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制下新常态

  注册制渐行渐近,资本市场或将迎来诸多新常态。

  积极探索建立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努力健全资本市场信息披露规则体系、逐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注册制改革将是2015年资本市场改革的头等大事。

  改革稳步推进之下,资本市场或将迎来诸多新常态。

  监管新常态

  1月23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通报了证监会近期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的执法工作情况。

  张晓军介绍,2014年以来,证监会对“博元投资”、“成城股份”、“ST国恒”、“中科云网”等上市公司和深圳鹏城会计师事务所、中磊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立案调查43起,对“天丰节能”、“贤成矿业”、“南纺股份”等16家公司,光大证券、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等5家中介机构,171名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及其他责任人员做出行政处罚,其中21人被市场禁入。目前,成清波等21名涉嫌犯罪人员已被移送公安机关。

  张晓军表示,今后,证监会将进一步加大针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打击力度,按照稽查执法程序、证据标准和认定条件开展信息披露检查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及时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触发退市条件的严格退市。

  这是证监会近一个多月以来,第五次针对违法违规案件进行执法情况通报。

  2014年12月19日,证监会通报了针对市场操纵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工作情况,对涉嫌操纵“中科云网”、“百圆裤业”、“铁岭新城”、“九鼎新材”、“珠江啤酒”等18只股票的涉案机构和个人进行立案调查。

  2014年12月26日,张晓军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通报了对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自2013年下半年以来,证监会已立案调查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案件41起。将涉嫌利用华夏基金公司、海富通基金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20家金融机构的未公开信息,从事非法交易活动的罗泽萍、刘振华、蒋征、陈绍胜、牟永宁、程岽、黄春丽、张治民、邓瑞祥、张颢等39名涉案人员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其中,钱钧、苏竞已受到刑事处罚。

  1月9日,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通报了证监会近年来针对内幕交易的执法工作情况。邓舸介绍,2013年下半年开发启用大数据分析系统以来,已调查内幕交易线索375起、立案142起,分别比以往同期增长了21%、33%。目前,已将涉嫌利用“银润投资”、“圆城黄金”、“爱施德”、“焦作万方”等43家上市公司的内幕信息,从事非法交易的林平忠、张鹏、聂平等125名个人和3家机构移交公安机关。

  1月16日,证监会通报了2014年第四季度证券公司融资类业务现场检查情况。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和国泰君安3家公司因存在违规为到期融资融券合约展期问题,受过处理仍未改正,且涉及客户数量较多,被罚暂停新开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账户3个月。同时,证监会对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两家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安信证券、中投证券两家公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对民生证券、广州证券、新时代证券、齐鲁证券、银河证券5家公司则被实行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连续五周在例行发布会上针对各类违法违规案件的执法情况进行披露,在市场人士看来,这无疑是证监会转变工作方向,履行事中事后监管职能最直观的表现。在注册制正式实行之后,诸如此类的披露行为或许会成为证监会今后工作的新常态之一。

  信息披露新常态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不仅是整个资本市场运行过程的核心,也是注册制的灵魂所在。

  强化市场主体信息披露的法律责任,加强信息披露监管,打击虚假信息披露、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行为,无疑将成为证监会今后工作的重中之重。

  2014年8月,证监会正式启动运行全国统一的“资本市场诚信数据库”。

  邓舸介绍,诚信数据库中包含有与市场参与主体的各类信息,包括基本信息、正面信息和负面信息。数据统计显示,截至2014年7月底,诚信数据库收录市场机构13554家,人员523133名,诚信信息66565条(1条指1个法律文件或者事件),其中含监管措施、案件调查、处罚禁入、纪律处分、诉讼赔偿等负面信息12775条,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公开承诺履行情况信息14783条,等等。

  邓舸表示,建设诚信数据库,目的就是要通过对市场参与主体诚信状况的全面记录、查询使用以及公开、共享,实现失信受制、守信得益的导向,督促市场参与主体自觉诚信守法,不断提高资本市场诚信水平。

  2014年12月26日起,证监会正式启动运行证券期货市场失信记录查询平台。通过查询平台,社会公众可查询证监会做出的行政处罚、市场禁入决定,交易所及行业自律组织实施的纪律处分措施及管理措施等失信记录。

  数据统计显示,目前已纳入查询平台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记录,涉及行政处罚的主体共1394个,其中1203名自然人,191家机构;涉及市场禁入的主体共310名自然人;涉及纪律处分的主体共1850个,其中1512名自然人,338家机构。而今后,根据新增信息及信息的效力期限情况,查询平台的信息数据都将及时进行更新和调整。

  可以预见,依托诚信数据库和失信记录查询平台,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将变得更加透明,社会公众和投资者获取各类信息也将更为便捷。信息的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传播,或许能成为注册制改革之后的又一新常态。

  上市公司退市新常态

  注册制实行之后,上市公司退市或许也将成为资本市场上的新常态。

  2014年10月17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下称“《退市意见》”)。

  《退市意见》从健全上市公司主动退市制度;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严格执行不满足交易标准要求的强制退市指标;严格执行体现公司财务状况的强制退市指标;完善与退市相关的配套制度五个方面对退市制度进行了完善。

  《退市意见》列举了因为收购、回购、吸收合并以及其他市场活动导致公司股本总额、股权分布等发生变化引发的7种主动退市情形。同时,针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等市场反映强烈的两类违法行为,证监会将严格落实《证券法》关于重大违法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相关规定,对存在欺诈发行的公司,证监会将实施暂停上市。

  对于上市公司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或者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不符合发行条件的发行人骗取了发行核准,或者对新股发行定价产生了实质性影响,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欺诈发行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证券交易所将依法做出暂停其股票上市交易的决定。对于因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或者因涉嫌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暂停上市的公司,在证监会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移送决定之日起一年内,交易所同样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证监会发言人表示,《退市意见》发布后,证监会将指导沪深交易所进一步严格落实退市工作责任,切实加强退市实施工作的统筹和协调,严格落实退市制度的规范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到“出现一家、退市一家”,坚决维护退市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为实现上市公司退市的市场化、法制化和常态化提供有力保证。

  同时,新三板的不断完善也将成为促进退市新常态的重要推手。

  新三板成立至今,其在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联通各层次资本市场间的桥梁作用日益凸显。随着挂牌企业数量增多和多层次资本市场格局的建立,新三板应是资本市场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2014年5月19日,新三板正式启用新交易结算系统。新交易结算系统上线后,挂牌股票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集合竞价转让等功能也随之落地。8月25日,新三板做市商制度也正式启动。如果说以前的新三板是沪深两市的“排污渠”,如今的新三板则还可以充当“蓄水池”。

  伴随国家对“转板制度”的探索,以及对美国纳斯达克市场“升板自愿、降板强制”等经验的借鉴,上市公司在板块之间的合理流动,势必会促使公司“退市”成为一种常态。

  本刊记者 王东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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