就像昔年日本棋手武宫正树在围棋开局所用的“大模样”,气势恢宏,仔细推敲却不免有空疏之感。以该书关于中华帝国的篇章为例,作者在写明清以前的帝国时,主要依赖法国汉学家白乐日的《中国古代历史制度》与费正清等主编的剑桥中国史系列。或许因为这个系列未出宋代史,芬纳干脆对宋代只字不提——当然也可能他认为宋代与唐代在统治结构上并无大异,无需单列。而他在写唐代统治史时不断引用《水浒》作为史料证据,就很难说是得体的了。至于将明代的言官制度视为“有中国特色的宪政”,更近乎于梦话。芬纳不懂汉文,只能依赖外文论著以及翻译过的中文材料来写中国统治史,难免有点大而化之、捉襟见肘。
此外,《统治史》的中文译笔也存在一些瑕疵,比如将孔子的“为政在人”,译成“人,而非措施”,又将洛阳称作是西周时代的西京等,都是比较离谱的常识性错误。1764年10月15日黄昏,吉本坐在罗马的卡皮托山的废墟上沉思,忽然传来神殿里赤脚僧的晚祷声,他的心中首度浮出写作这座城市的衰亡的想法。
1787年6月27日晚,吉本在花园的凉亭里写完了最后一行。他放下笔,在金合欢树荫盖的步道上走了几个来回。从那里可以看见田野、湖水和远山。空气凉爽,一轮银月映照在水面,大自然寂静无声。他首先感到高兴,由于恢复了自由,也许还建立了文名。但很快他的得意被压下去了,心里充满了一种冷静的忧郁,因为他想到已永远告别了一位多年的良友(指所写作的罗马史),而不论这历史会存在多久,写史人的生命都必然是短促而不安的。
吉本所完成的作品,就是不朽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一如他在自传中描述缘起与结束的文字那样,他所写就的史书也充满情感,格外动人。相较而言,芬纳的《统治史》更加现代,更加技术化,却缺少了古典史家所具备的情感力量。芬纳就像《浮士德》描写的斯芬克斯,“坐在金字塔前,阅尽诸民族的兴亡:战争、和平、洪水泛滥—都像若无其事一般”。也许正因如此,我读《统治史》,能够得到启发,却很少遭遇震撼。
□宋石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