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四个结合”构建社会扶贫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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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01-23 13:40
2001年,国务院确定辽宁省阜新市为全国第一个资源枯竭型城市经济转型试点市。2013年,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确定阜新市为全国3个“扶贫改革试验区”之一。近年来,按照国家和省关于新阶段扶贫开发工作的总体部署,阜新市坚持“四个结合”,形成了党委和政府引导、扶贫部门统筹协调、群团组织各尽其能、对口定点帮扶带动、扶贫对象主体作用突显的社会扶贫工作新格局。
政府引导与社会参与结合
建立部门包乡带村扶贫责任制。阜新市坚持实行市级领导联系贫困乡镇、部门包乡带村、科级以上干部包户制度,不脱贫不脱钩,不致富不脱钩,一包到底。几年来,驻阜中省直单位、武警部队及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148个部门,累计帮助所帮扶乡村发展各类种养业项目900多项,协调资金及捐赠款物1.5亿元;市直1.18万名科级以上干部共帮扶农村贫困户2.89万户,协调资金及捐赠款物1.92亿元。
创新开展“集团帮村”工程。2011年,阜新市在多年实施部门包乡带村扶贫工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了以市级主要领导所在部门为牵头单位,组建10个帮扶集团,由相应市级领导亲自挂帅,每个帮扶集团对口帮扶1个重点贫困村的“集团帮村”工程,并纳入各部门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体系,得到国务院扶贫办认可。自此,阜新的社会扶贫工作实现由“单兵作战”向“集团帮扶”的转变。在为期两年的帮扶中,10个项目村平均每村投入帮扶资金700余万元。
积极开展劳务扶贫。阜新市将贫困乡村劳务输出作为全市社会扶贫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了完善的扶贫培训体系,设立市级以上扶贫培训基地20个,开设培训科目50多项,全市累计输出农村贫困劳动力32.5万人次,年人均收入增加万余元。劳务输出已经成为贫困农户摆脱贫困的重要途径。
持续推进科技扶贫。与辽宁省农科院合作开展科技扶贫工程,多年来,阜新以设施农业、特色种植业、林果业、畜牧业为重点的现代农业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农业科技贡献率不断提高。全市花生种植面积达271.2万亩,位居全省第一、全国第三;阜蒙、彰武两个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成为全国商品粮重要基地和生猪调出大县。贫困农民学科技、用科技、依靠科技脱贫致富的能力不断增强。
内挖潜力与外借助力结合
广泛动员自身社会力量参与。2009年,阜新在全省率先成立了市级扶贫开发协会,几年来,扶贫协会动员120多家会员单位投身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扶贫事业,累计捐资捐物达4500多万元。2011年,阜新市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十大慈善城市”之一。
争取国内国际社会力量支持。如中国扶贫基金会投入信贷扶贫资金2.26亿元,及7批次价值1100多万元的捐赠物资,使阜新2.7万户贫困家庭受益;在中国扶贫开发协会的支持下,阜新选派30名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全国创业培训;中华慈善总会先后援助阜新开展了“慈善情暖万家”、“健康快车”、“中华饮水工程”、“慈善建房”等10多个救助项目;韩国社会团体对阜新77名患病儿童免费实施了手术。
争取省级层面社会力量支持。力争48家省直单位定点扶贫阜蒙县、彰武县和清河门区,平均每年可为阜新协调解决帮扶资金1.5亿元,实施帮扶项目近百项;争取7家省直单位积极帮助阜新推进煤化工、氟化工、液压件、林产品、皮革制品5个重点产业集群建设,7家银行机构累计向阜新投放增量贷款75.8亿元。
争取沈阳对口帮扶阜新。2001年沈阳开始对口帮扶阜新,13年来累计帮扶资金近亿元、物资6800万元,援助城乡贫困群众36.3万户,两市先后七批共选派128名干部进行挂职交流。2012年,沈阳对阜新的援助金额提升到了1200万元,并列支50%作为扶贫开发专项资金。2013年8月,两市共同确立了按照同城化的模式,将沈阜一体化发展纳入到沈阳经济区总体发展战略。
企业带动与产业发展结合
加快引进培育龙头企业。先后引进和培育河南双汇、江苏雨润、山东六合、内蒙伊利等130个有品牌、有实力、有市场的龙头企业。全市涉农产品深加工企业超过1400家,龙头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10.5亿元,年均增长30%以上,形成了生猪、乳业、花生等16个农业产业化链条,安置就业2.5万人,带动30.6万农户从事农产品基地建设,成为阜新市工业三大支柱之一。
大力扶持扶贫龙头企业。坚持“扶持龙头企业,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原则,加大对扶贫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对35家省级以上扶贫龙头企业在资金和政策上给予重点倾斜,安排龙头企业贷款贴息资金1400多万元,争取扶贫贴息贷款1.28亿元。
在企业与农户对接上下功夫。阜新市坚持按照“五化、三有”(规模化、标准化、良种化、生态化、品牌化和有龙头、有专业合作组织、有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要求,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把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当作企业的“第一原料生产车间”,与贫困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形成“企业(公司)+基地+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的产业化扶贫模式,实现了龙头企业与贫困农户的双赢。
主体意愿与基层组织引领结合
切实发挥扶贫开发对象的主体作用。在实施社会扶贫项目过程中,扶贫对象积极投工投劳,多方筹集资金扩大生产规模,市场意识、开放意识和竞争意识明显增强,农村“能人”带动脱贫效应日益突显。目前,阜新全市已形成一支16000多人的专业农产品经纪人队伍,活跃在城乡开展农产品流通工作,在引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初步建立了“能人”带动扶贫新模式。
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引领带动能力。工作中,阜新市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扶贫开发与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五个好”的要求,选好配强贫困村领导班子,并结合“包乡带村扶贫”和“集团帮村”工程的实施,不断加大“后进村”、“薄弱村”党组织的建设力度,引导其积极探索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拓宽群众增收致富渠道。同时,鼓励和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退伍军人、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确保社会扶贫工作事事有人落实。
(作者单位:辽宁省阜新市扶贫办)
□刘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